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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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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新能(3016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 30 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 3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0.5%以上,按程序披露[14] - 与关联人交易超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4] 关联担保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6] 其他规定 - 持股 5%以上股东报送关联人名单[22]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3]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披露[23]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并解释[25]
泽润新能(30163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承诺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承诺人多种业务承诺行为[2] - 承诺人及时告知公司承诺事项,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公开[3] 承诺要求 - 承诺事项明确履约时限,不用模糊词语[5]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5] 违规处理 - 业绩未达承诺,董事会审议差异督促履约[6] - 承诺人违反承诺,董事会督促担责并披露情况[7] 承诺变更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如业绩补偿承诺等[8] - 因客观原因可变更或豁免,需充分披露并审议[9] 其他规定 - 收购人承接原实控人未履行承诺义务[1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2]
泽润新能(30163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5] - 舆情信息监测与采集设在总经理办公室[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为重大和一般两类[7][8]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总经理办公室处置[10] - 重大舆情工作组组长召集会议决策[11]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20]
泽润新能(3016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05 19:02
权利义务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4] - 应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解除[4] - 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5] 禁止行为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强令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5] - 不得从事违法违规买卖公司股份行为[14] - 不得违规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21] 控制权转让 - 转让公司控制权应保证交易公允,兼顾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4] - 转让前应解决未清偿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问题[16] - 转让时应协调新老股东更换,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平稳过渡[17] 信息披露 - 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等11种情形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披露[19] - 应书面告知重大变化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20] - 收到问询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回复[21] - 筹划阶段重大事项出现3种情形应立即披露[22] - 媒体报道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应告知信息并配合披露[29] - 公司调查问询时应如实回复[31] - 应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报备更新[32] 其他 - 作出的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对履约风险大的承诺应提供履约担保[7] - 三类主体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24]
泽润新能(30163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5 19:02
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职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 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 规定。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 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 内行事。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 ...
泽润新能(3016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薪酬预算 - 公司以去年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经济效益等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6] 薪酬考核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6] 薪酬比例 - 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9][10] 薪酬调整与追回 - 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薪酬增幅等因素,财务追溯重述时追回超额收入[12][16] 薪酬发放与制度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薪酬为税前金额,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16][19]
泽润新能(30163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5 19:02
子公司定义与股权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份),或持股未超50%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报告与核算 - 公司每月结束后10日内取得并分析子公司月度报告,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取得季度报告[10] -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与公司保持一致[10] - 子公司向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相关会计资料须经审核确认[10]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更换需经公司同意[10] - 子公司管理层、核心人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变动需向公司汇报备案[6] 审计与担保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1] -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提供担保[13][16] 账户与监管 - 子公司应统一开设银行账户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不得私设帐外帐[10] - 子公司需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司的管理规定[3] 交易与投资 - 子公司重大交易事项按章程权限提交审议[29] - 子公司向银行贷款需公司担保,应提前报送材料并经审议通过[30] - 子公司应遵循原则进行项目投资并控制投资额[17] - 子公司关联交易应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7] 信息披露与重大事项 - 子公司信息披露按制度执行,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19] - 子公司应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报公司审议[19] 会议与考核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日报董事会秘书[21] - 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考核和激励政策,子公司应建立自身考核奖惩制度[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泽润新能(30163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12-05 19:0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2] - 2025年1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换届议案[2] -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8年11月17日,其他成员任期三年[4] 股东持股 - 陈泽鹏直接持股1980.00万股,比例31.00%,间接持股32.40万股[8] - 张卫间接持股140.00万股[10] - 黄福灵直接持股130.00万股,比例2.04%[12] 人员任职 - 王亮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秘[13] - 靳治国任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16] - 赵引贵、吕芳、李丹任公司独立董事[19][21][23]
泽润新能(30163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吕芳)
2025-12-05 19:0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吕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9] - 被提名人无不良记录,任职数量和时长合规[12]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13] - 若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3]
泽润新能(30163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引贵)
2025-12-05 19:01
独立董事提名 - 赵引贵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和任职情况符合规定[7][8]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经验[6]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1] - 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1] 审查与条件 - 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 - 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符合任职条件[2] - 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