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证券欺诈索赔
icon
搜索文档
嘉澳环保(603822)被处罚预告,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2-19 09:44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 - 2025年12月10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澳环保,ST嘉澳,代码603822)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 - 经查明,公司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在2021年12月试生产结束后,已通过各项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按规定及时将该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也未准确核算相应借款利息,迟至2024年6月才进行结转[2][6]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6]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的具体情况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444,175.77元,虚减财务费用5,767,483.35元,虚增利润总额19,211,659.1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虚增净利润15,258,202.58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49.06%)[2][6] - 2023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558,188.38元,虚增利润总额13,558,188.38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虚增净利润10,441,351.18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200.38%),且2023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2][6] -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2][6] 监管调查与处罚进程 - 2024年8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指出子公司存在在建工程未按规定转固定资产的情况,导致2022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3][7] - 2025年6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3][7] -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嘉澳环保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2][6]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由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相关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4][8]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期间买入嘉澳环保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8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4][8]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3][8]
任子行(300311)投资者可索赔范围扩大
新浪财经· 2025-12-09 11:41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于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通过无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虚增营业收入,具体金额为2020年36,951,333.48元、2021年48,435,351.70元、2022年上半年26,929,607.08元 [2][3][4][5] - 上述虚增收入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1%、6.97%和10.81% [2][3][5] - 同期虚增利润总额,具体金额为2020年19,406,901.32元、2021年37,317,431.71元、2022年上半年16,560,909.58元 [2][3][5] - 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85.93%、70.03%和30.79% [2][3][5] - 公司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2][3][5] 造假行为背景与过程 - 造假行为源于公司对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购,公司于2015年3月收购其51%股权,2016年8月增持5%,2017年7月收购剩余44%股权,使其成为全资子公司 [2][4] - 收购后,北京亚鸿保持独立运营并沿用原管理团队 [2][4] - 自2018年起,北京亚鸿与公司作为联合体中标创新项目,并由北京亚鸿负责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排了无商业实质的合同作为资金通道 [2][4] 监管处罚与后续影响 -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4] - 公司在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引用了2020年及2021年虚假的营业收入数据 [3][5]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由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件仍在持续推进中 [1][3] - 2025年12月初,代理律师已收到法院送达的投资者损失测算报告,根据报告,投资者可索赔条件有所扩大,诉讼时效已经延长 [1][3] - 相关索赔案件已部分开庭,并有多个批次获得法院立案,后续立案工作仍在继续 [1][3] - 代理律师于2025年12月8日再次代理投资者提交了一次法院立案 [1][3]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28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4年8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002555三七互娱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2-09 07:24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2025年12月6日,三七互娱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4] - 经证监会查明,公司涉嫌违法事实包括:2014年至2020年年报披露的股东持股情况存在虚假记载[1][5];2018年年报未披露收购江苏极光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1][5];2020年间接收购广州三七股权事项为关联交易,相关临时公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1][5];2018年至2021年年报未披露与海南力源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1][5] - 证监会拟决定对三七互娱、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李卫伟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1][5] 事件时间线 - 2023年6月28日,三七互娱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2][5] - 2025年11月1日,三七互娱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5] 投资者民事赔偿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2][5] -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受损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2][6]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27日期间买入三七互娱股票或债券等产品,并在2023年6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2][6]
华软科技被警示,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2-05 09:28
公司收到监管警示函 - 2025年11月29日,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软科技,002453)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的警示函 [1] - 经北京证监局查明,公司存在多项财务核算问题,包括资产减值核算不准确、收入财务处理不规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个别其他应收款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 - 公司治理方面亦存在问题,包括股东会等“三会”相关记录存在瑕疵,规范运作有待提升 [1] 投资者索赔征集启动 - 由于华软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华软科技证券的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 [2] - 律师初步认为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1月29日前买入华软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5年11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2] - 律师提示,上述索赔条件仅供参考,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结论及法院最终生效判决调整 [2] 诉讼相关法律背景与程序说明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的,上市公司等相关责任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2] - 律师提示,虽然前置条件取消,但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直接诉讼存在败诉风险,行政处罚决定仍应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 - 上市公司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诉讼进程,但可能影响进度;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对诉讼进度影响可能较大 [3] - 投资者进行索赔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证券账户信息确认单及完整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等材料 [3]
