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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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长安开放共享1300个停车位,还将建设10个停车项目
南方都市报· 2026-01-22 17:20
城市公共空间治理与停车资源优化 - 核心观点:东莞市长安镇通过开放共享企业闲置车位、建设新停车项目及调整管理策略,综合施策以缓解停车难题并优化公共资源使用 [1][3][4] - 联冠先进制造中心共享停车场开放1300个内部车位,位于振安中路负一层,旨在缓解周边商业与住宅密集区的突出停车问题 [1][2] - 该共享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型车首60分钟免费,1-2小时收费5元/次,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1元,单日封顶15元 [2] - 针对大型机动车,该停车场首120分钟免费,超2小时收费10元/次,超3小时后每小时2元,单日封顶30元 [2] - 园区为共享业务制定了车辆出行、安全管理及运营方面的多项疏导方案和应急措施 [2] 停车设施供给与项目建设规划 - 长安镇2025年将重点推进包括霄边长福停车场在内的10个停车项目建设,以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1][3][4] - 厦岗社区的海螺高层停车楼已开放运营,作为“百千万工程”成果,其在投用四个月后将月租金从350元/月/车调整为300元/月/车 [3][4] - 除价格调整外,社区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和加大违停处罚力度,以疏堵结合方式治理乱停放 [4] - 厦岗社区未来还将规划建设环球高层停车场、福安停车场等多个停车场项目 [4] 资源盘活与长效管理机制 - 长安镇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开放,并鼓励企业错峰共享闲置车位,以优化管理与使用效率 [3] - 交通部门将持续挖掘各类停车资源的错时共享潜力,通过智慧匹配与机制创新,将闲置车位转化为便民福利 [4] - 相关措施围绕东莞“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旨在深入推进全域文明建设 [4]
进一步盘活存量停车资源 3月31日起杭州机关企事业单位 停车位对外开放
每日商报· 2026-01-05 06:18
政策核心内容 - 杭州市政府发布通知 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内部停车泊位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 该通知将于3月31日起施行 [1] - 政策旨在挖掘和释放停车资源 引导全市各类专用停车资源分阶段、有序向社会开放 [1] 开放要求与标准 - 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 [1] - 各开放单位在保障自身需求前提下 应尽可能多开放闲置泊位 原则上开放泊位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的30% [1] - 配备新能源充电设施且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同步开放充电设施 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1] - 鼓励位于中心城区和商业区的单位进一步提高开放比例 [1] - 在共享开放时段内 若有空余泊位且无特殊紧急情况 不得拒绝开放 [1] - 对外共享开放泊位需配备必要的安防、照明、消防等设施 [1] 运营与平台建设 - 杭州将搭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信息发布服务平台 形成全市共享停车“一张网” [2] - 将引入专业共享停车运营服务单位规范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 [2] -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行运营或委托运营单位规范运营 [2] 收费机制 - 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用 原则是弥补管理成本 [2] - 收费标准参照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标准 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 - 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平台服务、泊位管理、设施改造维护等开支 [2]
杭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3月31日起对外开放
新浪财经· 2026-01-01 14:24
政策核心内容 - 杭州市政府要求市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部停车场库自2026年3月31日起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1] - 政策总体目标是盘活存量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问题,提升市民幸福感[3] - 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以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3] 开放范围与要求 - 开放对象为杭州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但涉密单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单位、已全时段对外开放的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托幼机构除外[3] - 各开放单位在保障自身需求前提下,原则上对外共享开放的泊位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的30%[3] - 鼓励位于中心城区和商业区的单位进一步提高开放比例[3] - 在共享开放时段内,若有空余泊位且无特殊紧急情况,各单位不得拒绝对外共享开放[3] 配套设施与运营管理 - 配备新能源充电设施且具备条件的开放单位,应同步开放新能源充电设施,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3] - 杭州市将依托全市停车信息统一系统,搭建共享停车信息发布服务平台,形成全市“一张网”[4] - 将引入专业共享停车运营服务单位来规范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4] 收费模式与资金用途 - 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用,收费标准参照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标准,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4] - 所收费用主要用于泊位对外共享开放产生的平台服务、泊位管理、设施改造维护等开支[4]
杭州助力缓解“停车难”最新通知:能开尽开
新浪财经· 2026-01-01 01:56
