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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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正当防卫不属违法
经济观察网· 2025-12-31 14:47
法律修订与施行时间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核心条款内容 - 法律新增正当防卫条款 [1] - 条款明确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 - 此类行为将不受处罚 [1]
明年向好友发不雅照算违法?央视的解读来了
猿大侠· 2025-12-26 12:11
新法规社会讨论与误读澄清 - 社交媒体上关于“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话题引发广泛关注,相关话题阅读量近2亿,并衍生出多个热门讨论[1] - 有网络段子将新法规与快手平台近期出现的涉黄直播问题相关联进行调侃[1] - 部分公众和媒体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过度解读的现象[2] 媒体与专家对误读的纠正 - 有媒体和大V发文呼吁不要对法律模糊地带进行加码和严厉方向的解读,强调涉及民生和大众利益时应朝宽松方向理解[3] - 央视新闻采访法律专家,明确指出“向好友发不雅照即违法”是对新法规的误读[4][5] - 法律专家澄清,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在2005年施行的原《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已属违法,并非本次修订新增内容[6][7] - 本次修订的两处主要变化包括:将“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信息网络”以顺应技术发展,以及提高了罚款的处罚力度,但拘留期限未变[7] - 专家强调,新法规完全没有“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的新增规定[8] 法律概念辨析与执法边界 - 法律专家指出,“不雅”是主观表述,不等同于有明确法律定性的“淫秽”信息[8] - 违法的边界需由主管部门根据具体信息内容进行认定,点对点传播淫秽信息在原法规下亦属处罚范围,但通常需有人举报才会进入执法视线[8] - 对于夫妻或情侣间互发亲密照等极端案例,专家表示其从未被追究,质疑此类案例是用以假证法律荒谬的偏离讨论[9] 新法规修订亮点与立法导向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增加了第二款,规定若淫秽物品或信息涉及未成年人,将从重处罚,这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10] - 该条款明确了两点禁忌: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信息,以及禁止制作或传播含有未成年人参与的淫秽内容[11] - 司法实践已体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导向,例如有案例中行为人向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最终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11] - 本次修法在总则部分增加了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衔接,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12] - 其他立法亮点包括:对警察权在正当防卫取证等方面进行了限缩和限制,在附则部分通过谦让原则优先适用其他下位法,从而缩小了治安拘留的适用范围[12] - 专家强调,该法本质是社会秩序维持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法,其立法目的是在维护秩序的同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12] - 本次修法在第一条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强化了宪法意识,表明这是一部保障公民权益的法律[13] - 立法体现了“温度”,部分条款将过去的“拘留并罚款”改为“拘留或罚款”,实际上是在减轻处罚[13]
哪些情况下“发送私密信息”可能违法,律师详解
第一财经· 2025-12-24 08:53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传播淫秽信息条款的修订与解读 - 文章核心观点在于澄清社会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的误解,指出“向好友发淫秽信息违法”并非新规,而是对原有法律规范的完善,旨在更有效地规制利用新型通信技术的违法行为,而非突然将私人情感交流行为“入罪入罚”[3][4] 法律条款的具体修订内容 - 新法第八十条将旧法第六十八条中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修改为“信息网络”,以适应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信息空间变化[3] - 新法提高了罚款额度:针对一般情节的罚款上限从旧法的“三千元以下”提升至“五千元以下”;针对情节较轻的罚款,从旧法的“五百元以下”提升至“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5] - 新法增加了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物品或信息“从重处罚”的规定,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3][5] 法律适用范围的界定与执法原则 - 法律打击的行为模式明确:覆盖微信群、QQ群等公开场合分享及通过私聊向他人发送等多种传播场景;重点惩治有组织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如群主放任传播或向多人传播;尤其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的传播行为[6] - 法律规制的对象是“淫秽信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物品),而非情侣、配偶间出于情感交流目的互发的“私密信息”,只要后者不涉及淫秽内容且未向第三方传播,通常不被视为违法[6] - 法律的适用遵循“谦抑性”原则,对于不影响社会秩序的私人领域行为,法律没有过度介入的必要[6] 法律修订的背景与案例 - 相关条款自2005年通过以来未修改,旧表述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环境,此次修改旨在填补治理空白[3] - 过去已有执法先例,例如2022年江苏南京警方曾处理一起“男子多次微信转发淫秽视频被拘”的案件,涉案5人被行政拘留[5]
向好友发不雅照算违法?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