再有一批世纪华通(002602)投资者索赔案调解获赔,同步再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2-03 14:36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3] - 2018年至2022年年报中商誉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1][2][3][4] - 2020年至2021年年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3][4] 商誉相关具体违规行为 - 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1][3] - 2019年至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2][3] - 2019年至2022年年报报告分部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未将点点作为单独报告分部披露[2][3] - 2020年至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及虚减利润[2][3] 收入确认相关具体违规行为 - 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3] - 提前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和利润,虚减2021年营业收入和利润[2][4] - 《关于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存在虚假记载[2][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于2025年11月28日及12月1日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书,投资者将获赔[1][3] - 律师团队于2025年12月2日再次向法院提交立案,并持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及接受索赔委托[1][3] - 前期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1][3] - 符合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7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条件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2][4]
未来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均再提交立案,均有进展
新浪财经· 2025-11-21 15:18
未来股份(600532)虚假陈述案进展 - 投资者索赔案于2025年11月20日再次提交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案件目前正在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 律师团队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新委托[1] - 公司因2022年下半年虚构煤炭贸易业务收到证监会处罚 具体手段包括安排关联方及第三方参与 统一拟定合同单据 安排资金划转 伪造货物流转[2]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955,764,870.80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20% 虚增利润总额11,839,598.84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26%[2] - 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334,012.52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1% 虚增利润总额110,334,012.52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7.84%[2] - 律师指出 在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3年4月25日后卖出或持有者具备索赔资格 且已有胜诉先例[2]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部分投资者索赔案于2025年11月20日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律师团队持续接受索赔委托 部分案件已获赔到位[2]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事实包括2018-2022年年报商誉情况存在虚假记载[3] - 公司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 导致2020-2021年年报及相关业绩承诺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 - 律师认为 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3年7月25日后卖出或持有者目前可发起索赔[3]
盛屯矿业索赔案已有胜诉案例
新浪财经· 2025-11-20 13:44
盛屯矿业财务违规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于2025年11月18日再次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 - 律师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 -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公告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上半年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时控制权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的违法行为 [1] - 违法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367,524.9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0.79%),多计利润总额193,721,431.4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7.15%) [1] - 违法行为导致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8,951.76元(占0.33%),少计利润总额139,092,957.04元(占18.20%) [1] - 违法行为导致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326.37元(占0.59%),少计利润总额22,956,876.80元(占5.22%) [1] - 律师认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买入盛屯矿业股票,并在2024年4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2] 金一文化财务违规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金一文化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后续还可继续发起索赔诉讼 [2] -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公告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 - 公司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期末总资产5.92%),虚增利润总额6.10亿元(占利润总额21.21%) [2] - 公司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期末总资产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利润总额1.89%) [2] -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买入金一文化股票,并在2023年5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该案已进入最后倒计时 [3]
汇洲智能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新浪财经· 2025-11-19 15:15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立案告知书,并于2025年10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财务造假具体事实 - 2019年至202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热热文化、中科华世通过虚构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等业务虚增收入 [2] - 2019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5.08%;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占比0.88% [2] - 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9,688.5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收入的13.42%;虚增利润总额1,777.05万元,占比8.72% [2] - 公司2019年及2020年年报因此存在虚假记载 [2] - 公司另存在未披露对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的重大进展情况问题 [2] 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3] 潜在索赔投资者范围 - 律师提出的初步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或债券,并在2025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
鹏都农牧索赔再提交立案
新浪财经· 2025-11-12 18:03
鹏都农牧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2025年11月12日长沙中院对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律师团队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立案并接受新委托 [1] - 公司因虚假陈述被处罚 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多期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4年8月15日后卖出或持有者 [1]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2025年11月10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对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律师团队同步持续接受新委托 部分案件已获赔到位 [1]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事实涉及商誉减值测试及披露错误、虚构业务等 [2][3] - 2018年年报因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 [2] - 2020年至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 导致相关年份虚增或虚减利润 [3]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3年7月25日后卖出或持有者 [3]
元成股份索赔案已有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5-11-11 15:55
元成股份涉嫌虚假陈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涉嫌违法事实包括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1] - 具体手段为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2020年至2022年营收和利润 以及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2022年营收和利润[1] - 相关投资者索赔区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1] 保利联合行政处罚及索赔 -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 - 违法事实为2019年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 虚增净利润36,653,679.66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19.95%[2] - 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 虚增净利润65,892,497.89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43.24%[2] - 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 虚增净利润200,267,416.27元 占当期披露金额124.47% 导致2021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2] - 相关投资者索赔案已有个案获赔到位 诉讼时效已进入倒计时[1][2] - 投资者索赔区间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