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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竞科技(3015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儒 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 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 ...
儒竞科技(30152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21:07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 公司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监督和评价 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目的 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 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
儒竞科技(301525)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及关 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1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 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 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海 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儒竞科技(30152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以回 避; (三)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予以回避; (四)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 ...
儒竞科技(301525) -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 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实现货币资金的统一管理,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以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 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及纳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其他主体。 第四条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 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货币资金 收支的经办人员与货币资金收支的审核人员分离;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的保管与支取货币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名章的保管分离。 第五条 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对货 ...
儒竞科技(30152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决策 与管理,控制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拓展经营领域,保障公司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 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 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 合作、收购与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本制度中所称的投 ...
儒竞科技(3015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审计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 ...
儒竞科技(30152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 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 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 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制订本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总经理及公司经理层的职责权限,规 范公司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效进 行,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和公司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1、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 ...
儒竞科技(301525)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的工作原则和机制。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的工 ...
儒竞科技(3015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7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及《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