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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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方案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兰寰宇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05,062.06万元,其中股份对价70,062.06万元,现金对价35,000.00万元 [1][2][3] - 交易完成后海兰寰宇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 [1][2] - 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评估值为105,062.06万元 [3] 交易定价及股份发行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8.42元/股,发行价格确定为6.74元/股,不低于均价的80% [8][9] - 向17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103,949,634股,占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12.61% [11]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将按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确定 [15] 交易影响及财务数据 - 2024年度标的公司净利润2,139.16万元,但备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323.00万元,主要受内部交易调整及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影响 [38][39] - 交易后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从0.01元降至-0.004元,2025年1-3月从0.05元降至0.04元 [37][38] - 标的公司2024年资产总额、净资产及营业收入占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43.04%、61.50%和67.80%,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4] 交易审批及程序 - 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全部22项议案 [2][4][12] - 交易尚需提交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2] -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沃克森评估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36][41] 交易合规性 - 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 [26] -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实际控制人申万秋在交易前后均保持控制权 [25] - 股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12.67%,剔除大盘和行业因素后未出现异常波动 [22][23]
海兰信: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兰寰宇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05,062.06万元,其中股份对价70,062.06万元,现金对价35,000.00万元 [1][3][4]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0,000.00万元,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1][4] - 交易完成后海兰寰宇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标的资产估值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海兰寰宇100%股权评估值为105,062.06万元 [3] - 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05,062.06万元 [3] 支付方式 - 股份支付:发行103,949,634股,占交易后总股本12.61%,发行价格6.7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 [7][8][10] - 现金支付:35,000.0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募集配套资金及自有资金 [6]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支付现金对价35,000.00万元(占比50%) - 重点海域海面态势船载机动感知能力建设项目16,400.35万元(占比23.43%) - 智慧海防垂直大模型研发项目10,225.00万元(占比14.61%) - 中介费用1,045.00万元(占比1.49%) [5][15] 交易影响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24年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占公司比例分别为61.50%、67.80% [23] - 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后实际控制人仍为申万秋 [23] - 2024年备考报表净利润-323.00万元,主要受内部交易损益调整及应收账款信用减值转回影响 [33] 交易程序 - 已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 [1][2][16]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22][24] - 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幅7.77%,剔除大盘因素后涨幅12.67% [20]
海兰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概况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17名交易对方购买海兰寰宇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价的100%,且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交易前总股本的30% [3] - 募集资金用途包括支付现金对价、中介费用、标的公司重点海域海面态势船载机动感知能力建设项目及智慧海防垂直大模型研发项目 [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相应指标的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 交易对方情况 - 交易对方包括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温州申合信创投等17家机构,其中部分企业报告期内未开展实际业务(如申信投资、上海瀚博源等) [4] - 交易对方之一寰曜共拓存在股权代持情况,涉及代持金额合计200万元,正在办理还原手续 [4] - 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李渝勤同时控制上市公司拓尔思(300229),该企业运作合规且不存在资金占用等问题 [4] 标的资产状况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已办理产权证书且无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 [6] - 标的资产最近3年存在评估记录,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最终选用收益法结果,评估值为105,062.06万元,评估增值率未披露 [8] - 标的资产经营独立性完整,进入公司前已持续经营两年以上,且财务核算可清晰划分 [6]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确认一定金额商誉,需每年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资产未达预期收益可能对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8] - 交易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战略目标一致,且不导致负债比例超过70%或承担重大担保责任 [9] - 交易后公司主要资产非现金或流动资产,业务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关联交易占比不超过30% [9] 审批与合规 - 交易已履行必要内部决策程序,但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9] - 独立财务顾问确认重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内幕交易嫌疑 [10][11] - 各中介机构均由公司聘请,相关当事人已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海兰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概述 -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涉及海兰寰宇全体17名股东 [1]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 交易合规性 -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确认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1][2] - 交易涉及的报批事项及风险已在交易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1] - 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且无限制转让情形 [1] 交易影响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并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 [1] - 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 [1] - 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1] - 交易有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1] - 交易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1]
