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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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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9:02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4][5] - 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12] - 会议提前3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意见,建议撤换[13]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5]
泽润新能(3016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2] 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条件与跟踪 - 需满足未泄露等条件,相关人员跟踪进展[9][1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3]
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9: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7] - 改选前原委员履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7] 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25] 监督职责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股东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18] - 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8]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2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4] 资料提供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6]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细则制定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泽润新能(3016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有金额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投资管理 - 投资转让按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26]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相应人员[28]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记录核算,建明细账簿[30] - 年末对对外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30] - 被投资企业每月报财务报表[30] - 可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30] - 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30]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及融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2] - 子公司明确披露责任人及部门,与董秘沟通[32] - 未披露前知情人员有保密义务[33]
泽润新能(30163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2-05 19:02
内审人员与职责 - 内审部负责人需专职,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1人[4]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审负责人的考核[17] - 内审部负责人审查审计证据、报告表述等[30]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7]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审计流程与档案 - 审计通知书需在审计前三日书面送达[12] -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出具报告和决定[14] - 内部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五年[8] 申诉与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书面申诉[13] - 董事会接到申诉十五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审议[13] 处罚与监督 -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等行为视情节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 内审部对违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会提出处罚建议[17] - 内部审计机构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并监督落实[15]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报告和决定经董事会批准后下发[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9:0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人数规定 - 人数少于2人时董事会应补足[6] - 未达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暂停职权[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1] - 须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应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方为有效[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建议撤换[12]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10年以上[21]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并生效[23][25]
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5 19: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董事长[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7] 特殊事项决策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有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有特殊规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用通讯方式,由参会董事签字[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特定内容[22] - 董事应在决议上签字并担责,异议记载可免责[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6] - 董事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则办理,披露前保密[26] - 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同,由董事会解释[28]
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3] - 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3]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计算基数[13] 特殊时段限制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6]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6] - 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之日不得买卖[6]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0] - 上市未满一年,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0] 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2] 增持相关规定 - 拟增持股份下限不得为零,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2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六个月[26]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27] 其他限制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20] 责任与报备 - 买卖股票需事前报备,减持计划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告知[14][17] - 应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并可能受处分[30]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
泽润新能(3016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11] - 发生重大事项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2] - 披露前股价异常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4]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4] - 董事长为档案登记报送主要责任人[15] - 完整档案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6]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8]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8] 自查与处理 - 公司应在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披露处理结果[21] 其他规定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 制度中部分表述含数规定[24] - 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25] - 内幕信息报备一事一报[28] - 填报知情人身份等信息[29] - 填报内幕信息阶段和获取方式[29] - 知情人负有保密和禁止交易义务[33] - 擅自泄露或交易董事会视情节处罚[33] - 知情人违规致重大损失涉犯罪移交司法处理[33]
泽润新能(301636)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部门、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报送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监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3]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报统计报表[7] - 按规定报送资料或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审批[8] 保密要求 - 董事等人员对定期和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有保密义务[6]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要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单[9]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7] 违规处理 - 信息泄露外部单位或个人应通知公司,公司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公告[9]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致公司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