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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权风波再起,英美图书界重申捍卫版权的必要性
新京报· 2025-05-13 20:48
英国AI版权立法争议 - 英国下议院否决了一项要求AI公司告知版权拥有者其作品被用于模型训练的具体信息的修正案 该法案未采纳修正案即获通过并将送返上议院进行关键投票[1] - 以石黑一雄等知名作家及作家协会、泛麦克米伦出版社CEO为代表的大批英国创意工作者联名签署公开信 敦促首相执行版权法并接受被否决的修正案[1] - 公开信警告 若任由少数海外科技公司主导并免费使用作品 将损害英国创意工作者的未来收入、英国作为创意强国的地位以及科技体现英国价值观的期望[2] 行业对科技公司行为的指控与历史教训 - 美国出版商协会年度大会上 多位主讲人强调必须抵御科技巨头未经许可或未付费使用出版内容训练大模型的行为[2] - 南加州大学教授乔纳森·巴奈特警告 出版商需吸取谷歌“Google Books”项目无偿抓取内容并被法院认定为“合理使用”的教训 指出AI公司正试图复制此模式将内容收集成本降至零[3] - Kadrey诉Meta案临时首席律师马克斯韦尔·普里特指控Meta公司在建立内容数据库时进行了“蓄意的大规模盗版” 并称其非法采集的内容数量对创意界是一场“生存危机”[3] 版权保护立场与未来机制展望 - 尽管有不利历史先例 但巴奈特与普里特认为当前法院未必再接受过去的“合理使用”辩解 因为已出现庞大的创作者经济体且有强烈的版权保护诉求[4] - 建立内容许可机制被视为积极进展 这将使AI公司更难依赖“合理使用”为借口 并可能促使市场发展出适用于AI生态的授权与补偿机制[4] - 哈珀·柯林斯出版公司CEO布赖恩·默里表示 出版商正与科技巨头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法律之战 关乎内容、知识产权未来及公民基本权利 并强调削弱版权法将使美国在AI领域失去基于优质内容的竞争优势[5] 版权制度的核心价值与行业警告 - 美国出版商协会CEO玛丽亚·帕兰特指出 版权是出版业的基础结构 决定了从作者获酬到公众利益实现的全链条 当前争议的赌注比历史上更大[6] - 帕兰特总结 美国AI公司需保持全球竞争力 但在此过程中牺牲版权制度只会成全大科技公司而非服务公众利益 削弱知识产权保护是短视行为 将导致科技行业摧毁出版业等关键行业的风险[6]
在保护版权与鼓励创新间求得平衡 AI“魔改”怎么看(坚持“两创”·关注新时代文艺)
人民日报· 2025-05-09 05:52
行业核心观点 - 人工智能技术正以指数级速度增长,大幅降低了文艺创作的技术门槛,用户可通过简单指令即时生成图文音视频内容,导致AI“魔改”经典影视、文学作品的视频层出不穷 [1] - AI“魔改”视频现象引发了关于版权侵权与鼓励创新之间平衡的广泛讨论,行业面临在保护经典价值与激发大众创新活力之间取得平衡的治理挑战 [1][4] 行业发展现状与驱动因素 - 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开源、低算力消耗与高质量生成能力,是推动用户进行二次创作的技术基础 [1] - 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持续加速技术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并加速网络文化的大众化趋势 [4] - 用户运用AI技术“魔改”影视作品(如将《红楼梦》变为“武打戏”,《甄嬛传》上演“枪战片”)而产生的视频,已成为二次创作的典型形式 [1] 行业面临的版权与法律风险 - 未经许可复制传播影视剧片段、截图或改编视频画面,可能构成对影视作品的版权侵权 [2] - 对角色视频改编若涉嫌利用演员知名度博流量或丑化角色形象,可能侵犯演员的肖像权 [2] - 即便获得改编授权,若对原著情节和人物关系改动过大,歪曲、篡改原著作者的观点和情感,并影响观众对原作品的评判,也可能构成侵权 [2] - 部分“魔改”视频将经典角色置于荒诞低俗语境中恶意扭曲,这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中禁止破坏社会公德、亵渎民族优秀文化内容的规定 [2] 行业创新与合理使用空间 - 对经典文本进行大胆改编是文学艺术创新的重要传统,AI技术可将经典角色置于全新语境,巧妙唤起观众的集体记忆和情感,产生独特的艺术效果 [3] - 部分改编通过对超真实、反差和新奇感的营造,在熟悉与新意之间达到艺术效果,不仅未损害经典价值,反而让当代观众与经典产生连接和共鸣 [3] - 