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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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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24
股权无偿划转情况 - 福建省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轻纺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新组建的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工控集团)[1][2] - 划转后省工控集团间接控制青山纸业18.95%股份表决权,成为间接控股股东[1] - 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福建轻纺)和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1][2] 省工控集团基本情况 - 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为福建省国资委100%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2] - 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法定代表人杨方,成立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2] - 经营范围涵盖企业总部管理、新材料研发、纸浆制造销售、机械设备制造等多元化领域[2] - 许可项目包括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食品药品生产等特许经营资质[2] 交易背景与实施依据 - 根据福建省国资委《关于重组组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闽国资改革〔2025〕53号)实施股权划转[1] - 具体划转依据为《关于无偿划转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至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5〕103号)[1] - 公司此前已就控股股东重组事项于2025年5月24日发布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1] 信息披露安排 - 完整交易细节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上交所网站[3] - 公司承诺将根据事项进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双箭股份: 关于公司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47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概述 - 桐乡国投拟将其直接持有的2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0%)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润桐控股 [1] - 划转目的是盘活存量资源、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1] - 相关公告已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1] 股份过户情况 - 21,000,000股股份已于2025年6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 - 过户后桐乡国投直接持股降至0,润桐控股持股5.10%成为第三大股东 [2] - 桐乡国投通过润桐控股间接持股数量不变,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 [2] 划转影响 - 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数量未变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 - 本次划转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3]
华润双鹤: 华润双鹤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00:34
公司股权变动 - 华润医药投资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北药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华润医药控股 [4][6] -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润医药投资不再持有华润双鹤股份华润医药控股通过北药集团间接持有319,155,768股占总股本30.72% [6][9] - 权益变动性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间接持股减少)不涉及资金支付或资金来源 [1][6] 公司股权结构 - 华润医药投资为华润医药控股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6] - 本次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北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华润 [5] - 华润医药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东阿阿胶10.1936%股份(65,644,606股) [4] 协议主要内容 - 划转标的为华润医药投资持有的北药集团51%股权 [6] - 划转不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目标公司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6] - 协议已获华润集团批准及双方董事会审批 [6] 公司基本信息 - 华润医药投资注册资本321,520.6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7月4日 [4] - 华润双鹤股票代码600062SH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9] - 华润医药投资法定代表人白晓松董事包括刘长安邱凯等7人 [4] 权益变动细节 - 变动前华润医药投资间接持有华润双鹤30.72%股份 [9] - 变动后持股比例由30.72%降至0%变动日期2025年6月23日 [9] - 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二级市场股票交易行为 [9]
新华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6
收购概述 - 本次收购为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新华网51%股份(264,679,740股),交易完成后新华投控持股比例升至61.42%,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社[5][6][27] - 收购目的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管理效率,符合新华社战略布局安排[7] - 交易不涉及现金对价支付,无需披露资金来源[12][14] 收购方资质 - 新华投控为新华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资产经营与管理等非金融业务[8][9] - 一致行动人中经社注册资本14,998.0147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新华投控,实际控制人为新华社[10][11] - 收购方及其高管近五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12][13] 交易合规性 - 本次收购已获财政部批准,尚需完成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14][15] -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26][27] - 财务顾问确认收购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7][18] 后续安排 - 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资产重组、高管变更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15][16][17] - 过渡期内不改变上市公司组织架构,承诺保持业务稳定性[15] - 收购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新华网作为国家级新闻门户网站的核心地位[19][20] 关联交易与独立性 - 收购前24个月内无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单笔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以上)[23] - 收购完成后将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程序,确保交易公允性[20][21][22] - 新华网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和机构方面保持独立,不受收购方不当干预[18][19] 其他核查事项 - 收购前6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24] - 原控股股东新华社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未清偿负债或违规担保[25] - 本次收购未违规聘请第三方机构,仅依法聘请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26]
新华网: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45
收购交易概述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888)控股股东将由新华通讯社变更为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转让264,679,74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1% [1][4] - 交易完成后,新华投控直接持股比例升至61.42%,与一致行动人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合计持股62.22%,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通讯社 [20][18] - 本次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内部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4][19] 交易主体信息 - 收购方新华投控为新华通讯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1亿元,主要从事资产经营管理和股权投资,2024年合并报表总资产223.23亿元,归母净利润15.44亿元 [3][12] - 一致行动人中经社由新华投控控股37.41%,2024年总资产31.71亿元,主营业务为经济信息服务,涵盖资讯、数据、信用评级等综合服务 [13][17] - 新华通讯社作为实际控制人,旗下控制企业包括新华网、中国证券报社、上海证券报社等多家传媒及金融信息服务机构 [3][12] 交易结构与程序 - 划转协议签署于2025年6月12日,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未设置质押或担保限制 [18][19] - 交易已获双方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及证券登记变更手续 [4][18] - 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或债权债务转移,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未清偿负债或担保 [21] 财务与业务影响 - 新华投控2022-2024年营收稳定在39.57-43.3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维持在10%-12%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30% [12] - 中经社同期营收从10.10亿元增长至14.34亿元,但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显著波动至21.84% [17] - 交易目的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新华网管理效率,未来12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或处置计划 [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6-17 03:15
