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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3-11-09 00:06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 3月 9 日下午 14:30 时在厦门火炬高新区 (翔安)产业区同龙部路'988 号二层会议室召开,现场出席本次大会 的股东共28人,代表股份 47,133,629 股,通过电话会议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共19人,代表股份 30,304,771 股,总计 77,438,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77,4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 半数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通过。 ...
思泰克(301568) -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3-11-09 00:02
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高监 - 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不提议回购发行前股份;锁定期满担任董高监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条件触发,锁定期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 - 减持应符合规定,持股5%以上或担任董高监期间减持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承诺在持股5%以上期间持续有效,未履行承诺需上缴收益、承担法律后果、赔偿损失;承诺随法规变化调整 [3][4] 持股5%以上股东 - 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不由发行人回购发行前股份;减持应符合规定,持股5%以上期间减持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承诺随法规变化调整 [7] 董监高 - 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不提议回购发行前股份;锁定期满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持股总数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条件触发,锁定期延长6个月;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10] - 减持应符合规定,担任董监高期间减持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履行承诺需上缴收益、承担法律后果、赔偿损失;承诺随法规变化调整 [10][11] 稳定股价承诺 公司 - 按预案履行回购义务,敦促相关方履行义务,聘任新董高监要求签署承诺书;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原因、道歉,非不可抗力致损需赔偿,不可抗力则研究处理方案 [1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按预案履行增持义务,敦促相关方履行义务;违反承诺公开说明原因、道歉,非不可抗力致损需赔偿,暂不领取分配利润,不可抗力则研究处理方案 [15] 董高监 - 按预案履行增持义务,敦促相关方履行义务;违反承诺公开说明原因、道歉,非不可抗力致损需赔偿,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不可抗力则研究处理方案 [17] 股份回购与买回承诺 公司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招股书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回购全部新股,价格为发行价加利息,督促控股股东买回限售股 [20][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招股书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督促公司回购新股,买回已转让限售股 [23][24] 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承诺 公司 - 保证无欺诈发行情形;若欺诈发行上市,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全部新股 [2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保证无欺诈发行情形;若欺诈发行上市,5个工作日内启动回购程序,回购全部新股 [28]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公司 - 本次发行前股本7743.84万股,拟发行不超2582万股,若净利润未相应增加,发行当年回报可能被摊薄;董事会认为融资必要合理,募投项目围绕主业,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有储备 [30][31][32][33][34][35] - 采取加强运营效率、加快项目进度、建立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承诺履行填补措施,违反承诺公告、道歉、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 [35][36][37][3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利益;履行填补措施承诺,违反承诺承担补偿责任;按新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9] 董高监 - 不输送利益、约束职务消费、不动用资产、薪酬和股权激励与填补措施挂钩 [40]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公司 - 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政策 [5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政策 [54] 董高监 - 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和《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政策 [56] 依法承担责任承诺 公司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购回全部新股;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违反承诺公开说明、道歉、赔偿损失 [59]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违反承诺公开说明、道歉,停领薪酬分红、股份不得转让 [60] 董监高 - 招股书无虚假记载等,承担法律责任;有问题且影响发行条件,督促公司回购新股;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违反承诺公开说明、道歉,停领薪酬分红、股份不得转让 [62] 未履行承诺补充约束措施承诺 公司 - 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道歉;致投资者损失,依法赔偿;对责任人调减或停发薪酬津贴 [6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道歉;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未承担责任前股份不得转让,公司有权扣减分红 [68] 董监高 - 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承诺公开说明、道歉,30日内停领薪酬津贴、股份不得转让;致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0]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保障公司独立;不占用资金、不要求违规担保;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按规定审批、回避表决、签订协议、披露信息、保证定价公允;履行协议,不谋求额外利益;违反承诺承担赔偿责任;督促相关方受承诺约束 [77][78] 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公司 - 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股东信息;股权代持已解除,无争议纠纷;无禁止持股主体持股,无证监会人员入股及不当利益输送;中介机构人员无持股;违反承诺承担法律后果 [80]
思泰克: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3-11-09 00:01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的具体运用情况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 运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和投资方向 公司本次拟发行 2,582 万股 A 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 售股份的情况,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和询价的情况予以确定。实 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总额 将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思泰克科技园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主体均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 和项目 ...
思泰克: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11-09 00:01
RSM 容诚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361Z068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E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询 "地 容诚会 NE | | 目 | 录 | | | --- | --- | --- | --- |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1-3 | | 2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1-12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361Z0685 号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仪供思泰克公司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思泰克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财政 ...
思泰克: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3-11-09 00:01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具 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董 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 2022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三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 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 | 委员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张佳 | 张佳、蔡励元、姚征远 |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 陈志忠 | 陈志忠、姚征远、张健 | | 提名委员会 | 蔡励元 | 蔡励元、林长山、陈志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林长山 | 林长山、张佳、张健 |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厦门思泰克 ...
思泰克(301568)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3-11-09 00:0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安排 - 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信息披露原则和流程,自上市日起执行 [2] - 信息披露流程包括证券部制作文件、董秘审核、报交易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报证监派出机构并置备查阅、证券部归档保存 [2][3]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证券部日常负责,负责人为董秘黄毓玲,提供联系方式 [4][5] - 上市后遵守法规和内部规章,构建多层次信息披露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6]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信息披露、回答咨询、网站披露信息、联络投资者、维护公共关系、合作媒体、交流合作、筹备会议、处理重大事项、编制报告等 [6][7] 股利分配政策情况 利润分配原则 - 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可持续发展,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不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8] 利润分配形式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坚持现金分红为主 [9] 现金分红条件 - 足额提取公积金,盈利且现金满足经营和发展时采用 [10] 股票分红条件 - 保证现金分红及股价与股本规模匹配,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等状况采用 [11] 利润分配比例和期间间隔 - 每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 [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 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最低 20% [11] - 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募投项目除外) [11] 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和决策机制 - 董事会提出预案,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案,监事会监督 [12] - 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可征集投票权,需 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12] - 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 [12] - 原则上依据审计报表分配,半年度现金分红且不送股或转增股本可不审计 [12] - 股东大会审议前与股东沟通,独立董事对特定情形发表意见 [12][13] - 定期报告披露分配方案和政策执行情况,董事会拟订方案遵守规定 [13]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 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不得变更,调整需重新履行程序 [14] - 存在股东占用资金情况,扣减其现金红利 [14] 利润分配政策修订程序 - 董事会研究论证提出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 - 董事会论证与独立董事、监事讨论,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分别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 1/2 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监事同意 [15] - 股东大会提案说明原因,调整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15] - 独立董事可征集投票权,需 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5]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累积投票机制 -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实行 [1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 [18] 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 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会 [18] 征集投票权相关安排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充分披露投票意向,禁止有偿征集 [19]
思泰克:公司章程(草案)
2023-11-08 23:58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童程 4-2-1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 | | 总 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服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股 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董 事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第一节 监 事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思泰克: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1-08 23:5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 目 录···························································································1 | | --- | | 释 义···························································································2 | |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 ········································································6 | | 第二部分 正 文 ············································································8 | |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8 | | 二 ...
思泰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3-11-08 23:5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 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 ...
思泰克: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11-08 23:56
RSM 容诚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3|361Z068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变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xc.mof.gov.cn)"进行变 | | | | 序号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1 |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 | 1-3 | | 2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 | the first and the state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3]361Z0686 号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 1-6 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 我们的责任是对思泰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