以幽默诙谐方式进行改编,目的在于批评或评论作品的行为,由于使用目的的高度转换,可能构成合理使用制度中的“适当引用”情形,甚至无需事先许可 [3] 行业治理与平台解决方案 - 行业呼唤更清晰的分类标准、更科学的审核机制和更精准的管理方式,以在法律框架内寻求保护版权与鼓励创新的平衡 [1][4] - 人工智能时代的二次创作因制作快、周期短,与传统的版权许可效率不匹配,导致合规成本高 [4] - 版权管理部门应联合内容平台,通过制度创新为创作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二次创作版权服务 [4] - 可借鉴短视频音乐版权治理中通过平台集体授权与收入分成模式,为创作者提供正版素材库的经验 [4] - 平台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更多智能化的版权交易方式,为二次创作提供低成本的合规化创作环境 [4] - 需要细化人工智能视频改编的合理使用判定标准,并探索更加宽松灵活的“创意豁免”机制 [3]
海门三星:版权赋能照亮“家纺小镇”熠熠星途
新华日报· 2025-05-08 07:02
家纺产业规模与产能 - 三星镇家纺产业集群年生产能力超2000亿元,平均每分钟生产约1350套套件、670条被子和340只枕头 [1] - 每天快递包裹超240万件,平均每分钟1680多件发往全国各地,产品销往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 [1] - 拥有各类家纺及关联产业经营主体近4万家 [1] 版权保护与设计创新 - 叠石桥家纺市场2002年组建中国第一家镇级版权管理机构——三星镇版权管理办公室 [1] - 2023年代理登记美术作品1067件,2024年已登记657件,同比增长超30% [2] - 美罗家纺2022年登记作品《囍乐满堂》可自由搭配枕套被单等产品 [2] 行业品牌与市场地位 - 集聚凯盛家纺、美罗家纺、晋帛家纺、水星家纺等知名企业 [2] - 拥有600多个品牌、1000多种家纺产品,全国市场占有率超50% [2] IP合作与产业升级 - 12家IP企业带来"当红IP"如"蕉绿猫"(使用量过亿)、"卡皮巴拉"、阅文集团动漫IP [1] - 活动旨在集聚国际国内IP,激发创新创意、促进跨界融合 [2] - 致力打造中国家纺产业商贸中心、供应链基地和新质生产力集聚高地 [3]
钱塘区视听行业协会成立
杭州日报· 2025-04-28 09:52
行业版权保护举措 - 杭州市钱塘区成立首个区县级视听行业协会 首批吸纳九州文化 掌玩网络 云雷文化 海鱼星空等32家会员单位 [1] - 同步启用钱塘区版权保护服务中心 具备智能确权 全网监测 多维取证 司法协同 代理维权和版权交易六大功能 [1] - 中心通过数字化技术构建"行政+司法+技术"全链条服务体系 提供版权登记 检测 维权 交易等综合性服务 [1] 版权保护成效与产业生态 - 版权保护服务中心设立联勤服务站 成功侦破杭州市首起侵犯短剧著作权案件 查获盗版短剧14000余部 [2] - 钱塘区构建"政策护航+版权保护+产业孵化"三位一体产业生态体系 2024年核心微短剧企业营收同比增长129% [2] - 行业协会将发挥统筹作用 搭建行业与政府 社会桥梁 促进文化出海和信息互通 [1]
“优秀版权企业全省行”巡讲活动首站来苏
苏州日报· 2025-04-22 08:25
版权保护政策与活动 - 2025年江苏省启动"优秀版权企业全省行"巡讲活动 首站于苏州吴文化博物馆举行 旨在提升企业版权保护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 推动版权服务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1] - 活动现场启动2025年度苏州市重大版权推广运用项目申报通道及"2025吴中区优秀版权作品展" 展出版权作品120余件 [1] - 江苏版权保护中心推出"正版护航"行动计划 与主流互联网及电商平台建立协作机制 实现侵权内容清除和盗版商品下架 首批10家重点著作权人企业已取得维权突破 计划年内服务范围扩大至50家企业 [1] 区域版权产业发展成果 - 吴中区2022年以来出台多项版权产业政策 进行版权登记奖励2510件 评选优秀版权奖46个 下拨扶持资金170余万元 [2] - 近三年吴中区入选省级优秀版权作品产业转化重点培育项目4个 获评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2家 入选市级重大版权推广运用项目6个 获得市优秀版权奖7个 [2] - 2025年吴中区被列为苏州市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 苏州工匠园作为重要平台分享版权赋能非遗转化经验 [1][2] 企业版权实践案例 - 四家优秀版权单位代表就版权保护 运用和管理进行交流 苏州工匠园依托三大优势通过版权获取非遗转化新场景 [1]
