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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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文集团:拟不超过12亿港元回购股份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4 20:46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阅文集团董事会已批准一项股份回购计划 该计划将行使股东于2025年5月30日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的一般授权项下的权力 [1] - 根据授权 公司可在市场上回购不超过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股份 [1] - 现有回购授权届满后的任何股份回购 须待股东在2026年举行的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新的授权后方可实施 [1] 回购计划具体规模 - 根据回购授权 最多可回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022亿股股份 [1] - 该建议股份回购计划拟使用的最高资金总额为12亿港元 [1]
东阿阿胶:拟1亿元-2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格隆汇APP· 2025-12-04 19:32
格隆汇12月4日|东阿阿胶(000423.SZ)公告称,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 不超过2亿元(含),不低于1亿(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2.08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 ...
永泰能源(600157):股份回购开启,海则滩进度提前
德邦证券· 2025-12-04 19:10
投资评级 - 报告对永泰能源(600157.SH)的投资评级为“买入”,且为“维持”该评级 [2] 核心观点 - 报告核心观点认为公司价值凸显,主要基于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跻身中证A500指数以及海则滩煤矿建设进度提前 [5][9] - 海则滩煤矿项目计划2026年6月底首采工作面完成安装、7月初开始试采出煤,2027年一季度进行联合试运转,实现当年投产即达产 [9] - 考虑到四季度煤炭价格变化,预计公司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8亿元、9.72亿元、15.24亿元 [9] 主要财务数据及预测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28,357百万元,同比下降5.9%,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为25,143百万元,同比下降11.3%,随后在2026年、2027年恢复增长至27,193百万元和28,714百万元 [7] - 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1,561百万元,同比下降31.1%,预计2025年净利润为348百万元,同比下降77.7%,但2026年、2027年将大幅增长至972百万元和1,524百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79.2%和56.7% [7] - 公司2024年毛利率为25.1%,预计2025年降至19.7%,随后在2026年、2027年回升至23.0%和24.2% [7] - 公司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为3.3%,预计2025年降至0.7%,随后在2026年、2027年回升至2.0%和3.1% [7]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拟回购不超过5亿元、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为2.50元/股 [9] - 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1.2亿至2亿股,占总股本比例0.55%–0.92%,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9] - 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8.18亿股减少至216.18亿股(按上限)或216.98亿股(按下限) [9] 指数纳入与市场表现 - 公司跻身中证A500指数成份股行列,有望持续改善投资者结构,吸引更多长期投资 [9] - 截至报告统计时点,公司股价近3个月绝对涨幅为14.58%,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为12.99% [4] 海则滩煤矿项目进展 - 海则滩煤矿项目核定产能600万吨/年,充分达产后产能规模1,000万吨/年,资源储量11.45亿吨 [9] - 矿建工程二期工程已临近尾声,较原计划进度提前 [9]
阅文集团(00772.HK)拟不超12亿港元回购股份
格隆汇· 2025-12-04 19:09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阅文集团董事会已批准一项股份回购计划,计划行使股东于2025年5月30日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的一般授权,在市场上回购公司股份 [1] - 根据该回购授权,公司最多可回购不超过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 [1] - 该计划拟使用的最高资金总额为12亿港元,最多可回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02,208,922股 [1] 董事会观点与公司状况 - 董事会相信在市场上买卖的公司股份价值被低估 [1] -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财务资源足以执行建议的股份回购计划,同时能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持续经营 [1] - 建议的股份回购计划反映了董事会对公司前景有信心 [1] 授权与实施时间 - 现有回购授权届满后的任何股份回购,须待股东于2026年举行的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会新的回购授权后,方可作实 [1]
中国飞鹤12月4日斥资2575.21万港元回购628.1万股
智通财经· 2025-12-04 17:48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执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本次回购涉及资金2575.21万港元 [1] -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28.1万股 [1]
VITASOY INT‘L12月4日斥资101.85万港元回购15万股
智通财经· 2025-12-04 17:08
公司股份回购 - 维他奶国际于2025年12月4日执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此次回购涉及资金101.85万港元,共回购15万股股份 [1] - 每股回购价格为6.79港元 [1]
绿茶集团(06831)拟购回总价不超过1.3亿元的股份
智通财经网· 2025-12-04 17:01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4日决议行使购回授权,计划在公开市场购回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股份 [1] - 股份购回期间自董事会决议案日期起,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法定召开期限届满或股东大会撤销授权三者中最早者为止 [1] - 公司将动用内部资源进行股份购回,并明确排除使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1] 股份处理与执行依据 - 公司将在董事会认为适当时,注销或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的股份 [1] - 股份购回将依据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执行 [1] 董事会观点与公司状况 - 董事会认为股份购回可提升股份价值并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彰显对公司长期业务前景的信心,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1] -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进行股份购回的同时,能够维持足够的财务资源以满足持续业务增长的需要 [1]
绿茶集团(06831.HK):拟回购不超1.30亿元公司股份
格隆汇· 2025-12-04 16:52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 - 绿茶集团董事会于2025年12月4日决议行使购回授权,计划在公开市场购回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的股份 [1] - 股份购回期间自董事会决议案日期起,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规定召开大会的期限届满或股东大会撤销授权三者中最早者为止 [1] - 公司将动用内部资源进行股份购回,并明确排除使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1] 股份处理与合规 - 公司将在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注销或以库存方式持有购回的股份 [1] - 股份购回将依据公司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以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进行 [1] 董事会观点与动机 - 董事会认为股份购回可提升股份价值,进而提高股东回报 [1] - 此举旨在彰显董事会对公司长期业务前景的信心,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1] - 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可在进行股份购回的同时维持足够财务资源以满足持续业务增长需要 [1]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4 16:45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1] - 回购股份计划全部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6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 首次回购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首次实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703股 [2] - 首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10,185,630股的比例为0.0143% [2] - 首次回购成交最高价为25.99元/股,最低价为25.95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823元(不含交易费用) [2] 后续安排与合规性 -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3] -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04 16:45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进行回购 [1] - 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每股47.46元人民币,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回购实施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 [1] 首次回购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首次实施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111,121股 [1] - 首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407,807,559股的0.03% [1] - 首次回购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26.8元至27元,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0,977.1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后续安排与信息披露 - 公司承诺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后续回购决策 [2] -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履行股份回购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