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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重拳出击!证监会2025年“手术刀”精准切除上市公司违规病灶
新浪财经· 2025-12-25 15:42
2025年A股市场监管态势与违规案例总结 - 2025年证监会及各地证监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粗略统计超过80家上市公司领受监管处罚 [1][5] - 监管处罚力度显著加大,罚款金额动辄数百万元,对关键责任人处罚更严厉,甚至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6] - 相较于2019年“顶格罚60万”的时代,2025年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已分别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和500万元 [1][6] 违规行为涉及的市场板块与类型 - 涉及信披违规的公司不仅包括主板企业,还有众多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 [1][6] - 违规类型多样,包括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股权冻结、财务造假、虚增收入,以及实际控制人挪用资金等更为隐蔽的违规行为 [1][6] 财务造假的具体案例与手法 - 诺泰生物通过“技术转让+增资”的闭环资金运作虚增营收3000万元,被处以7620万元罚款 [2][8] - *ST紫天连续两年通过虚构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高达24.99亿元,其在2023年年报中虚增营收占比达78.63% [2][8] - *ST苏吴从2018年至2023年连续多年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并连续4年虚增营收共计17.71亿元,同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47.55亿元 [2][8] - 2025年以来,A股市场已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ST元成成为2025年第13家因财务造假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数量创下历年新高 [2][8] 信息披露违规与关联交易问题 - 信息披露违规覆盖业绩预测失实、关联交易隐瞒、重大诉讼未披露等多类行为 [2][8] - 八一钢铁在2022年至2024年间,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累计近900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依法及时披露 [3][9] - 瑞贝卡未在2021年至2024年期间的6份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累计发生额达23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事项 [3][9] - 朗进科技涉及一场持续一年半、金额达4.15亿元的资金占用与信披违规,实控人李敬茂决策不予披露并组织指使该行为,公司收到超一千万元罚单 [3][9] 监管追责范围的扩大与投资者维权 - 2025年监管实施全链条追责,不仅处罚上市公司,还对相关责任人、配合造假方及中介机构进行追责 [4][11] - 在*ST高鸿财务造假案中,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控人被给予警告,处以70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8] - 卓朗科技案中,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ST东通案中,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被处以10年证券市场禁入;贵州百灵董事长姜伟被罚50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11] - 多起因上市公司违规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获得胜诉,例如首航高科、金力泰、卓朗科技、兴源环境等,大批股民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赔偿 [4][11]
嘉兴紫润科技、东源投资、浙江西谷数字被出具警示函,涉信息披露违规
搜狐财经· 2025-12-23 19:22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西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采取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浙江西谷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紫润科技有限公司、嘉兴东源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个人沈玉兴、王新妹、沈建兴、庞亚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5][10]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 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期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沈玉兴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未及时披露,后于2024年4月30日补充披露 [2] - 因个人借款纠纷,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股东王新妹所持公司全部240万股股份被执行司法冻结,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7%,冻结期限为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4日,公司未及时披露,后于2024年7月10日补充披露 [2][7] - 因债务担保纠纷,原控股股东嘉兴东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2,250万股股份被执行司法冻结,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88%,冻结期限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6日,公司未及时披露,后于2024年5月10日补充披露 [2][7] 公司控制权变动及披露违规 - 因债务担保纠纷,原控股股东东源投资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执行司法拍卖,2024年3月12日,嘉兴紫润科技有限公司竞得标的,2024年3月21日完成所有权转移,公司、紫润科技、东源投资均未及时披露上述权益变动,后于2024年5月9日补充披露 [3][7] 相关方责任认定 - 公司未及时披露原实际控制人失信、股东股份冻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等事项,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3][8] - 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建兴、董事会秘书庞亚琴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3][8] - 原实际控制人沈玉兴未将失信事项及时告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新妹及原控股股东东源投资未将股份冻结事项及时告知公司,东源投资未及时告知公司股份拍卖事项,均违反了相关规定 [4][9] - 新控股股东嘉兴紫润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联系公司告知收购事项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5][9]
卓然股份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2021年上市国投证券保荐
中国经济网· 2025-12-23 14:45
监管处罚与立案调查 - 上海证监局对卓然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其在2021年至2024年IPO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 资金经由控股股东控制的供应商或通道方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调配 部分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 其余流向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企业 且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2] - 上海证监局对时任董事长张锦红、时任财务总监吴玉同、时任董事会秘书张笑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三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3] - 中国证监会对卓然股份及实际控制人张锦红立案调查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 [4] 公司融资情况 - 卓然股份于2021年9月6日在科创板上市 公开发行5066.67万股 发行价18.1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20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8.57亿元 比原计划多募资2.47亿元 原计划募资6.10亿元用于石化专用设备生产等项目 [4][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为6339.36万元 其中承销与保荐费用4720.64万元 [6] - 公司于2023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30,947,336股 发行价13.3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4.13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4.07亿元 [6] - 公司两次累计募资总额为13.33亿元 [6] 公司当前状态 - 公司表示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 并将配合证监会调查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该股目前处于破发状态 [4]
东方通(300379)股票被终止上市,此前被罚面临投资者索赔
搜狐财经· 2025-12-23 12:26
