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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8:56
一、 2023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78 亿元;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39.8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589.16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0.76 亿元。 二、 2023 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公 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积极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将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 ...
惠柏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8:03
董事会会议 - 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9名董事全出席[3] 人事任免 - 选举杨裕镜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4] - 聘任康耀伦为总经理等多人任职[7][10][11][12][14] 任期情况 - 总经理等任期2024年3月31日届满[7][10][11][12]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6]
惠柏新材: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3-29 18:0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职 工代表监事 2 名。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选举朱严严女士和柳莎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朱严严 女士和柳莎莎女士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 ...
惠柏新材: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18:03
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致: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2024年3月29 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惠柏新材料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 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 文件。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向本所提供 的文件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已向本 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 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本 ...
惠柏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8:0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3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二幢 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裕镜先生。 6、本次会议的 ...
惠柏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8:03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股东大会结束后现场召开[3] 选举结果 - 会议选举陈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4]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 -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惠柏新材: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2024-03-29 17:58
人事变动 - 2024年3月29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高管聘任[2] - 第四届董、监事会任期三年,高管等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5][7][8] 股权情况 - 孙晋恩直接持股30万股,间接持股27.83万股[10] - 何贵平间接持股9.97万股[10] - 邱奕翰直接持股2万股,间接持股4.63万股[10] - 郭菊涵合计持股比例0.06%,余英持股比例0.01%[11][12] 结构要求 - 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比例均不低于三分之一[3][5]
惠柏新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3-12 17:55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2024年3月届满[2] - 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 - 提名陈啸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候选人信息 - 陈啸198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5] - 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内审部工作经历[5] - 未持股,与大股东无关联关系[5]
惠柏新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3-12 17:55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人[3][4] 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13] 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4] - 不得为部分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累计额适用规定[14] 决策程序要求 - 拟提交董事会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1] 交易审查与协议 - 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需审查并由非关联董事表决[22] - 股东大会召集人需审查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更重履行程序[24] 定价与披露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有多种原则和方法[26] - 无法按规定定价需披露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2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履行程序和披露[28] - 年报和半年报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履行程序和披露[29] 豁免情况 - 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30]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由董事会提修正案[34]
惠柏新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沈锦霞)
2024-03-12 17:5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沈锦霞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14] 提名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要求[7][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不良情形[9][11]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