政策核心内容 - 杭州市政府发布通知 要求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库向社会错时共享开放 以缓解“停车难”问题 [1] - 政策将于2026年3月31日起施行 开放对象不包括涉密单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单位、已全时段对外开放的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医院及养老托幼机构 [1] - 各开放单位在保障自身需求的前提下 原则上开放泊位数量不少于本单位总泊位数量的30% [1] 开放运营细则 - 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下班后1小时至次日上班前1小时 以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 [1] - 在共享开放时段内 若有空余泊位且无特殊紧急情况 各开放单位不得拒绝对外共享开放 [1] - 将搭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信息发布服务平台 形成全市共享停车“一张网” [2] - 将引入专业共享停车运营服务单位规范运营 或由各单位自行/委托运营 [2] 收费与设施要求 - 运营对外共享开放泊位可适当收取停车费用 收费标准参照不高于周围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的标准 [2] - 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平台服务、泊位管理、设施改造维护等开支 [2] - 配备新能源充电设施且具备条件的开放单位应同步开放新能源充电设施 开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1] - 鼓励位于中心城区和商业区的开放单位进一步提高开放比例 [1] 管理与责任要求 - 各开放单位需健全内部管理机制 明确专人专责 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秩序、安全管理与服务保障措施 [2] - 要求全面落实“能开尽开”要求 确保对外共享开放泊位使用便捷、有序、安全 [2]
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有序开放!广州这一新规明年2月起施行
南方都市报· 2025-12-19 08:41
法规生效时间 - 《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经批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停车供需现状与规划建设 - 截至2025年6月,广州市停车泊位约437.8万个,小汽车保有量约404.4万辆,停车供需比达1.08 [3] - 要求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区人民政府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 [3] - 市、区人民政府应在储备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3] - 鼓励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以缓解景区、医院、学校、居住区等周边停车紧张问题 [3] 立体停车设施发展 - 鼓励立体停车以增加供给,对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优化审批 [2][4] - 在现有停车库内部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 申请室外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核发许可证 [4] 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 - 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用停车场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应在非工作时间有序向社会开放并设置标识 [1][5][6] - 开放停车场的泊位信息需接入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 [6]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取得的收益应按规定上缴财政 [6] - 市人民政府应组织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协调制度,推动停车资源有偿错时利用 [6] 住宅停车场收费管理 -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经批准后公布 [6] - 制定或提高住宅停车场收费标准,经营者需按议价规则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确定 [6]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协商过程进行指导和协调 [6] - 市发展和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住宅停车场收费水平信息 [7] - 未按规定协商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8] 停车场配建与尺寸规范 - 首次明确建设单位需按行业标准保障车位尺寸、净距,以解决“车位窄”问题 [9][10] -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核实时,应审核配建停车场是否符合指标和布局要求 [1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载明停车位尺寸、净距设计要求 [10] - 建设单位在出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前,须公示销售方案、车位尺寸和具体位置等信息 [10] 停车场运营规范 - 公共、专用和临时停车场经营者需在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名称、经营者、收费标准、车位数量等信息 [3] - 需在出口及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处理异常情况的联系电话 [3]
闲置空地改造、停车资源共享,东莞桥头新增千余个路外停车位
南方都市报· 2025-12-15 21:47
核心观点 - 东莞市桥头镇系统化破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 通过新建停车场、盘活闲置地、推行错时共享及智慧化管理等多种方式 新增12个公共停车场和1643个停车位 有效缓解了医院、学校、商圈、景区周边的停车压力 并致力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2] 具体措施与成效 - **拓展增量:新建与改造停车场** 桥头镇通过改造闲置空地、整合边角地块新增路外公共停车场 例如田新社区将一片长期闲置的空地改造为拥有近200个车位的公共停车场 [1] - **盘活存量:推行错时共享** 桥头镇积极探索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模式 例如第十一中学停车场在每周五15:00至周日21:00免费向社会开放 提供210个共享泊位 实现了资源利用最大化 [2] - **提升管理:智慧化与精细化探索** 公司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 推动智慧化、精细化的停车管理模式 对社区内部交通流线进行科学规划并施划彩色斑马线 以提升整体交通环境 [1][2] 未来规划 - **模式推广与机制建设** 桥头镇计划在未来向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推广错时共享停车模式 并致力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 - **持续优化交通环境** 公司将持续完善停车硬件设施并探索智能化、精细化管理 以打造“停车有序、出行畅通、群众满意”的城镇交通环境 [2]
张家港新增2万余个停车位 提前完成今年相关民生实事项目
苏州日报· 2025-12-15 06:59