公司退市决定与时间安排 -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东通,300379)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1]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30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 [1] - 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 [1] - 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20% [1] 退市原因与违规事实 -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1 号) [3] - 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3] - 上述违规行为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条款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3]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股票被摘牌退市不会对投资者索赔诉讼产生较大影响 [3] - 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交索赔立案 [3] - 依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5年04月14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5年04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3]
两保代、两注会、发行人及三名责任人被监管警示!所涉IPO项目已终止
梧桐树下V· 2025-12-23 11:30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 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废料损失和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 合计应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441.17万元 占公司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 [1][9] - 部分废料损失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 公司氧化镓颗粒制备工艺研发项目产生无回收价值的含铝废料镓2,451.21Kg 公司解释废料原因为辅料工业碱片含铝导致污染 但检查发现该项目临时变更制备路线使用工业碱片 变更当月研发领料数量大幅增加且无辅料工业碱片的研发领料记录 [1][9] - 部分研发人员认定依据不充分 公司认定的一名研发人员为退休返聘技术顾问 公司未对其进行协议约定的考勤管理 其研发活动记录内容前后矛盾 另一名被认定人员主要从事与研发无关的工作 [1][9] -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现场检查发现研发 销售 生产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存在研发工时统计错记多记 研发活动记录内容矛盾 研发活动单据不完整 部分物流签收记录缺失单据 生产过程ERP系统记录不完整不匹配等情形 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不一致 [1][10] 公司责任认定 - 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未准确披露研发投入金额 研发人员数量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不到位 [11] - 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科峰 时任财务总监何芬 时任财务总监卿松辉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11] -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赵科峰 何芬 卿松辉予以监管警示 [11] 保荐机构及人员责任 - 保荐代表人李强 叶华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未充分关注公司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2][15] - 对于研发费用核算 保荐人未充分关注公司部分废料损失和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的异常情况 未对研发费用核算和研发人员认定进行审慎核查 [2][16] - 对于内控制度 保荐人未充分关注和核查公司研发 销售 生产相关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2][17] - 李强 叶华作为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李强 叶华予以监管警示 [18] 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责任 - 签字会计师刘宇 田川存在专业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未充分关注公司研发费用核算的异常情况并进行审慎核查 [2][21] - 具体问题同样涉及部分废料损失和研发人员认定依据不充分 [21] - 刘宇 田川作为签字会计师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刘宇 田川予以监管警示 [21] 公司IPO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为株洲科能 [5] - 公司科创板IPO申请于2023年6月21日获得受理 后撤回申请文件 于2025年10月31日被终止审核 [1][5] - 公司计划融资金额为5.88亿元 [5] - IPO保荐机构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为李强 叶华 [1][5] - 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会计师为刘宇 田川 [1][5]
八一钢铁涉890亿资金往来,受损投资者维权征集启动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6
监管处罚与信息披露违规 - 新疆监管局于12月19日晚向八一钢铁及其控股股东八钢集团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 - 监管拟对八一钢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八钢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亦受罚,罚款总额达1450万元[1][5]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因未披露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而存在重大遗漏,连续三年隐藏关键信息[1][4][5][8] 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详情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超过890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5] - 2022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1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0亿元[2][6] - 2023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0.97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09亿元[3][7] - 2024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4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48亿元[4][8] 投资者法律诉讼进展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索赔案已在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立案[1][5] - 随着正式行政处罚决定落地,更多因公司信披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维权[1][5] - 索赔条件更新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1][5]
紫天科技(300280)涉嫌信披违规,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2 15:31
公司面临监管调查 - 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紫天科技,证券代码:30028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面临监管调查 [1][6]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特定时间段内交易紫天科技股票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索赔诉讼 [1][6] - 初步索赔时段一:买入期间为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9日,且在2023年4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7] - 初步索赔时段二:买入期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7] - 初步索赔时段三:买入期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且在2024年10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2][7] 投资者索赔所需材料 - 需准备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需涵盖从首次买入至打印日或全部卖出之日的所有交易记录,若仍持有需显示剩余股数 [2][7] - 个人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8] - 需提供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确认单 [4][9]
贵州百灵财务造假案处罚方案出炉
经济观察网· 2025-12-22 13:24