海兰信: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兰寰宇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涉及17名股东,标的资产为海兰寰宇全部股权 [1] - 本次交易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证监会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及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规定 [1] 财务影响分析 - 2024年度备考报表显示净利润由822.77万元下降至-323.00万元,每股收益由0.01元降至-0.004元 [2] - 2025年1-3月备考报表盈利水平因标的公司季节性亏损而下降 [2] - 净利润下降主因包括:标的公司采购雷达折旧调整(1,019.22万元)、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调整(-735.89万元)、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调整(-3,646.73万元) [2][3] - 剔除信用减值损失转回影响后,2024年度备考净利润实际提升2,500.96万元 [3] 填补回报措施 - 公司将加快标的资产整合,优化业务、人员及财务管理,发挥协同效应以提升盈利能力 [4] - 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股东回报机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要求 [4] 相关主体承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并将薪酬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 [4][5] - 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勤勉履职,避免损害公司利益,并将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关联 [5][6]
海兰信: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海兰寰宇全体1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海兰寰宇100%股权 [1] - 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交易合规性说明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需累计计算12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资产的购买、出售行为 [1] - 公司确认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行为 [1] - 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1] 文件签署 - 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资产变动情况出具正式说明文件 [2]
海兰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2024年经审计财务数据的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未导致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申万秋)[4] - 交易定价以沃克森评估机构出具的收益法评估值为依据,认为定价公允且程序公正 [7][8] 交易程序合规性 - 独立董事确认交易方案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提升资产质量与抗风险能力,且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 - 公司已履行完备法定程序,包括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制定保密制度及签订保密协议 [3][6] - 交易信息发布前20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跌幅未超20%,未构成异常波动 [3] 中介机构与文件 - 聘请沃克森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其独立性及评估方法合理性(采用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7] - 拟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均具备法定服务资格 [9] - 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等文件 [8] 关联交易与股东授权 - 交易对方包含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温州申合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构成关联交易 [2]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交易事宜,包括签署协议及文件提交等 [9]
海兰信: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概述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兰寰宇100%股权,交易对方包括海南省信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申合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等17名股东 [1] -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 - 评估机构为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 [1] 评估机构独立性 - 沃克森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业务经验,选聘程序合规 [2] - 沃克森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冲突 [2] 评估假设合理性 - 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法规和市场惯例,与标的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2] 评估方法相关性 - 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市场价值,为交易提供参考依据 [3] - 评估范围与委托范围一致,程序符合行业规范,数据可靠 [3] - 评估方法选用恰当,结论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3] 评估定价公允性 - 评估过程独立客观,方法适当,结果反映标的公司基准日实际情况 [4] - 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参考协商确定,符合法律法规,不损害股东利益 [4] 结论 - 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定价公允 [4][5]
海兰信: 董事会关于批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结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南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全体17名股东[1] - 交易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1] - 标的资产为海兰寰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已由沃克森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2] 财务文件与审计安排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编号110A033877/110A033878)[2]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25〕1-1734)[2] - 沃克森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股东权益价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1505)[2] 信息披露与申报流程 - 董事会批准将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2] - 相关文件将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正式申报材料[2]
海兰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13 00:26
交易概述 -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海兰寰宇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1] - 国泰海通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相关规定 [1] 发行合规性 -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列示的禁止发行情形(包括募集资金违规、财报问题、高管受罚、涉嫌犯罪等五类情形)[1] -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土地法规,不涉及财务性投资或证券类公司投资 [2] -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基准日前20日股价均价的80%为底价,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价格 [2] - 配套资金认购股份锁定期6个月,后续转让需符合法规 [3] 创业板定位符合性 - 标的公司主营对海监测雷达产品及雷达组网服务,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6532物联网技术服务" [4] - 标的行业符合创业板支持成长型创新企业的定位,不属于创业板负面清单行业 [4] 交易定价机制 - 股份支付部分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6.74元/股,不低于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 [5] 交易性质认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适用《重组审核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