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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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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21: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31.1768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431.1768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权结构 - 雷淮刚认购股份数为1628.7850万股,持股比例为23.0309%[18] - 廖原认购股份数为1267.2643万股,持股比例为17.9190%[18] - 管洪飞认购股份数为866.5621万股,持股比例为12.2531%[18] - 赵佳生认购股份数为535.2798万股,持股比例为7.5688%[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且不少于2名独立董事[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5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60]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3]
儒竞科技(3015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21:0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批准[8]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8] 提名委员会会议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5天内召集[15] - 会议通知时限为2日前,特殊情况不限[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8] 工作制度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儒竞科技(3015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21:07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对财务信息和内控制度检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10] - 审计部门遵循“以合规审计为基础,以效益审计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方针[14] - 公司赋予审计部门要求报送资料、检查文件、参加重要会议等权限[1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6] - 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1] - 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前需下达审计通知书[21]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包括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和特殊目的审计[17] - 审计部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33][34][35] - 审计部门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30]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6] - 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37]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 - 审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措施和时间并审查[32] - 若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33] - 公司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后果及措施[33] - 董事会根据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8]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9] - 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9] 其他规定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8] - 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审计部门自接到董事会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有关单位[30] - 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0]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39] - 公司建立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考核内部审计人员绩效[41] - 被审计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41] - 审计部门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提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41]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公司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50]
儒竞科技(301525)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7 21:07
大股东定义 - 大股东指持股5%以上股东[4] 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7] - 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9]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0] 关联交易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超权限提交股东会[11] 资产侵占处理 - 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可冻结其股份[10] - 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大股东股份[11] - 公司对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罚及追究法律责任[13] 股东权益 - 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1]
儒竞科技(3015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 避; (三)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 ...
儒竞科技(301525)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 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实现货币资金的统一管理,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 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纳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主体。 第四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 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 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五条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货 ...
儒竞科技(3015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 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 ...
儒竞科技(3015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 ...
儒竞科技(3015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 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 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 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制订本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总经理及公司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规 范公司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效进 行,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和公司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1、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
儒竞科技(30152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工作原则和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