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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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9:34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6] 股东会通知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17]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2] 会议费用与记录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8] 决议通过标准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35]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重大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投票权征集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8]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3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0]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43] 后续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当次股东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9] - 规则修订时,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0]
惠柏新材(3015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9:34
第一章 总则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1条 为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2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3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 ...
惠柏新材(3015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9: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构成 第4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 ...
惠柏新材(3015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19: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完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总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实履 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2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3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掌握国家 政策、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一)《 ...
惠柏新材(30155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9:34
| | |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9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10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系由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 值折股整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823184X。 第3 ...
惠柏新材(30155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9: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审计法》 《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柏新材料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6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1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 ...
惠柏新材(30155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9 19: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2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3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交易行为。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4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5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惠柏新材料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由第7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 ...
惠柏新材(3015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 "《上市规则》")《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 第3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 外部相关人员,具体范围包括: 《证券法》第80条第二款、第81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 ...
惠柏新材(30155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9 19:34
第2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 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3条 公司遵循以下原则确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与薪酬标准: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惠柏新 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4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5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6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 ...
惠柏新材(30155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29 19:34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 动易平台"),规范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3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