央视新闻· 2025-12-24 07:28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澄清 - 媒体报道“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是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误读 该行为既非新增内容 也非未来执法重点领域 [1] - 法律专家指出 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自2005年原法出台以来就已规定为违法 此次修订主要是将“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信息网络”以顺应技术发展 并调整了罚款力度 [2] 法律条文修订的具体变化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或利用信息网络等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 - 修订主要涉及两处:一是表述从“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信息网络” 二是提高了罚款的处罚力度 但拘留期限未变 [2] - 新法在第八十条增加了第二款 明确规定若淫秽物品或信息涉及未成年人 将从重处罚 [4] 关于“不雅”与“淫秽”的界定及执法边界 - “不雅”是主观表述 不一定等同于有明确法律定性的“淫秽”信息 “淫秽”需要经过司法认定 [2] - 违法边界需通过查证明确 包括对“擦边”内容的认定 点对点传播行为原法就已规定可处罚 实际执法中通常需有人举报 并根据发送数量、具体情节判断是否严重再给予行政处罚 [2][3] - 法律学者强调 惩罚需与行为危害性对称 极端案例如夫妻情侣间互发亲密照在过去和现在都未被追究 讨论此类案例偏离了对法律的客观认知 [3] 立法导向与核心亮点 - 新修订法律的一大亮点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信息 且视频中演员不能是未成年人 [4] - 司法实践已体现此导向 例如2025年江苏一案例中 行为人向近百名中小学女生发送淫秽视频 最终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5] - 本次修订在总则部分增加了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衔接 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职责 [5] - 其他立法亮点包括:对正当防卫情形中警察的取证等权力进行了限缩和限制 在附则部分通过第一百四十一条明确了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采用谦让原则优先适用下位法和其他行政法 从而缩小了治安拘留的适用范围 [5] 立法精神与整体架构 - 该法本质是社会秩序维持法、违法行为矫治法、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法 旨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 保护公民、法人等合法权益 并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职 [6] - 本次修订第一条做出重大调整 增加“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强调宪法意识 凸显其作为保障公民权益之法的定位 [6] - 整体立法架构体现“温度” 例如部分条款将处罚从“拘留并罚款”改为“拘留或罚款” 实际上是在减轻处罚 [6]
夫妻之间发私密照也算违法是误读
新浪财经· 2025-12-23 23:59
法律修订与适用范围 -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违者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 - 此次修订并非全新规定,而是对2012年修正的现行法律进行更新,核心变化是将“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表述改为“信息网络”,并提高了罚款金额,同时强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1] - 法律修订并未实质扩大适用范围,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已存在通过微信群聊、私聊传播淫秽信息被处罚的案例,新法只是使法律表述更严谨 [1] 违法行为界定与司法实践 - 法律打击的核心是“制作、运输、传播淫秽内容”的行为,处罚的是破坏社会治安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夫妻或情侣互发私密照”本身若不构成传播淫秽信息,则说法不严谨 [1] - 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传播行为及其社会影响,若将私密照传播给他人或转发至微信群造成大面积传播并对一方造成危害,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者可依据《刑法》判处传播淫秽物品罪 [1] - “不雅、私密照”与“淫秽内容”在法律上是不同概念,认定为淫秽内容有严格的法律标准,不能混为一谈 [1] 执法依据与隐私保护 - 处罚的启动主要依赖举报查实,警方不会主动监控私人聊天记录,未经合法授权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1] -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对传播淫秽信息一直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打击面覆盖利用信息网络及传统途径的传播行为 [1] - 法律修订并未简单粗暴地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亲友、夫妻间的私聊领域,未介入私域,但达到淫秽标准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传播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处罚 [1]
“私聊发送小黄图违法”系误读, 极端个案不会成为普遍适用的“惊悚故事”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3 21:22
法律修订核心观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实施 相关舆论对“向好友发淫秽信息违法”的解读是对法律条款的误读 模糊了此次修法真正的进步意义 [1] 技术定义与适用范围 - 相关条款的核心变化是将“计算机信息网络”修改为“信息网络” 属于“技术中立”修正 旨在使法律语言覆盖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当下技术现实 防止违法者钻技术漏洞 [2] - 法条从未有过“私聊”或“群聊”的表述 本次修法的核心是去掉“计算机”三个字使表述更精确 而非介入私人隐私领域的“私聊” [2] 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 媒体报道中引用的“发送54个视频”、“发送113个视频”被判刑的案例属于《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范畴 具有“数量巨大”、“情节严重”的特征 [3] - 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之间存在严格的阶梯 对于普通公民在私密空间的一对一聊天 法律保持极大的谦抑性 将极端刑事案例推广到普通人日常私聊场景是对法律的误解 [3] 罚款额度与未成年人保护 - 罚款额度大幅提升 情节较轻的罚款下限从“500元以下”提升至“1000元以上” 上限提升至5000元 旨在提高违法成本 [4] - 新增“涉及未成年人的 从重处罚”条款 这是此次修法的灵魂所在 明确任何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信息传播都将面临最严厉的打击 [4]
明年起向好友发不雅视频就违法?别误读!
