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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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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中介机构收千万罚单,上半年会计所罚没款同比增超90%
第一财经· 2025-06-30 20:48
监管趋严态势 - 上半年证监会及交易所披露118张罚单涉及近40家会计所其中16家遭行政处罚合计罚没1.97亿元同比增加94% [1][4] - 监管强化"全链条追责"模式对财务造假案涉事中介机构追责力度加大包括会计所、律所等 [2][6] - 新《会计法》实施后会计所因财务造假被罚没金额达7.75亿元同比激增3.75倍 [4][5] 典型处罚案例 - 大信所因星星科技、广汇物流等公司年报审计虚假记载被罚没1799.05万元4名签字会计师各罚50-60万元 [2][4] - 中审众环所因宜华集团年报审计虚假记载被罚没350.94万元 [3] - 中喜所因华讯方舟鉴证业务违规被罚50万元 [3] - 天衡所因中利集团、江苏舜天审计违规罚没4964.43万元为单家最高 [4] 处罚力度升级 - 近一年会计所平均罚款倍数升至2.45倍较前期1.66倍显著提高5倍以上罚款案例近10起 [5] - 普华永道中天因重大财务造假被采取"没一罚十"顶格处罚 [6] - 监管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 [6] 政策导向 - 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文要求全方位打击财务造假强调"追首恶"与"打帮凶"并重 [6] - 监管明确将严惩造假策划者、组织者及第三方配合者重点打击造假利益链 [6]
“惩首恶”“打帮凶” 坚决斩断造假利益链
证券时报· 2025-06-30 01:51
监管动态 - 证监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拟对上市公司及造假责任人严惩,并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的新尝试 [1] - 监管层对于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正在不断加大,后续证监会将综合运用直接立案处罚、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 [2] 财务造假特点 - 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出现新特点,造假行为不局限在上市公司,造假场景也不只在年报一环,形成以上市公司为核心、中介组织与上下游关联企业互相配合的"生态圈" [1] - 虚假财务数据隐藏于各项业务数据背后,互相勾连,隐蔽性强,利用保理业务、跨境业务"空转""走单"造假等多种形式,在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全流程虚构业务造假 [1] 第三方参与情况 - 58家上市公司交易造假案例背后暗藏超600家第三方主体参与造假的痕迹 [1] - 造假背后多有"帮凶",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它们怠于履行"看门人"职责,参与或配合财务造假,或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2] - 第三方造假主体主动为企业提供虚假贸易和流水而从中获利,提供其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造假方开展虚假业务 [2] 监管措施与方向 - 监管层将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让"首恶"和"帮凶"付出沉重代价,坚决破除造假利益链、"生态圈" [2] - 在越博动力案中,证监会对配合造假方直接处罚,是行政执法领域对配合造假者的从严惩处 [2]
证监会对越博动力造假追责至第三方,筑牢资本市场投资者信心防线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6-29 18:39
2018年~2022年,公司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虚假出售资产等手段,肆意虚增营业收入与 利润,让相关年度报告沦为满是虚假记载的"废纸"。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处以合计3080万 元罚款,并对两名关键主体采取8~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协助造假的于某、贺某,也因提供其控制 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虚假业务,分别面临200万元、30万元罚款。这一系列处罚力度之大,释放出监 管部门铁腕治乱的强烈信号。 每经评论员 王砚丹 资本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能否稳健运行,关乎无数投资者的财富与期待,而公平公正便是它的 生命线。 周五晚间,证监会发文,对已退市的越博动力财务造假进行严惩,引发广泛关注。这次处罚不仅针对上 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传统造假"主力军",更首次将两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主体纳入严惩范 围,以雷霆之势向市场宣告:财务造假的"全链条"追责时代已经到来。 回顾越博动力的造假轨迹,其行径令人触目惊心。 落到投资者权益保护层面,此次处罚带来的积极意义更是不言而喻。在资本市场中,中小投资者往往处 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财务造假就像隐藏在暗处的"杀手",随时可能让他们辛苦积累的财富化为乌 有 ...
越博动力内斗双方均受处罚!证监会首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合计开出3310万元罚单
华夏时报· 2025-06-29 16:41
在上演控制权争夺"全武行"、董事会内斗、定期报告难产等一系列状况,导致公司终止上市近一年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越博动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有了结果,曾争夺控制 权的双方代表人均在处罚名列。 6月27日晚间,越博动力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下 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实,越博动力存在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及重大诉讼等违规情况。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开出总计3310万处罚单。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中证监会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 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此次证监会首次对配合财务造假的第三方主体启动行政处罚,具有鲜明的标志性意义。这标志着监管 思路从以往'聚焦造假主体',逐步转向'全链条追责'。"上海市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在接受《华夏时 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上市首年就作假 据证监会调查,越博动力在上市首年就开始财务造假。 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识别板卡代加工等 ...
压实第三方责任 穿透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暗角
证券时报· 2025-05-15 02:31
证券时报记者胡敏文 "依据行政法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证监会现行监管权限仅限于上市公司及证券服务中介机构,《证券 法》未明确将供应商、客户等第三方主体纳入处罚范围,证监会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处于缺少法律支持 的尴尬处境。"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法律顾问顾春峰说,"从刑事责任来说,法不明文不为罪,对非上 市公司参与的系统性造假,缺乏直接对应的刑事条款。民事责任上,现行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司法解 释将民事诉讼被告主要限定为上市公司、董监高及中介机构,代表人诉讼机制也未将第三方纳入责任范 围。" 许汉友亦持有相似观点。他指出,第三方若被认定为上市公司造假的共犯,需证明其"明知"造假意图。 但实践中,第三方常以"正常商业交易"抗辩,司法机关需通过资金闭环、异常合同条款等间接证据推定 主观故意,证据链构建难度大。 "由于跨部门数据壁垒,如税务部门的数据、海关的进出口记录、银行的资金流水等尚未与证券监管部 门打通,使得对虚构贸易链的核查困难和滞后,协同执法在落地过程中也难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监管合 力。若涉及跨境贸易,因境外取证困难,更加难以完整还原交易链条。"刘志耕表示。 大量第三方参与造假,其系统性和隐蔽性对资本市场构成深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