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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30156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八条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 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 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 和决策。 1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 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 勉尽 ...
思泰克(30156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 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 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六)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并根 ...
思泰克(30156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关于进一 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与公司现行有效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 ...
思泰克(30156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 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情况除外。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
思泰克(30156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为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上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 ...
思泰克(3015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保持公司诚信、公正、 透明的对外形象,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 公平的企业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 ...
思泰克(3015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六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运作机制,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
思泰克(30156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文件,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取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指非职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如有)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思泰克(3015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〇二五年八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其合并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 ...
思泰克(30156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2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思 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