2024年北京版权十件大事发布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4-14 17:20
区域版权协同发展 - 首届京津冀版权协同发展论坛成功举办,三地文化执法部门及行业协会签署合作协议,深化版权执法、宣传、服务、人才培养等区域协同联动[1] - 成立“总对总”机制跨区域版权纠纷调解工作联盟,以京津冀合作为基础,作为首批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地区任务实施主体[2] - 京津冀三地检察机关联动打击图书盗版侵权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跨省摧毁9个犯罪网络,查扣盗版图书271.6万册,涉案总额1.8亿元[3] 数字时代版权创新与保护 - 北京文化论坛举办“数字时代版权创新发展与保护治理”沙龙,中外行业专家探讨数字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创新及保护问题[1] - 办理全国首例版权领域非现场执法案件,运用“智慧文化执法”平台及“动态风险监测+区块链存证固证”等手段,实现全程无接触执法[2] - 北京市版权局“打造版权多元解纷'北京模式'”和“软件正版化检查服务系统实现软件资产智能管理”入选国家版权局第一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2] 版权保护机制与执法创新 - 建立北京市网络影视剧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机制,全年分四批次发布35部重点保护作品,构建“监测—执法”闭环实施“从严从快”查处[1] - 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印发《知识产权涉刑重点线索联合研判工作指引》,明确线索范围、通报及研判标准,提升数智赋能版权保护力度[3] - 北京市出版版权协会创新推出《知识产权领域电子证据应用规范》《版权纠纷调解员资质标准》等团体标准,形成版权系统保护典型案例[3] 司法判决与法律适用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首例涉广播组织权侵权案作出判决,对修订后《著作权法》新增的广播组织信息网络传播权客体范围进行详细论证[4]
速递|O'Reilly指控OpenAI"窃书" 训练 GPT-4o,AI数据黑箱再陷版权风暴
Z Potentials· 2025-04-02 11:17
核心观点 - 多家机构指控OpenAI可能未经许可使用付费墙后的O'Reilly书籍训练其AI模型,尤其是GPT-4o [1][2] - AI监督组织通过论文指出,GPT-4o对付费墙后书籍内容的识别率显著高于旧版模型,暗示其训练数据可能包含未授权内容 [2][3] - OpenAI面临多起诉讼,其训练数据实践和版权法处理引发争议 [5] 训练数据争议 - OpenAI被指控利用O'Reilly Media付费墙后的书籍训练GPT-4o,且未签署许可协议 [2] - 论文采用DE-COP方法(成员推理攻击)检测模型训练数据中的受版权保护内容,结果显示GPT-4o对付费墙后书籍的识别率远高于GPT-3.5 Turbo [2][3] - 研究分析了34本O'Reilly书籍中的13,962个段落摘录,评估模型训练数据中可能包含的版权内容概率 [3] 模型表现差异 - GPT-4o对付费墙后O'Reilly书籍内容的识别能力显著强于GPT-3.5 Turbo,后者对公开可获取的书籍样本识别率更高 [2][3] - 研究指出,GPT-4o可能掌握了其训练截止日期前出版的非公开O'Reilly书籍内容,但未评估最新发布的GPT-4.5等模型 [4] OpenAI的数据策略 - OpenAI在耗尽公共网络数据后,开始采用AI生成的数据训练模型,但完全摒弃现实世界数据的实验室极少 [1] - 公司长期倡导放宽使用受版权保护数据的限制,并寻求更高质量的训练数据,甚至聘请记者和领域专家协助微调模型 [4] - OpenAI与部分新闻出版商、社交网络等签订了授权协议,并提供了不完善的退出机制供版权所有者标记不希望用于训练的内容 [4] 行业趋势 - AI公司普遍招募科学、物理等领域专家,将专业知识输入AI系统以提升模型性能 [4] - 纯合成数据训练存在风险,可能导致模型性能下降,因此多数实验室仍依赖现实世界数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