核心观点 - 张家港市通过多种方式挖掘停车资源,累计增设停车泊位超过2万个,提前完成民生实事项目 [1] - 该市针对重点区域停车难题,采取项目配套、改造、利用零星地块等策略,并推动停车资源共享与智慧平台建设 [1] 具体措施与成效 - **新增泊位规模**:今年以来累计增设停车泊位2万余个,高质量提前完成“挖潜增设停车位”民生实事项目 [1] - **重点区域攻坚**:针对老旧小区、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停车难题,由市城管局牵头各板块解决 [1] - **多元化挖潜方式**:通过项目配套、老旧小区改造、利用零星地块等方式“见缝插针”增设车位 [1] - 张家港经开区(杨舍镇)对小区实施空间“二次挖潜” [1] - 张家港高新区(塘桥镇)在张家港站西侧新建停车场 [1] - 后塍街道的“口袋公园”融合停车与休闲功能,增设车位 [1] - **共享停车推进**:已有65家单位加入共享阵营,释放超过1万个车位 [1] - **智慧停车平台建设**:依托“港城e停车”平台,推动200个经营性停车场接入“通停通付”系统,普及无感支付以提高停车周转率 [1]
山西晋城出台方案增车位、优管理、畅出行
中国新闻网· 2025-11-19 17:45
方案概述 - 山西晋城出台《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旨在通过"增车位、优管理、畅出行"全链条破解停车痛点 [1] - 目标为全面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 [1] - 成立解决"停车难"问题工作专班,负责规划建设和日常治理等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3] 增加停车供给 - 加强用地空间保障,挖掘各类土地资源,利用拆违用地、边角地等闲置用地建设临时停车场 [1] - 支持利用城市广场、学校、公园绿地、体育场及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1] - 推进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城中村回迁安置房内部停车资源的改造挖潜 [1] 盘活停车资源 -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车位的出售与出租监管,确保小区闲置停车位100%开放 [1] - 建设社区共享停车示范点,研究建立社区停车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1] - 全面推广停车资源错时共享,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办公建筑的停车设施对外开放 [1] - 充分释放已建地下人防停车资源,增加有效供给 [1] 构建智慧管理体系 - 制定停车数据接入标准,将市区所有可利用停车设施纳入全市停车资源数据库 [2] - 分步骤实现泊位诱导功能、统一支付功能、数据分析功能,最终实现中心城区停车管理"一网一图一端"的目标 [2] - 推进执法科技赋能,采用"无人机+智能抓拍+铁骑"等技术手段处理乱停车行为 [2] 政策与精准治理 - 探索制定新建建筑超额配建停车设施容积率奖励、鼓励利用自有土地增改建公共停车设施等规划土地支持性政策 [2] - 推行分区域、分路段、分车型的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2] - 针对医院、学校、商圈、住宅等停车矛盾突出区域精准制定综合治理方案,如实施"一校一策"解决校园周边交通堵点 [2]
北京今年新增机动车位4.8万个,为1.3万户家庭匹配共享车位
新京报· 2025-10-13 13:22
静态交通治理成效 - 北京市累计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5.59万个、机动车停车位4.8万个,以缓解停车难问题 [1][2][7] - 通过共享模式提高车位利用效率,新增共享停车位1.1万个,并为1.3万户家庭匹配共享停车资源 [1][8] - 利用“北京交通”APP及微信小程序提供线上服务,上线“订单异议”功能后受理线上申请1.89万笔,日均204笔,办理率与解决率达100% [8] 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 - 针对161处路口、50个轨道站点、40个“学医景商”点位进行重点治理,规范120条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服务,打造70条不停车胡同 [2] - 已完成50个轨道站点和39个“学医景商”重点点位治理,挖潜新增非机动车停车位5.59万个,增设引导标识806处 [2] - 推动单位内部停车场开放,如海淀医院共享内部资源后,改善了医院及毗邻地铁站周边的停车秩序 [3] 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 - 7月以来开展专项治理,聚焦外卖、即时配送、共享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行业,整治停放秩序、通行秩序及车辆安全 [4] - 交管部门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行为,并对骑行时打电话、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罚 [4] - 多部门联合查处违法改装行为,重点针对外卖配送等领域的“超标车”、“解限速”及超宽超长车辆 [4][5] 创新治理与政策支持 - 各区因地制宜创新举措,如东城区设置宣传站点推行“随停随教”,西城区优化停放区设置,经开区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 [6] - 通过“闲改用”、“平改立”等方式挖潜新建停车位,例如紫金庄园小区利用废弃空间增设4层立体停车设施,增加59个车位 [7] - 制定印发《关于规范机械式停车设备建设更新的指导意见》,简化更新改造手续,为停车产业市场化提供保障 [8]
东莞停车资源共享“新规”征求意见,涉及多个矛盾突出区域
南方都市报· 2025-07-24 21:08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促进东莞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8月30日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缓解全市停车设施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停车资源共享利用,重点聚焦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区域 [1][2] 工作推进机制 - 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级部门部署指导,各镇街(园区)组织实施”的工作推进模式 [1] - 组织和引导村(社区)、停车供需双方、第三方停车经营服务企业等各方参与共治,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 [1] 资源共享实施范围与方式 - 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医院、学校、重点商圈等周边300-500米范围的公共、专用、道路等各类停车资源 [2] - 推动“内外联动、错时共享”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体系,引导车辆错时或临时停放 [2] - 鼓励利用距离目的地较远、换乘公共交通便利的大型停车设施集中停车,探索开通接驳交通服务 [2] 各类设施开放要求与鼓励措施 - 停车矛盾突出区域周边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原则上应全天开放 [2] -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在保障内部安全前提下,应将其全部或部分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 [2] - 鼓励工厂、商业、办公等建筑配建停车设施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后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 [3] - 全体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内部停车设施,在保障业主优先使用权前提下,可向周边错时开放 [3] - 鼓励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