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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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及合肥中支被罚 涉编制虚假资料等
中国经济网· 2025-06-16 21:32
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及合肥中心支公司违规行为 - 阳光人寿安徽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诱导保险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个人代理人培训档案不完整、未参加后续教育、未按规定招录个人代理人、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22万元 [1][5] - 合肥中心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21万元 [2][5] 相关责任人处罚情况 - 杜名(安徽分公司银保培训部副总经理)因编制虚假资料、诱导代理人违背诚信义务等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 [1][5] - 林元翔(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因编制虚假资料、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1][5] - 宣利娟(安徽分公司银保营销部总经理助理)因编制虚假资料、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2][5] - 刘婉怡(合肥中心支公司银保客户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5] - 朱家厂(合肥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因编制虚假资料、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2][5] - 王可(合肥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5] - 庄凤云、庄云峰(合肥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1000元 [3][6] 违规行为类型汇总 - 编制虚假资料涉及安徽分公司及合肥中心支公司多名责任人 [1][2][5] -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问题涉及安徽分公司及合肥中心支公司 [1][2][5]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涉及合肥中心支公司及个人代理人 [2][3][6] - 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涉及合肥中心支公司 [2][5] - 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涉及合肥中心支公司 [2][5] - 个人代理人管理问题(培训档案不完整、未参加后续教育、未按规定招录)涉及安徽分公司 [1][5]
三家保险机构同日领罚单,富德生命人寿违规史引关注
观察者网· 2025-06-11 19:31
监管处罚情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一日内对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大家人寿吉林分公司开出多张罚单,涉及向投保人给予合同外利益、虚列费用、未按规定录音录像等违规行为 [1] - 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因"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8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微信转账、现金返还等隐蔽手段输送额外利益 [3] - 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被罚12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2万元和1万元,该公司通过虚增费用科目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渠道佣金及客户返现 [6] - 大家人寿吉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银保渠道业务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被罚12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2万元,部分业务未执行录音录像规定导致销售误导难以追溯 [7] 富德生命人寿违规历史 - 2024年9月辽宁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罚21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7万元 [6] - 2024年8月重庆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及向其他机构支付不正当利益被罚4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10万元和5万元 [6] - 龙岩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6万元 [6] - 承德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材料、套取费用被罚1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6] 行业现状与问题 - 银保渠道长期存在"返佣""贴费"等顽疾,部分机构为完成业绩指标不惜铤而走险 [7] - 中小险企为争夺市场份额陷入"以费用换规模"的恶性循环 [7] - 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总保费达33.5亿元但近年增速放缓 [7] - 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作为区域性机构市场份额难以突破 [7] - 大家人寿吉林分公司成立十余年业务规模仍局限在长春等核心城市 [7] 监管趋势 - 2025年以来吉林监管局已累计处罚保险机构18家次,罚款金额超300万元,涉及虚构中介业务、欺骗投保人等八大类违规行为 [8] - 监管"零容忍"态度正倒逼行业重构合规文化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