公司处罚与市场惩戒 - 监管机构对贵州百灵处以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 并对时任董事长姜伟处以50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另有多名高管及独立董事被处以50万至3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1]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 日涨跌幅限制由10%调整为5% [1][4] -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两个条件 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且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4]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19年 公司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 虚增利润35,012.49万元 该虚增利润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 [2] - 2020年 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 虚增利润24,080.95万元 占比达到115.35% [2] - 2021年 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 虚增利润6,379.16万元 占比45.04% [2] - 2023年 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 虚减利润45,941.10万元 占比93.17% [2] - 财务造假的核心在于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提销售费用 导致利润数据严重失真 [1] 相关责任人员认定 - 时任董事长姜伟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全面负责公司管理 知悉销售费用核算存在问题却放任财务造假发生 签署并保证涉案年报真实准确完整 未勤勉尽责 [2] - 时任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牛民被认定为主要负责人 处以350万元罚款 时任财务总监李红星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处以80万元罚款 [3] - 三名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洪武、杨明、胡坚 在2024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知悉问题后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 签署2023年年报未勤勉尽责 各被处以50万元罚款 [3] 事件性质与行业影响 - 该事件是一起持续多年、涉及核心财务数据、贯穿多名高管的系统性信息披露违法案例 虚增比例在部分年份甚至超过100% 严重误导投资者判断 [5] - 此案凸显了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现实困境 促使市场思考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边界与实质性履职能力 [5] - 案件发生在注册制改革深化、监管“零容忍”背景下 大额罚单与市场禁入并用 显示了监管机构对财务造假、信披违规行为的打击决心 [6] - 事件向所有上市公司发出明确信号 完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透明是企业可持续经营与维护市场信誉的基石 [6]
贵州百灵、福能东方、八一钢铁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2 11:59
事件概述 - 2025年12月19日晚间,贵州百灵、福能东方、八一钢铁三家上市公司分别公告收到证监会地方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6] - 三家公司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先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6] 贵州百灵违规详情 - 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权责发生制,未按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多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2][7] -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5.73%[2][7] -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5.35%[2][7] -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5.04%[2][7] -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3.17%[2][7]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7] 福能东方违规详情 -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通过虚构交易进行资金循环,导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3][8] - 具体操作方式为:重庆中光电先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再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将资金转回[3][8]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确认应收款减值损失并虚增预付款,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2020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3][8] - 2021年,公司对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2021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64%[3][8] - 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8] 八一钢铁违规详情 - 公司在2022至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大规模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披露[4][9] - 2022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121,967.86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040,000.00元[4][9] - 2023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09,680,000.00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0,870,000.00元[4][9] - 2024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395,569.24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4,817,067.03元[4][9] -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4][9] 投资者索赔信息 - 相关律师事务所表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5][10] - 贵州百灵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 福能东方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 八一钢铁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正荣地产、台州椒江、成都瀚宇等多家发行人遭上交所警示
新浪财经· 2025-12-22 10:51
文章核心观点 - 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多家债券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主要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资金使用违规及未履行报告义务等问题 突显了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合规性与资金使用规范性的持续关注与严格执法[1] - 受处罚的公司涵盖民营房企、地方国企及城投平台 显示出相关风险在多个领域存在 部分公司已出现严重的债务逾期、资不抵债或债券违约情况[1][2][3][4][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正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因未及时披露2025年1月至6月期间发生的债务逾期事项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 涉及逾期金额10亿元 占2024年末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的33.1%[1][2] - 截至2025年上半年 公司总资产823.65亿元 总负债844.85亿元 净资产为-21.20亿元 已处于资不抵债状态[3] - 公司所有9只境内债均已展期 存量债券规模为47.14亿元[3]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金额为1.541亿元 子公司还因未履行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涉及金额72.65万元[1][4] - 因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披露中期报告 且此前已有类似违规 情节严重 被上交所公开谴责[4] - 截至最新 公司共有8只违约债券 违约金额达67.67亿元[5]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因在2019年8月至2024年8月期间发行的债券存在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 涉及2021至2024年度多项财务数据更正 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1][6]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3245.86万元 较2024年同期的8996.75万元同比大幅下滑63.92%[6] - 公司有存续债券5只 债券存量规模为42.7亿元[7] 成都市瀚宇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有关责任人因违规转借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等行为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 相关责任人为时任董事长朱章林和时任总经理梁鹏[1][8] - 2025年上半年 公司营业收入为7.24亿元 同比减少0.67% 净利润为1.49亿元 同比增长1.68% 总资产404.20亿元 总负债252.93亿元[8] - 公司共有存续债券6只 债券存量规模为25.16亿元[9]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评级机构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宜 以及出售转让重大资产的临时报告披露不完整 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1][10] - 因执行重整计划 公司持有的15549.35万股美凯龙股票被划转 持股比例从23.51%降至19.95% 变动比例超过1%[11] - 公司共有存续债券3只 规模为21.17亿元[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