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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31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取代原聘任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 - 变更原因是普华永道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年度审计需求[1][6] - 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普华永道进行充分沟通,普华永道无异议[1][7] 安永华明基本情况 - 安永华明成立于1992年,2012年完成本土化转制,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1500多人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2] - 2023年度安永华明业务总收入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38亿元,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37家,收费总额9.05亿元[2] - 安永华明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3] 审计项目团队 - 项目合伙人张丽女士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0年加入安永华明,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4] -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晓琛女士201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1年加入安永华明,近3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4] - 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彦亮先生有逾22年审计经验,在医药制造、商业零售等行业具有丰富经验[5] 审计费用 - 公司拟支付安永华明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报酬不超过428万元,子公司审计报酬不超过40万元,合计468万元[5] - 验资报告每次收费不超过4万元,海外子公司Mayborn集团的审计费用将另行协商确定[5][6] 变更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新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认为安永华明专业胜任能力等符合要求[7] -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8]
上海九百: 上海九百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1 20:09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取代原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3] - 变更原因是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且原会计师事务所中汇已连续多年提供服务[3][7] -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4年底有从业人员2898人,其中合伙人187人,注册会计师804人[1] 新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 中兴财光华2024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28亿元[3] - 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4次[3] - 项目团队由张毅(合伙人)、王非达(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刘希广(质量复核人)组成,三人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5] 审计费用 -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万元,合计68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2万元[6] -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基于业务规模、行业特点、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工作量等因素确定[6] 变更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5月20日审议通过变更议案,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相应资质[8] -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该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9] -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变更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7]
DC伯朗特连续三年非标被强制摘牌 起诉三任审计机构全面败诉
新浪证券· 2025-05-16 14:14
商业模式与审计争议 - 公司因连续三年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强制摘牌 [2] - 核心争议源于"应用商销售模式",收入确认以一级应用商提货为节点而非终端销售完成 [2] - 审计机构质疑点包括无法核实终端销售真实性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理性 [2] - 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如销售台账、银行流水)佐证收入真实性 [2] - 商业模式高风险性(授信依赖自然人担保、缺乏抵押物)加剧审计复杂性 [2] 法律诉讼与败诉原因 - 公司起诉三任审计机构(天健、皇嘉、中兴华)要求撤销报告并赔偿但全面败诉 [1][3] - 法院认定审计程序符合职业准则,已执行走访、函证等常规程序 [3] - 公司未能配合提供关键证据且应用商以"商业机密"拒绝披露信息 [3] - 中兴华在类似案件中被认定审计瑕疵与退市无直接因果关系 [3] - 公司未能证明审计机构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3] 公司治理问题 - 两年内频繁更换三次审计机构引发监管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质疑 [4] - 实际控制人尹荣造激进资本运作(如105亿元定增计划)漠视市场规则 [4] - 股权高度集中(尹荣造控制超40%投票权)导致决策缺乏制衡 [4] 资本市场信誉影响 - 败诉阻断公司重返公开资本市场的可能性 [5] - 审计质疑被司法确认,未来融资并购面临更高审查门槛 [5] - 投资者信心受损,实际控制人"万亿营收目标"被视为不切实际 [5] 行业警示与监管启示 - 企业需避免设计过度复杂商业模式(如多层分销、收入前置) [6][7] - 审计机构对高风险客户应严格执行"职业怀疑"原则 [6][7] - 监管需明确场外市场信息披露标准防止监管套利 [6][7]
深度|监管部门重拳打击财务造假,审计机构却在“装聋作哑”?
证券时报· 2025-03-18 23:30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与内控失灵 - 东方集团通过虚构业务链条虚增收入160亿元 但审计机构连续四年出具无保留意见[3] - 80%被处罚公司在罚前五年内控审计未获非标意见 显示审计机制存在系统性缺陷[4][8] - 国中水务被关联方占用资金27亿元未披露 同期内控审计却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7] 审计失效数据表现 - 2022年以来被罚公司中 895家(占比80%)在罚前五年内控审计无任何非标意见[8] - 财报违规公司中 178家(69%)在罚前五年内控审计未获非标意见 187家(73%)财报审计未获非标[12] - 退市公司样本显示 137家中有160份(48%)退市前内控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14] 审计失效原因分析 - 审计机构与监管存在能力差异 会计师缺乏执法权且需面对全面经营情况[17] - 低价竞争导致审计质量下降 费用年降10%-20%迫使事务所使用初级人员[19] - 资源分配失衡 审计机构更重视财报审计 内控审计投入不足[18] 行业改进建议 - 改企业委托为第三方委托 切断利益关联 实施穿透式监管[24] - 引入区块链存证 ERP系统筛查等数字化手段提升审计技术[25] - 整顿低价竞争 保证审计质量 打破恶性循环[26] 企业内控优化路径 - 通过ERP系统和AI工具实现流程自动化 减少人为干预[30] - 将合规纳入考核 实行一票否决制 建立内部举报奖励机制[31] - 优化治理结构 提高审计委员会独立性 强化"一把手"工程[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