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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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5-16 19:53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4] - 出现董事不足法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监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职权[6][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7][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批准[6]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9] - 监事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但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11][12]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费用由公司承担,董事会需配合提供股东名册等必要支持[13][14]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通知需包含会议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要素[17][18]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独立董事意见,拟讨论董事选举时需公示候选人详细资料[19][20]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24][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涉及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适用特别决议[41][42][1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股份无表决权[45][19][22] 股东会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及详细内容,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选举类提案通过后相关人员即时就任[58][59][61] - 股东会程序或内容违规时,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争议方需及时提起诉讼[25] - 规则修改需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调整同步,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65][68][69]
鑫科材料: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6 16:27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观点 - 该规则旨在规范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1] - 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运作机制[1][5] - 明确股东会职权范围,强调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在召集过程中的责任,并规定股东自行召集的条件和流程[3][4][10] - 细化提案、表决、计票及决议公告等环节的操作标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14][32][40] 股东会类型与召集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触发《公司法》情形后两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8][9][10] - 若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履行召集职责,符合条件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0][13]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公告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提案全部内容及决策所需资料[16][17] - 董事选举事项需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详细信息[18]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或晚于当日9:30[21][22] - 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2][33]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2]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表决结果及通过决议详情,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40][41]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规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7][15]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45] 其他关键条款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包含审议经过、表决结果及股东质询等内容,由董事及召集人签字确认[42] - 优先股发行需逐项表决种类、数量、股息率等11项具体条款[34]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49][50]
蓝焰控股: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5 21:44
股东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规范公司股东会运作机制,明确召集程序、提案要求、表决规则等核心流程 [1][2]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 适用于年度股东会及临时股东会的全流程管理,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2][5] 股东会类型与召开条件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5] -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5] - 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股权登记日不变 [13][14] 召集程序与主体 - 董事会为默认召集主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8] - 审计委员会或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费用由公司承担 [9][10][13] - 自行召集需向深交所备案,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 [7][11]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需在会议10日前提交 [15][16] - 通知需包含全部提案内容,特别提示需分类/关联交易/累积投票等特殊事项 [17][18]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披露教育背景、关联关系、持股情况等9项详细信息 [19] 表决规则与决议效力 - **特别决议事项**: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章程修改等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18]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计票 [19][37]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每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20][40] 会议记录与执行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7项内容 [25][26] - 决议公告需列明表决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46][47] - 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其他提案在授权期限内执行 [55][56] 争议处理与规则解释 - 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28] - 董事会负责规则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9][60][61]
北辰实业: 北辰实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2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规则术语解释以公司章程为准,不引用其他规章作为依据 [2] - 股东资格以股东名册登记为准,同类别股份持有人享有同等权利义务 [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普通股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公司文件权等9项法定权利 [5] - 股东行使查阅权需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规定 [6] - 控股股东需履行8项禁止性义务,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内幕交易、保证公司独立性等 [7][9] - 控股股东指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10] 股东会职权与召开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职权涵盖董事任免、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更等13项重大事项 [11][12] - 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触发事由2个月内召开 [13][1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 [22]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形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 [15][30] 提案与表决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2日内补充通知 [2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1] - 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6类 [53]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55][58] 会议程序与执行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15日(临时)发出,含会议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要素 [29][30]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含出席情况、表决结果、质询记录等7项要素 [48][49] - 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实施结果需向股东会报告,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发布 [71][72][74] 规则修订与解释 - 本规则修订权属股东会,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应及时修订 [76][77]
沃顿科技(0009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2-25 19: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5][6] 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自行召集股东会持股比例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股东会通知公告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1]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公告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股东会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10年则继续保管至影响消失[23] 提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通过条件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股东请求撤销决议时间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决议[25] 股东会出席人员 - 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出席,非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16]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述职[18] 股东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9]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股东会选举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0] 表决方式规定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0]
嘉戎技术(3011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2-21 19:46
担保与财务资助审议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7][2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7][28] - 监事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3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0]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3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40] 投票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2] 股东会变更与候选人信息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披露是否存在不得提名情形及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等信息[43] - 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披露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个人情况,特别说明在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单位工作情况[44] - 董事、监事候选人需披露与公司或相关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信息[46] 股东出席与表决权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需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48]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人出席需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等[4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7] 股东权利征集与计票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行使股东权利[5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除公司特定人员及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58] 选举与决议通过标准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登记册需载明参加会议人员相关信息[49] - 召集人和律师共同验证股东资格合法性并登记相关信息[50]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其他人主持[55] - 公司召开股东会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55] 重大事项决议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7] - 公司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等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的除公司特定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8] 决议撤销与记录保存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6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1] 分红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