新浪财经· 2025-12-23 16:47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80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1] 新旧法律关键差异 - 新法将“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信息网络”,扩大了适用范围 [3] - 新法提高了罚款上限并新增了涉未成年人从重处罚条款 [3] 法律适用范围与定义 - 新法明确私聊并非“法外之地”,终结了“私下发淫秽信息不违法”的认知误区,覆盖公开与私密全场景传播行为 [4] - 传播淫秽信息的认定可参照《刑法》第367条定义,即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书刊、影片、图片、音频、文字等 [4] - 传播行为包括通过微信、QQ、短信等工具发送,无论对象是一人还是多人、公开还是私密,主观上必须有故意 [4] 执法考量与私人领域 - 公安机关在执法时会综合考虑情节,包括社会危害性、传播数量、对象和动机等 [4] - 新法及配套解释尚未对夫妻、情侣间私密情趣互动作出专门免责条款,司法实践中通常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判断标准 [5] - 夫妻情侣间基于私密、自愿、无扩散风险的性相关信息、视频,因无社会危害性,一般不认定为违法 [6] - 若内容属于淫秽物品且存在转发扩散、胁迫发送等情形,则可能被追责 [6]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将不予处罚 [6] - 对于夫妻或稳定情侣之间一对一私聊发送自制或第三方色情信息,实际执法可能性极低,甚至不予处罚,主要因为缺乏社会危害性,属于私人生活领域 [6] 立法目的与公众建议 - 新修订第80条旨在加强网络淫秽信息治理,重点打击公开传播、群聊分享及涉未成年人行为 [7] - 私人一对一传播虽纳入规制,但夫妻或情侣间正常亲密互动不属于打击重点,公众无需过度担忧 [7] - 建议公众避免向非亲密关系人转发第三方淫秽内容,同时注意保存聊天记录时的隐私保护 [7]
时隔近20年首次“大修”,应对新型社会治安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 哪些修订与你我密切相关(法治聚焦)
人民日报· 2025-07-02 05:55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适应社会治安新形势,完善处罚制度[1] - 修订重点包括正当防卫认定、未成年人违法处理、养犬管理、违法记录封存等社会关注问题[1][3][5][7] 正当防卫条款修订 - 明确为制止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2] - 防卫行为明显过当需依法处罚但应减轻,情节轻微不予处罚[2] - 条款写入后需配套细化认定标准、执法人员培训以提升可操作性[2] 未成年人违法处理 - 对14-16周岁及16-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者取消拘留豁免,可执行拘留[3] - 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法同样取消拘留豁免[3] - 对不予处罚的未成年人需采取矫治教育措施,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衔接[3] - 新增学生欺凌行为处罚规定,学校未及时报告将追责[4] 养犬管理规范 - 新增两类违法行为处罚: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6] - 遛狗不拴绳致人伤害可罚款或拘留,情节较轻可调解处理[6] 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 治安违法记录需封存不得公开,仅限法定查询且查询单位需保密[8] - 特殊情形(如升学考试、亲属病危)可申请暂缓拘留执行[7] 新增违法行为类型 - 干扰公共交通(抢方向盘等)、高空抛物、违规飞无人机等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行为[9] - 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虐待老幼病残、侵害个人信息等新增为处罚行为[9] - 盗用身份招摇撞骗、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等纳入妨害社会管理行为[9]
焦点访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年起实施,聚焦哪些社会关切?
央视网· 2025-06-28 21:57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背景 -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5年8月实施已20年,需针对无人机"黑飞"等新型社会问题进行全面修订[1] - 科技发展和社会形势变化催生新的危害行为,需为执法提供法律依据[1] - 执法规范化进程要求优化处罚程序,完善执法监督机制[1] 新增违法行为类型 - 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等干扰公共交通工具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5-10日拘留[3] - 高空抛物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纳入治安处罚范围,与刑法形成衔接[4][6] - 出售/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动物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等行为新增处罚条款[11] 未成年人违法处理 - 14-16周岁及16-18周岁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者可行政拘留[8] - 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违法者也可行政拘留[8] - 对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采取矫治教育措施[8] - 明确学生欺凌行为属治安违法,学校需协同治理[8][9] 执法程序优化 - 扣押、询问等执法环节需全程录音录像[11] - 明确"人民警察证"为唯一执法证件[13] - 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非办案需要不得公开[13] 正当防卫界定 - 明确正当防卫要件:不法侵害正在实施且未超必要限度[9][11] - 防卫过当可减轻处罚,损害轻微可不处罚[11] 法律修订规模 - 条文总数从119条增至144条,新增25个条款[13] - 修订内容覆盖公共安全、社会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1][3][8]
新闻1+1丨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在何处?
央视网· 2025-06-28 06:47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 - 现行法律已实施近20年 需适应无人机 高空抛物 抢方向盘 买卖个人信息 违规养犬等新问题[1][3] - 篇章结构保持延续性 但条文从119条增至144条 新增25条[5][9] - 增加群众关注的违法行为类型 完善处罚程序制度[9] 正当防卫条款修订 - 明确公民为制止不法侵害采取防卫措施不属违法 但明显超限需减轻处罚[6][7] - 解决"和稀泥"执法问题 体现"法不向不法让步"理念[6][7] 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新规 - 原规定14-16岁及16-18岁初犯不执行拘留 现调整为情节严重者可拘留[8][11] - 14-16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违法即可拘留 遏制利用年龄漏洞反复犯罪[11] 违法记录封存机制 - 国家机关查询需法律授权 公安机关禁止无依据查询[12] - 将出台执行细则强化保密要求 消除公众顾虑[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