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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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2 02:45
分红方案核心内容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6.60元(含税)[2] - 总股本72,041,101股中剔除回购专户股份284,800股后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71,756,301股[3] - 现金分红总额473,591,586.60元(含税)[3] 实施时间与对象 - 分红方案经2025年8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专户股份)[3][5] - 股东卢竑岩、陈拓琳、翟健、高岩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9] 差异化分红计算 - 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6.5739元[7] - 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前收盘价-6.5739元/股[7]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仅进行现金分红[7] 红利发放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7]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于证券营业部领取[7]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7]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6.60元/股[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实际派发5.94元/股[11]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实际派发5.94元/股[12]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 实际派发6.60元/股[12]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9-08 07:36
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1] - 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487,453,751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2]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863,437.75元(含税) [2]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1]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231,424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2] - 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威佳创建有限公司、吉为、吉喆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7] 差异化分红安排 - 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4] -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478元/股 [5] - 每股现金红利经摊薄调整后实际为0.2478元/股 [4]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0.25元 [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25元 [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225元 [9]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0.25元 [10]
威胜信息: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7 16:17
差异化分红方案背景 -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通过股份回购议案,计划以不超过35元/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未披露具体数值但期限为12个月内 [3] - 2025年2月10日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至40元/股,后因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调整为不超过39.48元/股 [4][5] - 截至2025年7月29日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4,231,424股 [5]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491,685,17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4,231,424股后的基数487,453,751股进行分红 [5]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5]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863,437.75元,实际每股派发0.25元 [5][6] 除权除息计算方式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因无股份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6][7]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2478元/股,基于参与分配股本487,453,751股和总股本491,685,175股计算 [7] - 以2025年8月21日收盘价36.09元/股测算,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为35.84元/股,虚拟分派参考价为35.8422元/股 [7][8] 差异化分红影响评估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差异绝对值为0.0061%,影响小于1%,表明差异化分红对市场价影响极小 [8]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监管指引第7号》,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9]
华发股份: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20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25,720,000股股份不参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1] - 根据相关规定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1] 差异化分红方案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1] - 实际参与利润分配股数为2,726,432,116股 总股本为2,752,152,116股 [1] - 若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 差异化分红计算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01981元/股 [2] - 按前收盘价5.26元/股测算 虚拟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为5.24019元/股 [2] - 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为5.24元/股 [2]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36% 小于1% [2] 符合条件 - 属于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 [4]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低于1% [4] 保荐机构意见 - 华金证券认为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 - 保荐机构对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无异议 [4]
保利发展: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9:11
分红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1] - 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2,017,120,012.80元(含税)[1]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1]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8月20日[1] -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685)元/股[2] - 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份数为11,865,411,840股[2] - A股总股本为11,970,443,418股[2] - 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A股股份合计105,031,578股[2] 分配实施方式 -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00元[5]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税负为20%[5]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5] -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30元[6] - 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30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00元[7] 公司信息 - 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 地址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7] - 邮编为510308[7] - 邮箱为stock@polycn.com[7] - 联系电话为020-89898833[7] - 联系人为黄承琰、曾惟昊[7]
宇通重工: 关于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13
差异化分红原因及依据 - 公司因回购注销570,000股限制性股票导致股本变动 需实施差异化分红以调整利润分配基数 [4] - 差异化分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第五号权益分派规定的情形 [4]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27,077,861.73元 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1,857,297.24元 [5] - 以扣除待回购股票后的股本530,504,346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元(含税) 总计派发148,541,216.88元 [5]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并调整总额 [5] 差异化分红计算细节 - 截至2025年7月23日 实际参与分配股数为532,734,346股 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49,165,616.88元 [6]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2.48元/股 实际分派后参考价为12.20元/股 [7][8]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2797元/股 虚拟参考价为12.2003元/股 与实际参考价差异仅0.002% 影响小于1% [6][8]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9]
合盛硅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8:16
核心观点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方案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 总派发现金红利527,594,635.35元(含税) 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5][6]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774,418股 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 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5][6] 分红方案细节 - 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172,432,523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分配总额 [6] 计算依据与影响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采用前收盘价55.76元/股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为55.31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参考价为55.3137元/股 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67% 低于1%阈值 表明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价影响微小 [6][7]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7]
昭衍新药: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昭衍新药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20
差异化分红原因及依据 - 公司于2021年9月启动回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介于人民币400万元至8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19元/股 [4] - 2022年9月公司完成首次回购,回购数量为101,714股,占总股本0.02%,最高成交价人民币79.3元/股,最低成交价人民币75.5元/股,总金额人民币7,997,727.28元 [4] -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仍持有33,214股2021年回购股份 [5] - 公司于2024年3月启动新一轮回购计划,资金总额介于人民币0.5亿元至1亿元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150% [5] - 2025年3月公司完成2024年回购计划,实际回购3,269,820股,占总股本0.4363%,最高价格人民币18.15元/股,最低价格人民币13.20元/股,使用总额人民币49,999,945.50元 [6] -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3,303,034股股份,占A股总股本0.5239% [6] - 根据监管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6]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4,075,384.59元 [8] - 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8] - 以公告日总股本749,477,334股扣除回购股份3,303,034股后,可分配总股本为746,174,300股 [8] - 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2,385,229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2% [8] -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总股份为749,477,334股,其中A股股份630,482,128股,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总数为627,179,094股 [8] 除权除息计算 - 以2025年7月18日A股收盘价人民币26.62元为基础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9] - 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人民币26.59000元/股 [9]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2984元,虚拟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人民币26.59016元/股 [9]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060%,低于1% [9]
盛景微: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40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总股本100,666,667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666.7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94% [2]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100,666,667股扣除回购股份99,300股后的100,567,36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793.44元(含税) [3] - 如总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除权(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0.1000元/股) [3][4]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6日,除权(息)日为2025年8月7日 [1][4]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说明 [1][4] 分红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4]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6] - 特定股东(张永刚等)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6]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以内全额征税(20%),1个月至1年暂减按50%征税(实际税负10%) [6][7] - QFII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009元 [8]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009元 [9] - 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等其他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001元(含税) [9]
盛景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40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因回购专用账户持有99,300股股份 根据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故实施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 [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后调整为每股0.1001元(含税)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原则 [2][3] - 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00,666,667股扣除回购股份99,300股后的100,567,367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66,793.44元 [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4] - 以2025年7月8日收盘价37.16元/股测算 实际分派除权参考价为37.0599元/股 虚拟分派参考价为37.0600元/股 [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003% 低于1%的阈值 [5] 合规性认定 - 差异化分派符合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 且对除权除息价格影响小于1% [5][6] - 保荐机构认定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上市公司与股东权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