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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询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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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苑成军询价转让结果 -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6.29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698,379股 [3] - 本次转让后,股东苑成军持股比例由10.45%减少至4.69%,其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5]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转让 [4][5] 询价转让过程详情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6年1月7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14] - 认购邀请书送达443家机构投资者,包括80家基金公司、53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44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43家私募基金等 [14] - 组织券商收到19份有效报价,最终2家投资者获配,确认转让价格为36.29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69.8379万股 [14][15] 股东苑成军权益变动历史 - 自首次公开发行后,苑成军通过多次交易减持股份,持股比例从10.45%逐步降至4.69% [26] - 具体变动包括:2023年6月28日至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0.65%;2025年4月9日因股权激励被动稀释至9.69%;2025年6月19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3.00%;2025年7月30日至10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00%;2026年1月13日通过本次询价转让减持1.00% [26] -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28] 股东张波股份质押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张波持有公司股份4,2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 [20] - 张波本次质押公司股份8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0.53%,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20] - 本次质押后,张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53%,占公司总股本的1.26% [21] 其他相关说明 - 股东苑成军无一致行动人 [7][9]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及公司因股权激励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持股比例所致 [25]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苑成军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5]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上海证券报· 2026-01-10 05:42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核心信息 - 南网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 - 本次转让股份数量为8,47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 [6][7] - 转让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6] 转让方案具体安排 - 本次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不属于二级市场减持 [3]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6年1月9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8] - 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为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 [8]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 参与方与资格要求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 - 受让方限定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3][10] - 合格机构投资者类型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10] - 本次询价转让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4][10] 股份状态与股东承诺 - 出让方所持拟转让股份为已解除限售的首发前股份,权属清晰 [4] - 出让方声明不存在相关减持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承诺 [4] -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5]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上海证券报· 2026-01-10 03:53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 股东钱明颖女士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转让股份总数为1,582,85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 [3]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限定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10]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6年1月9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最终价格将根据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 [8][9] - 出让方钱明颖女士持股比例超过5%,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声明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且权属清晰 [4][5] - 本次询价转让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转让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4][7] 董事高管减持结果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周建华先生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不超过1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32% [14][15] - 减持计划实施前,周建华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41,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3%,股份来源包括首发前取得、股权激励归属及资本公积转增 [14] - 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且未提前终止或违反承诺 [16] 公司相关声明 - 公司声明本次股东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12] - 公司声明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也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1][12]
破发股必易微股东拟询价转让 IPO超募2亿申万宏源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6-01-08 16:30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 股东苑成军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698,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占其个人所持股份比例为17.58%,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2]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不属于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为符合资格的机构投资者,且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2] - 询价转让由中信证券组织实施,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6年1月7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最终价格按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 [2] - 出让方苑成军持股比例超过5%,但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上交所上市,发行1,726.23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55.15元/股,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3]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5,201.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077.79万元,较原计划65,251.50万元多出20,826.29万元 [3] - 原计划募集资金用于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 发行费用总额为9,123.79万元,其中承销费用为7,185.03万元,保荐费用为94.34万元 [3] 公司当前市场表现 - 公司股票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 出让方为股东苑成军,其委托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1][3][4] - 截至2026年1月7日,出让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但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 - 出让方声明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也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承诺 [4]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 拟转让股份总数为698,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转让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6] - 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不属于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6年1月7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8] - 价格确定原则依次为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若有效认购股数超过转让上限,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转让价格;若有效认购总数少于698,379股,则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被确定为转让价格 [8] - 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已完成登记备案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 [3][9] 上市公司相关情况说明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9] -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9] -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9]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倍数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8 03:16
核心交易概述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金天钛业股份,转让价格为15.39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22,662,500股(即2,266.25万股)[2][6]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产业投资基金的持股比例从20.33%下降至15.43%,变动幅度触及5%的整倍数[2][5]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2][6]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为国家产业投资基金,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转让前持股比例超过5%[3] - 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3] - 转让方减持是基于自身资金需求[14] 询价转让过程详情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设定依据: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5年12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5] - 认购邀请书共送达436家机构投资者,包括80家基金公司、53家证券公司、19家保险机构、44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36家私募基金、2家信托公司及2家期货公司[6] - 在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共收到36份有效报价,最终有27家投资者获配[6] 权益变动具体数据 -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94,028,36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0.33%[5][17]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数量减少至71,365,862股,占总股本比例降至15.43%[5][17][18] - 权益变动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5][18] 其他相关事项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益受限情况[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2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继续实施权益变动的可能[16]
定价45.81元/股,8家机构投资者参与聚和材股东询价转让
新浪财经· 2025-12-15 13:48
股东询价转让初步定价 - 经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每股45.81元人民币 [1][2][6][7] -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共计16家,类型涵盖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 [2][7] - 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18,880,000股,对应转让底价的有效认购倍数达到2.79倍 [2][7] 询价转让认购结果 - 本次询价转让拟转让股份已获得全额认购 [2][7] - 初步确定的受让方为8家机构投资者 [2][7] - 8家机构投资者拟受让的股份总数为6,776,942股 [2][7]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日报· 2025-12-12 07:11
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 出让方为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但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 - 截至2025年12月11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已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且不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5] - 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 [6]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 拟转让股份总数为22,6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0%,转让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3][7]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5年12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9] - 价格确定遵循“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若有效认购股数超过上限,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转让价格 [9] - 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4][10]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 公司经营与股权结构影响 -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10]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 [10] -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0]
金天钛业: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拟询价转让4.90%公司股份
智通财经· 2025-12-11 17:37
股东减持计划 - 金天钛业首发前股东国家产业投资基金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 - 计划转让股份总数为2266.25万股 [1] - 拟转让股份占金天钛业总股本的比例为4.90% [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证券日报· 2025-12-10 07:13
核心事件概述 - 聚和材料首发前股东陈耀民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 - 拟转让股份总数为6,776,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0% [2][4] - 转让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4] 转让方信息 - 出让方为陈耀民,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 陈耀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3] - 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且不存在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3] 转让计划详情 - 本次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进行,不属于二级市场减持 [2]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2] - 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2025年12月9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5] - 转让价格将根据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通过累计统计有效认购来确定 [6] 受让方与组织实施 -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限定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2][7] - 受让方范围包括符合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已完成登记备案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 [7] - 本次询价转让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