收购交易概述 - 新华投控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新华社持有的新华网51%股份(264,679,740股),交易后新华投控直接持股比例升至61.42%,与一致行动人中经社合计持股62.22% [4][16][19] - 交易后控股股东变更为新华投控,但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社,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要约情形 [4][27][28] - 本次划转旨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 [16] 交易主体结构 - 收购人新华投控为新华社全资子公司,是新华社经营性资产管理和运作平台,2022-2024年财务数据经审计但未披露具体数值 [5][6][7] - 一致行动人中经社由新华投控控股37.4051%,实际控制人同为新华社,主营经济信息服务,2022-2024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9][11][12] - 交易双方及其董监高近五年均无行政处罚或重大诉讼记录 [8][13][14] 交易程序与条款 - 交易已获新华社党组会议、新华投控董事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财政部批复,尚需上交所合规审查及中登公司股份过户登记 [17][18] - 《无偿划转协议》明确标的股份为51%新华网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转移,交割以证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 [21][22][23][24] - 标的股份无质押/冻结限制,交易后新华社不再直接持股,且无特殊安排或补充协议 [25][26] 股权变动影响 - 交易前股权结构:新华社直接持股51%(控股股东)、新华投控持股10.42%(含5.21%质押)、中经社持股0.8% [19] - 交易后股权结构:新华投控直接持股61.42%,与中经社合计持股62.22%,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19][20][28] - 上市公司与原控股股东间仅存在已披露的正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无未清偿负债或违规担保 [30]
九华旅游: 九华旅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44
公司股权变动 -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省高新投)将其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4.70%)无偿划转至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省投集团)[4][5]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省高新投将不再持有九华旅游股份,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未发生变化[5] - 本次划转已获省投集团批准,并抄报安徽省国资委[6]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 省高新投为省投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衍生业务[3] - 省高新投除持有九华旅游股份外,还持有华塑股份(600935.SH)超过5%的股份[3] -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先炉,董事及高管团队均无境外居留权[3] 权益变动细节 - 本次变动前,省高新投直接持有九华旅游14.70%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 股份划转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号)为基准,不涉及资金交易[5][6] - 标的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亦无附加特殊条款[6] 后续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九华旅游股份的计划[4] - 权益变动完成后,相关股份过户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程序[6] 交易合规性 - 本次变动属于国有股权行政划转,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未披露重大信息[7][8]
九华旅游: 九华旅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44
公司股权变动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九华旅游1,626.73万股股份(占九华旅游总股本14.70%)无偿划转至省投集团 [5][7] - 本次权益变动后,省投集团直接持有九华旅游14.70%股份,实际控制人仍为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 - 本次股权变动性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股份数量增减,仅持股方式由间接变为直接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由安徽省国资委全资控股 [5]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产业投资、资本运营及基建资金管理等,法定代表人为何昌顺 [5] - 除九华旅游外,省投集团在境内其他上市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的情况未披露具体数据 [5] 交易细节 - 无偿划转协议明确划转基准日为九华旅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股份过户以完成产权登记及股份过户手续为准 [7] - 标的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且未设置特殊条款或补充协议 [8] - 本次划转已获安徽省投资集团批准并抄报安徽省国资委,无需额外审批 [8] 其他重要事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未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九华旅游股票 [8] - 公司声明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处置九华旅游股份的计划 [6] -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文件备置于九华旅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9][10]
常铝股份: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13 17:26
核心观点 - 济南市国资委将持有的齐鲁财金32%股权无偿划转至济南先投集团,导致济南先投集团间接持有常铝股份9.57%股份 [5][8] - 本次权益变动旨在优化济南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改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7][8] - 权益变动通过国有股权行政划转方式完成,不涉及资金支付,且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股份的计划 [8][14] 权益变动主体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济南先投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持股71.3% [6] - 济南先投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国有资产经营、基础设施开发、产业园运营等,无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超5%的记录 [6] 变动前后股权结构 - 变动前:齐鲁财金直接持有常铝股份29.90%股份(308,801,569股),济南产发集团为间接控股股东,济南市国资委为最终实际控制人 [7][8] - 变动后:济南先投集团通过持有齐鲁财金32%股权间接获得常铝股份9.57%股份,但仅享有资产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由济南产发集团代为行使 [5][8][9] 相关程序及进展 - 本次划转依据济南市国资委《济国资产权【2025】8号》文件执行,已完成批复程序,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进行中 [8][11] - 齐鲁财金所持常铝股份24.93%的股份处于冻结状态,但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直接股份处置 [11] 其他重要事项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常铝股份股票的行为 [6][11][14] - 本次变动未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关系,齐鲁财金仍为控股股东,济南市国资委仍为最终实际控制人 [8]
四川路桥: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09 17:46
交易资产交付与过户情况 - 蜀道集团通过政府批准的战略重组,继承原控股股东铁投集团持有的四川路桥68.04%股份,成为直接控股股东 [2] - 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豁免要约条款,属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2] - 收购过程中上市公司履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重组提示性公告、进展公告及权益变动报告等 [2][3][4] - 截至督导期末,标的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四川路桥已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完成对交建股份95%股权、高路建筑100%股权的收购 [12][13]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 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违反公司治理或内控制度的情形 [10] - 蜀道集团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未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或借款 [11] 收购人承诺履行情况 - 蜀道集团严格遵守《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保证独立性承诺函》等公开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12] 后续业务整合计划 - 已完成对四川铁建、四川航焱、四川臻景51%股权的协议转让,以及对交建股份、高路建筑的资产整合 [12][13] - 无调整主营业务、高管团队、公司章程或分红政策的计划,未来若有变动将依法履行程序 [12][13][14] 持续督导结论 - 财务顾问认为蜀道集团在督导期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未损害股东利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