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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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8:17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26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54.9651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4688% [3][12][14]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3日,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归属比例为30% [12][13]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1日,归属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上市后即可流通 [3][15] 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1,184.7115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6.855元/股 [11][14]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其中董事长谭新乔获授121.988万股,占比8.055% [2][14] - 核心骨干人员共254人获授798.955万股,占比56.385% [2][14] 业绩考核要求 -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为2024年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增长率不低于25%,实际增长40.2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13][14] - 磷酸盐正极材料销售量包括磷酸铁锂和磷酸锰铁锂,2024年销售量为71.06万吨 [13][14]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对应归属比例分别为1.0、1.0、0.85、0 [14] 股权结构影响 - 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757,253,070股增加至760,802,721股,限售流通股增加864,593股,无限售流通股增加2,685,058股 [17] - 归属募集资金3,549,651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6][17] 审批及调整情况 - 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经过两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8人调整为264人 [10][11][14] - 因离职及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4965万股 [11][14]
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8:17
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考核标准,需回购注销1,488,000股限制性股票 [1] - 考核标准要求2024年成品油销售总量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以2023年为基数),但实际未达标 [2] - 涉及96名激励对象,包括2名董事、2名高管及中层/核心技术人员 [3] 回购注销具体安排 - 回购价格为9.24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总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86% [3] - 已开设专用证券账户(B884925528),预计2025年7月14日完成注销 [3][4] - 注销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488,000股 [3] 股份结构变动 - 注销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488,000股至1,488,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保持170,418,000股不变 [4] - 公司总股本从173,394,000股减少至171,906,000股 [4] 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 相关议案经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及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 - 履行45天债权人公示程序,未收到债权申报 [2] - 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规定 [5]
远翔新材: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18:17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37名激励对象1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71元/股[8]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其中董事及高管获授68.5万股(占总量的52.69%),核心骨干获授61.5万股(47.31%)[2] - 计划有效期48个月,分三个归属期按30%、30%、40%比例分批归属[4] 本次归属情况 - 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完成34.8万股归属,占授予总量的30%,涉及35名激励对象[14][18] - 归属价格为13.31元/股,经多次利润分配调整后较初始授予价14.71元/股下调9.5%[13] - 本次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54%,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1日[18] 业绩考核达成 - 2024年度考核目标:以2022年为基数,产品销量增长率需达40%或净利润≥6400万元[6] - 实际达成:2024年产品销量同比增长60.56%,超额完成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100%[15] - 个人层面35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优秀,个人归属比例100%[16] 股份变动影响 - 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34.8万股至6488.8万股,募集资金428.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 -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18] - 董事及高管所获股份需遵守《公司法》关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限制[17]
顾家家居: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9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将以10.46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320,000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821,771,519股减少至821,451,519股 [2] - 注册资本将从821,771,519元减少至821,451,519元 [2] 债权人通知 -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有权在公告发布后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 - 债权人需提交书面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 [3] - 债权申报需携带合同、协议等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其他回购事项 - 公司此前于2025年4月27日已审议通过回购注销1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该部分回购注销事项尚未完成 [6] - 当前总股本821,771,519股已扣除上述未完成的120,000股 [6]
华大智造: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1][3] - 作废股票总量为33715万股,其中因离职人员作废188万股,因业绩未达标作废31835万股 [3][4] - 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具体表现为:2024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为3013亿元,较2023年2709亿元仅增长1122%,未达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目标 [4] 公司治理程序履行 - 本次股票作废事项已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获得监事会核查通过 [1][5] - 相关决策依据包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 [5] - 独立董事许怀斌曾就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激励对象名单经公示且无异议 [2] 财务与经营影响 - 公司明确本次股票作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管理团队稳定性 [4]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营业收入数据真实性 [4] 法律合规性 -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票作废程序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5] - 监事会强调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5]
华大智造: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12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拟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法律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2] - 本次作废已取得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及《上市规则》要求 [6][7][10] -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公开征集投票权,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的异议 [7] 作废原因及具体数据 - 因13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其已获授未归属的18.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 - 因2024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仅11.22%,未达15%触发值,作废303名激励对象对应的318.35万股 [12][13] - 本次合计作废337.15万股,占激励计划首批授予量的主要部分 [14] 业绩考核机制 - 考核基准为2023年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相关的营业收入27.09亿元,2024年目标增长率为20%(触发值15%),2025年为44%(触发值32%) [12] - 业绩完成度分级设置:达到目标值(Am)可100%归属,介于触发值(An)与目标值之间按公式计算比例,低于触发值则全部作废 [12]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并持续履行《上市规则》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15][16] - 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后续需根据进展补充披露 [16][17]
怡合达: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8
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7日,通过公司内部钉钉公示 [2] - 公示内容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2] 监事会核查方式 - 核查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资料 [2] - 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或当面等形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2] 监事会核查意见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2] -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正式在职员工 [2][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3] -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信息 [3]
和元生物: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8
股东会议程安排 - 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董事会授权事宜 [1][5][7][8][9] - 现场会议需提前半小时签到,需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等材料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9:15-15:00 [4][5]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绑定股东、公司与核心团队利益,推动战略目标实现 [7]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7][8] - 相关文件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7][8][9] 董事会授权事项 - 股东会拟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激励计划实施事项,包括调整授予数量/价格、办理登记结算等 [9][10] - 授权范围涵盖与政府机构沟通、修改公司章程、委任中介机构等 [10][11]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部分事项可由董事长直接行使 [10][11] 会议规则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时长不超过5分钟且不得打断议程 [2][3] - 表决票需明确填写同意/反对/弃权,未填视为弃权 [3] - 禁止非参会人员进入会场,会议期间需保持秩序并关闭手机声音 [3][4]
天合光能: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8 21:14
关于本次作废的批准与授权 - 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及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等事项 [4] - 2025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本次作废的基本情况 作废原因 - 首次授予的28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身故,作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6,902,800股 [6] - 首次授予的21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个人考核不达标,作废未归属限制性股票1,000,000股 [6] - 首次授予的1,368名激励对象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股票,作废10,582,200股;52名激励对象未签署授予协议,作废908,000股 [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因公司2024年净利润未达80亿元触发值(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200Z2215号),作废未归属股票 [7][8] - 预留部分10,938,700股因未在2024年7月24日前授予(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作废失效 [8] 作废数量 - 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40,315,900股,包含首次授予部分29,377,200股及预留部分10,938,700股 [9] 结论意见 - 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9]
天合光能: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8 21:14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0,315,900股 [4] - 作废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个人考核不达标、自愿放弃、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及预留部分未授予 [5][6] - 作废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5][7] 作废股票的具体情况 因个人原因作废 - 28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身故作废6,902,800股 [5] - 2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达标作废对应股票 [5] 因自愿放弃作废 - 1,368名激励对象因股价倒挂自愿放弃10,582,200股 [5] - 52名激励对象未签署授予协议放弃对应股票 [5] 因公司业绩未达标作废 - 2024年净利润未达目标值100亿元或触发值80亿元作废10,783,200股 [5][6] 因预留部分未授予作废 - 预留部分10,938,700股因超12个月未授予而失效 [6]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 [1][3][7] - 公司已履行内幕信息自查及公示程序 [2][3] 对公司的影响 - 作废行为不影响财务状况、经营稳定性及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6] - 离职人员不涉及核心技术人员 [6] 监事会及法律意见 - 监事会认为作废行为合法合规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7] - 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及依据符合规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