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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银行: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时“常银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19:21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1] - 2025年8月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1] - 分配方案依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制定[1] 常银转债转股安排调整 - 自2025年9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1][2] - 可转债持有人欲享受权益分派需在2025年8月29日(含)前完成转股[2] - 权益分派实施后将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对常银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2] 信息披露安排 - 2025年9月2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三大证券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转股价格调整公告[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于7月1日披露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已于8月8日披露[1]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位于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联系电话0512-51601128[2]
软控股份: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4
权益分派方案 -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 以总股本1,019,490,531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974,526.55元人民币(含税) [1] - 若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9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3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3] 税收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0.45元人民币 [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配套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回购价格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3] - 调整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以后续公告为准 [3]
天宏锂电: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31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 总派发现金红利2,976,869.29元 [1] 财务数据基础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561,439.22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362,241.06元 [1] - 公司总股本为102,650,665股 现金分红以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实施 [1] 分红方案具体内容 - 分红比例固定 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预计不一致 将维持每10股派0.29元比例不变 仅调整分派总额 [2] -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为准 [2] 审议程序 - 权益分派预案已于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 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2]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 - 利润分配遵循法定顺序分配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 同股同权同利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不分配等原则 [3][4]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 - 现金分红需满足四大条件: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 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 采取固定比例政策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 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 - 根据发展阶段差异设定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时占比80%以上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占比40%以上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占比20%以上 [5]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 在满足现金分红基础上 可根据经营状况 股本规模合理性及股东整体利益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6] - 需满足经营情况良好 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 现金与股票股利比例符合章程规定等条件 [6]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8]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授权董事会制定分红方案,派现总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授权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460,9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现23,045,000元 [1] - 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若总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1]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细节 - 本次实施分派方案与董事会审议方案一致,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方案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 - 分派基准为总股本460,900,000股,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4]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派0.450000元,境内个人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4] - 个人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税0.100000元,1个月至1年补税0.050000元,超过1年免征 [4] 关键时间安排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5]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9日 [4]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7] 股东减持价格调整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56元/股 [7] - 历次权益分派后最低减持价格逐步调整:2023年前三季度后为4.46元/股,2023年度后为4.36元/股,2024年半年度后为4.31元/股,2024年度后为4.21元/股 [7]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16元/股 [7]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5,585,138,74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70,277,482元 [2][3][7] 利润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 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30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 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 - 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6]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基数为5,585,138,741股(总股本5,601,405,741股扣除回购股份16,267,000股) [2][3][7]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3][7]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为19.941918元 [2][10]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每10股派18元 [7] - 个人投资者根据持股期限适用差别化税率政策 [7] 分红派息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 [8]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9日 [8] -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9]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 除息价格计算公式: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9941918元 [2][10]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为1.9941918元 [2][10] -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10] 分派对象及实施方式 - 分派对象为2025年8月28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9]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6,267,0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7] - 部分A股股东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10]
华兰股份跌3.53% 2021年上市超募12.5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5-08-22 17:33
股价表现与发行概况 - 公司股价收报32.80元,较发行价58.08元下跌43.5%,处于破发状态,总市值53.86亿元 [1] -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新股336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发行价58.08元/股 [1] - 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米耀、邹晓东 [1] 募集资金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9.55亿元,净额18.04亿元,较原计划5.50亿元超额募集12.54亿元 [1] - 原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自动化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 发行费用结构 - 总发行费用1.51亿元,其中华泰联合证券获得承销保荐费用1.33亿元,占比88.1% [2] 股东回报方案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126,308,94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 [2]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14日 [2] - 转增股份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7月14日 [2]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2 04:52
公司股东结构 - 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4,579,680股,占无限售条件总股本的3.05%,位列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第3名但不纳入列示 [1]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 [2] - 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3][4] 权益分派实施 - 公司以187,837,001股为基数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0.500000元人民币,不送股或转增股本 [4] 股份回购进展 - 公司计划以4,000万元至7,000万元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原为28.11元/股,后因权益分派调整为28.06元/股 [5][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500,500股,占总股本1.1417%,成交总金额38,730,636.40元,最高成交价16.50元/股,最低成交价13.86元/股 [6] 可转债事项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金丹转债"转股价格由14.98元/股调整为14.93元/股,自2025年6月3日起生效 [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有5,738,549张可转债完成转股,转股数量38,356,626股,剩余可转债1,261,451张,票面总金额12,614.51万元 [9] - 公司因股价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于2025年6月13日决定提前赎回"金丹转债",截至报告披露日已完成全部赎回并摘牌 [10]
格力电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9:10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剔除已回购股份16,267,000股后的5,585,138,74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人民币(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70,277,482元 [1][2] - 不实施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1] - 按公司总股本5,601,405,741股折算 每10股实际现金分红比例为19.941918元 对应每股现金分红1.9941918元 [1][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3]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9日 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1.9941918元 [1][2][3] 股东税收安排 - 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每10股派发18元 [2] -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股1个月内税率为20%(每10股补缴4元) 1个月至1年税率为10%(每10股补缴2元) 超过1年免征 [2] -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按10%征收 内地投资者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2] 计算基准调整 - 若分配预案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1] - 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为5,585,138,741股 已回购股份16,267,000股不参与分配 [2] - 现金分红总额及每股分红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末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
百隆东方: 百隆东方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8:22
分红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以总股本1,499,569,000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4,935,350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红依据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预案》 旨在落实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政策要求并提升投资者回报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7日 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28日 [1][2] - 最后交易日不单独设置 [1] 分红派发机制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需完成指定交易方可领取 [2] - 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卫新、杨卫国、三牛有限公司、郑亚斐等特定股东由公司直接派发现金红利 [3] 差异化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每股派发0.15元 后续按持股期限差异化计税:1个月内税负20% 1-12个月税负10% 超过1年暂免征收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 [4]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135元 [5] - 其他法人股东及一般机构投资者按税前每股0.15元发放 不代扣代缴税金 [5]
鑫宏业跌4.93% 正拟定增2023年上市超募10.5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8-21 16:23
股价表现与发行情况 - 公司股价截至收盘报40.89元,较前日下跌4.93%,目前处于破发状态[1] -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股份数量2427.47万股,发行价格67.28元/股[1] - 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魏思露、陈颖[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3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4.97亿元[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10.51亿元,原计划募集资金4.46亿元[1] - 募集资金拟用于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造中心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1] 发行费用构成 - 发行费用总额1.36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02亿元[1] 股东回报计划 - 以总股本9709.8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54.93万元[2]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883.94万股[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2] 再融资计划 - 2025年度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2]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超融合导体线缆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大功率充电连接及冷却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核电站用特种电缆及电气贯穿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