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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换购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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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来了!三部门发文,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中国基金报· 2026-01-15 07:2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 退税具体规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1]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1]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1] 享受政策的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1][3]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1][3] - 符合条件者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1][3] 政策背景与沿革 - 该政策最初于2022年9月发布,执行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 2023年8月,政策被延续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2] - 此次公告将政策再度延续两年至2027年底 [2] 行业影响与意义 - 业内人士指出,“卖一买一”退个税政策下,一套房可以节省税费数万元,一线城市少部分高端房源可节省几十万元甚至更高 [2] - 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房屋流通和市场良性循环 [2] - 近期社交平台上已有不少网友追问退税政策是否能够再次延续,显示出市场对该政策的关注 [2] 政策执行与协调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 [3] - 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3]
利好来了!三部门联合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6-01-14 19:04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3] -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1][3] 退税细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3]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3] - 现住房转让金额定义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1][3]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1][3]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以房屋的成交价格为准 [1][3] 享受政策的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1][3]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必须是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1][3] 申请与执行流程 -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要求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1][4]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以支持退税审核 [4] 政策背景与影响 - 该政策最初于2022年9月发布,执行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 2023年8月,政策被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此次是再度延续两年至2027年底 [2] - 业内人士指出,“卖一买一”退个税政策下,一套房可节省税费数万元,一线城市部分高端房源可节省几十万元甚至更高 [2] - 政策延续旨在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房屋流通和市场良性循环 [2]
个人换购住房退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年底,换房最高可退全部个人所得税 | 快讯
华夏时报· 2026-01-14 18:1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2]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 - 政策适用于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 退税具体规则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 - 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2] -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2]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2]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 [2] 近期其他配套税收政策 - 近期房地产多次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激活市场流通性 [3] - 2025年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3]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3] - 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3]
刚刚,利好来了!三部门联合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6-01-14 18:1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2] - 政策执行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 - 对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5] 退税规则与金额界定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5] -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个人所得税 [2][5] - 现住房转让金额定义为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2][5] - 新购住房为新房时,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 [2][5] -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时,购房金额以房屋成交价格为准 [2][5] 享受政策的条件 -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即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或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 [2][6] -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必须与新购住房直接相关,需为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2][7] 政策执行与历史沿革 - 符合条件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 [3][8]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 [8] - 该政策最初于2022年9月发布,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 - 2023年8月政策被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此次是再度延续两年至2027年底 [3] 政策影响与市场观点 - 业内人士指出,“卖一买一”退个税政策下,一套房可节省税费数万元,一线城市部分高端房源可节省几十万元甚至更高 [3] - 该政策旨在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房屋流通和市场良性循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