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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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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慧辰(688500)收到证监会正式处罚,投资者索赔诉讼进入最后阶段
新浪财经· 2026-01-12 13:44
公司事件与法律状态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慧辰,证券代码:688500)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3]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正式作出行政处罚 该案的行政调查程序已告终结[1][4] - 行政处罚决定的下达为受损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是启动民事赔偿诉讼的关键前提[1][4] 投资者索赔进展与条件 - 相关投资者索赔诉讼已进入最后的收尾阶段[1][4] - 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3年2月9日期间买入ST慧辰股票 并且在2023年2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2][5] - 本案的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2月7日 逾期未主张可能丧失胜诉权[2][5] 索赔所需材料 - 证券交易记录文件:需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涵盖从2020年7月13日至全部卖出之日或至今的所有ST慧辰股票交易记录[2][5] - 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2][5] - 证券账户信息确认文件: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账户基本信息查询确认单[3][6]
紫天科技(300280)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新浪财经· 2026-01-12 13:44
公司面临监管调查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紫天科技,证券代码:30028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面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调查 [1][4] 投资者索赔征集启动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已正式启动紫天科技投资者索赔征集工作 [1][4] - 符合特定交易期间条件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包括个人及机构)可进行索赔预登记 [1][2][4] 暂定投资者索赔条件 - 于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1][4] - 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2][4] - 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0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2][4] 索赔预登记所需材料 - 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需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加盖业务专用章,覆盖从首次买入至打印之日止的所有交易记录,如仍持有需显示当前持仓数量 [2][5] - 身份证明文件: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5] - 证券账户信息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包含账户基本信息的查询确认单 [3][6]
天普股份605255虚假陈述责任与赔偿预测,AI子公司迷雾重重,或面临巨额赔偿
新浪财经· 2026-01-12 13:38
公司核心事件 - 2026年1月9日,天普股份(605255)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前期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存在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1][4] - 市场分析指出,本次立案可能涉及公司此前对市场关注的“AI子公司”等相关重大信息的披露不完整、不准确问题 [1][5] 市场与股价表现 - 在本次立案调查公告前,公司股价已于2025年12月下旬出现显著异动 [1][5] 投资者潜在索赔 -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索赔 [1][5] - 律师初步拟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天普股份股票,并在2026年1月9日(立案公告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2][6] -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需准备的材料包括: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单 [2][3][6][7][8]
沈阳化工(000698)索赔进入倒计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行动
新浪财经· 2026-01-09 15:51
事件概述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沈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4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4]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号),并因此自2025年10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4]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正式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标志着监管机构的调查及处罚程序已基本完成 [1][4]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正式行政处罚的作出是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的关键前置条件,符合特定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现已可准备启动诉讼程序 [1][4]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暂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于2019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买入沈阳化工/ST沈化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1日收盘后仍继续持有或在之后卖出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含个人及机构)[2][5] - 最终索赔条件及范围将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 [2][5] 索赔所需材料 - 买卖沈阳化工/ST沈化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涵盖从第一笔买入至全部卖出或打印之日的所有交易记录 [2][5] - 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3][5] -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确认单 [3][5]
贵州百灵(002424)收到千万罚单,连续四年财务造假,两类投资者可追损
新浪财经· 2026-01-09 15:51
公司事件概况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贵州百灵,证券代码:002424)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目前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5] 投资者索赔初步条件 - 暂定索赔登记条件一: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贵州百灵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后仍持有或在之后卖出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2][6] - 暂定索赔登记条件二:于2022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贵州百灵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后仍持有或在之后卖出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2][6] - 最终索赔条件及范围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及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 [3][6] 投资者索赔所需材料 - 需要准备买卖贵州百灵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并涵盖从第一笔买入之日起至全部卖出之日或打印之日的所有交易记录 [3][6] - 需要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4][7] - 需要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确认单 [4][7]
金通灵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金融时报· 2026-01-08 09:01
公司现状与近期事件 - 公司因被南通中院裁定受理重整,于2026年1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通灵”变更为“*ST金灵”,成为2026年首批被ST的个股之一 [1] - 2026年1月6日盘前集合竞价阶段,*ST金灵一字跌停,正式开盘后跌幅收窄,截至午间收盘跌逾10% [1]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南京中院一审判决公司向43269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共计约7.75亿元,并承担律师费25万元及案件受理费391.57万元 [1] - 公司表示将补充确认预计负债,该事项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1] - 对于同案其余25名被告(包括3家券商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将继续审理,其余被告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1] 财务与经营表现 - 公司亏损严重,业绩连续6年大幅下滑 [2] - 2024年营收为14.07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3.14亿元,同比下降160% [2] -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为5.48亿元,归母净利润为-2.68亿元,同比下降91% [2] 历史违法违规与追责 - 2024年1月,因2017年至2022年长达6年的严重连续财务造假,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江苏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570万元 [3] - 财务造假期间累计虚增营收超11亿元,虚增利润超4亿元 [3] - 2024年底,公司及季伟等6人因涉嫌违规信披、欺诈发行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 2025年7月,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检察机关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相关方刑事责任 [3] - 2025年9月末案件宣判,被告人被处以最高6年有期徒刑,合计被罚没超1340万元 [3] -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重罚超4400万元,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4] - 光大证券、国海证券、东吴证券、华西证券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华西证券另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 [4] 重整进程与安排 - 2025年3月28日,债权人上海创亚物流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南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启动预重整程序 [7] - 2025年4月,南通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7] - 2025年9月,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汇通达拟以1.3996元/股价格受让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约7.1亿股,投资款合计超9.94亿元 [7] - 2025年年底,南通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7] - 公司进入重整阶段后,关键时间节点包括2026年2月1日的债权申报截止日和2月2日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 - 重整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重整计划(尤其是汇通达的投资)能否获得债权人通过并顺利执行 [8] - 若重整成功,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诉讼赔付能力及比例;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及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 [8] 投资者赔偿与后续清偿 - 投资者后续可获得的最终赔偿金额将受公司重整工作推进情况影响 [2] - 公司将依据经南通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的债权受偿方案,通过现金、抵债股票等方式统一实施清偿 [2] 监管与制度背景 - 金通灵案是继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后又一单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作出实体审判结果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5] - 该案体现了特别代表人诉讼以“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方式,集约化维护投资者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制度功能 [5] - 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成为证券行政监管和司法审判协同治理、威慑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法律方式 [5][6] - 除金通灵案外,美尚生态、锦州港等案件也已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审判工作 [6]
山东章鼓(002598)被证监会立案股价大跌,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维权
新浪财经· 2026-01-06 11:44
公司事件 -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1][7] - 公司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1][7] 市场反应 - 立案公告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为2026年1月5日[1][7] - 当日公司股价报收于9.62元/股,下跌1.07元[1][7] - 当日股价跌幅达到10.01%[1][7] 投资者索赔 - 律师表示,因公司涉嫌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索赔[2][7] - 初步索赔范围针对在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6年1月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3][7] - 投资者索赔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买卖公司股票的对账单原件、投资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单[3][4][5][7][8][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2025年12月31日,南京中院对金通灵公司出具《民事判决书》〔(2024)苏01民初2864号〕,具体判决 如下: (一)被告金通灵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叶小明等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 共计774,785,993.38元; (二)被告金通灵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代表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给付律师费25万元; (三)驳回原告叶小明等50,835名投资者对被告金通灵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西证券)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 灵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的共同被告之一,此前披露了本案的相关诉讼情况 (详见公告编号:2024-047、2024-048、2024-050、2025-001)。2025年12月31日,公司获悉江苏省南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
涉嫌信披违规,ST长园遭立案,董事长上月被留置
深圳商报· 2025-12-27 00:09
公司近期重大监管与治理事件 -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并被立案调查[1]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将配合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尚未披露涉嫌违规的具体事由[1] - 2025年12月2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撤换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留置的董事长乔文健[1] - 董事长乔文健于2025年11月24日因涉嫌职务违法被惠州市惠阳区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1] 公司历史财务造假与法律诉讼 - 公司因子公司长园和鹰财务造假导致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手段包括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等[2] - 2020年10月底,公司因此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 -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大股东格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诺信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4.13亿元[2] -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公司累计涉案金额达5.96亿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累计诉讼金额合计为5.14亿元[3] 公司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 - 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智能设备、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互联网技术服务、磷酸铁锂材料的研发及销售[3] - 2021年和2024年,公司年度净亏损分别为10.26亿元和9.78亿元,2020年至2024年五年累计净亏损超过11亿元[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38亿元,同比下降1.34%[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3.2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4915.79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02亿元,上年同期亏损7577.67万元[3]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9.37万元,上年同期为-3723.29万元[3]
沈阳化工(000698)诉讼时效临近,提醒广大投资者莫要错过时效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1
公司监管与处罚事件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98)于2023年4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7] - 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5号) [1][7] - 公司自2025年10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沈化” [1][7] - 2025年11月28日,公司正式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监管机构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最终行政处罚 [1][7] 投资者索赔法律进展 - 随着《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下达,针对沈阳化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索赔诉讼已具备正式启动的法律前提 [1][7] - 在相关期间内投资受损的投资者(包括个人及机构),现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7]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指出上述情况,该律师执业已超24年,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领域拥有丰富实务经验,已成功代理数百起投资者维权案件 [6][12] 投资者索赔资格与条件 - 凡在2019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买入沈阳化工(000698)股票,并在2023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 [2][3][8][9] - 最终可获赔范围及金额需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确定 [6][12] - 建议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及时准备材料,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6][12] 投资者索赔所需材料 - 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 [3][9] - 对账单需涵盖从首次买入(2019年3月21日或之后)至全部卖出之日(若仍持有则到打印当日)的所有交易记录,须清晰显示交易日期、成交价格、股数等信息 [3][9] - 需准备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个人)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 [4][10] - 需准备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确认单 [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