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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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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受贿11.08亿余元,白天辉被执行死刑!“虽有重大立功表现,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新浪财经· 2025-12-09 11:58
案件判决与执行 - 2025年12月9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白天辉执行死刑 [1] -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4] - 白天辉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6] -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了维持死刑的刑事裁定 [3][8]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公司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3][8] - 其受贿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3][8] 量刑依据与司法程序 - 法院认定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 [3][4] - 虽然白天辉有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4][9]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3][8][9]
受贿超11亿元,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9 11:45
案件判决与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白天辉执行死刑 并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1]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白天辉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白天辉上诉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 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多个高级管理职务便利 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白天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1]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1] 涉案主体与职务 - 白天辉曾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1] - 白天辉曾担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1]
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中国能源报· 2025-12-09 11:42
案件判决与执行 - 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因受贿罪被依法执行死刑,执行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上午 [1] - 一审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判处其死刑,二审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间,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多个高级管理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2] - 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被认定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2] 案件性质与司法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白天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 [2] - 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
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财联社· 2025-12-09 11:39
案件判决与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白天辉执行死刑 并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执行 [1][2]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白天辉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白天辉上诉后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 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职务便利 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1] 案件性质与判决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 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1] - 其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罪行极其严重 依法应予严惩 [1] -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1]
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第一财经· 2025-12-09 11:35
案件判决与执行 - 罪犯白天辉于2025年12月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1] - 该案一审于2024年5月28日以受贿罪判处白天辉死刑,二审于2025年2月24日维持原判,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 - 临刑前,白天辉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在此期间,白天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1] 司法认定与量刑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白天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1] - 其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认定为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1] - 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1]
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12-09 11:33
案件判决与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执行死刑,并于2025年12月9日上午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1]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8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白天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白天辉上诉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在华融系多家公司担任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1] - 白天辉在此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1] - 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 司法认定与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2] - 最高人民法院据此核准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死刑判决的刑事裁定 [2]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罪犯白天辉宣判并执行死刑 [2]
被控受贿1.1亿余元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潘海受审
新京报· 2025-12-03 20:59
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潘海受贿一案 [1] -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发表意见,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3] - 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3] 涉案人员职务与指控 - 被告人潘海在1998年至2024年间,利用担任贵州省公路工程总公司、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贵州省桥梁工程总公司、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等多个交通建设相关单位领导职务的便利 [3] - 指控其利用职权或地位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项目承接、资质审核、款项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 涉案金额与性质 -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亿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3] - 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追究潘海的刑事责任 [3]
受贿1.02亿余元,李刚被判15年
中国能源报· 2025-12-03 17:55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李刚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 [1] - 追缴在案的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案件事实与涉案金额 - 1998年上半年至2024年6月李刚利用担任多个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土地出让、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 - 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亿余元 [3] 量刑考量因素 - 李刚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 鉴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减轻处罚 [3] 案件审理过程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4] -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发表意见李刚进行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4]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4]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许崇信、戴晓慧、周金明提起公诉
央视网· 2025-11-28 16:43
案件提起公诉情况 - 检察机关依法对许崇信、戴晓慧、周金明三名官员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 许崇信案件要点 - 许崇信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 - 许崇信被指控利用担任安徽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2] - 其曾任职务包括皖北煤电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淮北市委副书记、市长等 [2] 戴晓慧案件要点 - 戴晓慧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 戴晓慧被指控利用担任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3] - 其曾任职务包括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九江市浔阳区委书记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党工委第一书记等 [3] 周金明案件要点 - 周金明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 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向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 周金明被指控利用担任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鄱阳县委原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4] - 其被指控行为包括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胡延生、张巍、潘发勇提起公诉
央视网· 2025-11-24 16:27
案件公诉概述 - 检察机关依法对胡延生、张巍、潘发勇三名官员提起公诉 [1] 胡延生涉嫌受贿案 - 案件由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 - 被告人胡延生被指控利用担任长春市财政局局长、吉林省委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2] - 涉案财物数额被描述为特别巨大 [2] 张巍涉嫌多罪名案 - 案件由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 被告人张巍被指控涉嫌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三项罪名 [3] - 指控涉及张巍在担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信托部总经理期间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3] - 受贿罪指控涉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3] 潘发勇涉嫌受贿案 - 案件由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 被告人潘发勇被指控利用担任织金县县长、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主任等多个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4] - 涉案财物数额被描述为特别巨大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