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3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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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3015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董事候选人应在知悉或理应知悉其被推举为董事候选人的第一时间内,就其是否 存在上述情形向董事会报告。董事候 ...
思泰克(301568) -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6]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10]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履职与撤换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应建议董事会撤换[11]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10年[13]
思泰克(3015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厦门思泰克智能 ...
思泰克(3015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6] 会议召开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1] 出席规定 - 委员委托出席及连续2次未出席处理办法[12] 会议举行与文件保存 - 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证券部保存10年[13]
思泰克(3015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独立董事制度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职责[3]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意见[3] 年报工作流程 - 制订年报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4] - 编制期间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4] 沟通审计工作 - 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安排[4] - 初步审计后沟通审计问题[4] 会议与报告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6] - 独立董事签署年报确认意见,有异议需说明[7] - 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7] 异议处理 - 对年报事项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7]
思泰克(30156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委托理财资金规定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募集资金除现金管理外不得用于此,投资期限不超十二个月[4] 委托理财额度审批 -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额度计算与使用期限 - 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计划拟定等工作[11]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委托理财情况,必要时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12] - 内部审计部负责日常监督,定期审计资金使用情况[12]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分析判断投资信息,履行审批流程后公开披露[15] - 披露至少包含目的、金额等内容[17] - 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8] - 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透露相关情况[19]
思泰克(30156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股东会投票服务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3] - 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6] - 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复核[6] 投票时间与数据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下午3:00结束[10] - 网络投票开始日前2个交易日提供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与股权登记日至少间隔2日[7]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后不能更改结果[12] - 表决权数量为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总和,多账户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4] - 累积投票提案按选举票数投票[16]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0]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3] - 表决结果公布前各方保密[23] 细则相关 - 公司及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并形成结果[22] - 交易系统投票次日可查结果,互联网可查近一年结果[22] - 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
思泰克(30156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
思泰克(3015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4] - 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9]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12] 沟通机制 -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沟通机制[13]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0]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专人处理信息[24]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3] - 开展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防泄未公开信息[9] 说明会要求 - 召开说明会会前发布公告,原则上非交易时段[15][24]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7] 调研规定 - 接受调研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19] - 接受采访或调研人员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19] - 调研机构及个人承诺书含六项内容[20]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1] 平台流程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经四程序[27] 顾问事项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并注意相关事项[29] - 以货币方式支付顾问报酬[29] 制度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实施[32]
思泰克(30156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资金占用管理 - 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3]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不得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4][5] 审计与检查 -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对资金占用情况出专项说明[7] - 财务部定期检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9]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资金应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原则现金清偿[11] - 减少损失追究责任,拒绝违规担保要求[13] - “占用即冻结”,侵占资产司法冻结股份[13] - 不能现金清偿时变现股权偿还[13] 人员责任 - 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5] - 涉嫌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查处[15]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