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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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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筹划发行H股 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
证券时报网· 2025-07-08 20:57
公司动态 - 大洋电机正在筹划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相关细节尚未确定 [1] - 发行H股旨在深化全球化战略,增强海外业务本地化制造与供应链能力,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 [1] - H股发行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获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香港联交所审核 [1] 业务概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BHM事业部(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和车辆事业集团(汽车用关键零部件) [1] - 核心产品涵盖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车辆旋转电器、氢燃料电池系统等 [1] - 年产能:超8000万台套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800万台车辆旋转电器、100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3000套氢燃料电池系统 [1] 全球化布局 - 产品销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美国、墨西哥、英国、越南、印度等地设有子公司及生产基地 [2] - 2024年境外营收54.58亿元,同比增长8.68%,占总营收45.05% [2] - 海外市场毛利率30.84%,高于境内15.65个百分点 [2] - 全球化布局可动态优化资源配置,应对贸易壁垒及关税政策变化 [2]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121.13亿元,同比增长7.31% [3] - 2024年净利润8.88亿元,同比增长40.82% [3] - BHM事业部营收70.11亿元,同比增长13.88%,创同期历史新高 [3] 业务拓展 - 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为车用空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冷链物流等行业提供电机/风机解决方案 [3] - IDC和储能领域产品规模较小,但有望成为BHM事业部新的增长点 [3]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保持高压态势
金融时报· 2025-07-03 09:43
中国证监会始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保持高压态势,"追首恶""打帮凶",传递出"退市不是终点"的鲜明 监管信号。 6月27日,退市近一年的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已退市)披露,公司 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 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虚假出售资产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 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合计3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 两名主体采取8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拟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对两名配合造假责任人分别处以200万元、30万元 罚款。 退市难逃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越博动力成立于2012年,总部位于南京市新城科技园,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 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年5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越博动力上市后因多次违规被罚,业绩大幅 下行,不仅财务状况不佳,公司内部治理一度陷入混乱。2024年7月22日,越博动力退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告知书,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 ...
越博动力内斗双方均受处罚!证监会首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合计开出3310万元罚单
华夏时报· 2025-06-29 16:41
在上演控制权争夺"全武行"、董事会内斗、定期报告难产等一系列状况,导致公司终止上市近一年后,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越博动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有了结果,曾争夺控制 权的双方代表人均在处罚名列。 6月27日晚间,越博动力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下 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实,越博动力存在连续五年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及重大诉讼等违规情况。证监会拟对越博动力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开出总计3310万处罚单。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中证监会除拟对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相关董监高等造假责任人依法严惩外,还 拟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一并追责,这也是证监会首次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 "此次证监会首次对配合财务造假的第三方主体启动行政处罚,具有鲜明的标志性意义。这标志着监管 思路从以往'聚焦造假主体',逐步转向'全链条追责'。"上海市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在接受《华夏时 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上市首年就作假 据证监会调查,越博动力在上市首年就开始财务造假。 2018年至2022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识别板卡代加工等 ...
大洋电机(002249) - 002249大洋电机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06
2025-06-09 09:06
公司业务介绍 - 公司董事会秘书介绍公司发展历程、三大产业布局、2024 年各业务板块发展情况及全球产业布局 [2] BHM 事业部情况 2024 年营收情况 - 2024 年 BHM 事业部营收 70.11 亿元,同比增长 13.88%,产销量突破 7000 万台,客户涵盖全球暖通行业主要品牌 [2] 业务增长来源 - 国内抓住国家能效升级和补贴政策机遇,凭借产品优势使业务订单量增长;国外一是深化挖掘存量市场,二是拓展新市场与新客户 [2][3] 未来业绩驱动因素 - 深耕现有核心业务,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国内外市场;开展数智化管理,推进“以机代人”等项目;拓展新应用场景和客户,发力新能源领域 [4]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业务情况 2024 年营收下降原因 - 行业竞争激烈,公司聚焦核心客户,受配套车型销量未达预期和新增定点产品量产周期长等因素影响 [4][5][6] 市场拓展成果 - 2024 年新增国内外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总成量产新项目定点 30 余项,将保障未来销售增长 [6] 全球化布局 - 推进泰国和摩洛哥新生产基地建设,促进海外新能源汽车电驱动业务发展 [6] 下游客户 - 乘用车客户包括北汽、长安等;商用车客户包括福田欧辉、江淮等 [7] 公司产能情况 目前产能 - 具备年产超 8000 万台套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800 万台车辆旋转电器、100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以及 3000 套氢燃料电池系统的生产能力 [8] 未来规划 - 在建工厂(重庆、泰国、摩洛哥)陆续投产将提升产能,根据国际贸易政策动态优化全球产能配置 [8][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证券日报· 2025-04-26 08:02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围绕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包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会议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等内容,展示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等情况及未来规划安排[1][35][62]。 分组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陈良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关系,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通过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无利害关系[1] - 承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符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参加培训并取得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多项规定[2][3][4]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不在相关股东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等[14][17][18] - 郑重承诺清楚职责,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履职勤勉尽责,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及时报告并辞职,授权公司录入信息,如辞职导致比例不符持续履职[34] 分组2: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致力于成为电机及驱动控制系统绿色智能解决方案卓越供应商,有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等产品,形成 BHM 事业部和车辆事业集团两大事业板块[38] - BHM 事业部产品包括家用/商用空调用电机等,车辆事业集团产品有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等,氢燃料电池业务产品有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核心零部件[39][40] - 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辅,采取多元开放技术合作模式;供应链管理制定差异化策略,采用采购管理系统平台,统一管理物料资源,建立供应商导入与绩效评价体系[40][41][42] - 生产模式以精益生产为核心,采用“以销定产”拉动式管理模式,重视数据化转型,推进“机器代人”及“数字化建设”行动;销售模式与主流品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采用销售管理系统,在多地建立生产基地和销售服务网点[42][43][44] - 公司目前产能为年产超 8000 万台套建筑通风及家居电器电机、800 万台车辆旋转电器、100 万台套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及 3000 套氢燃料电池系统,在建工厂投产后产能将提升[45] 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 外部驱动因素包括政策利好,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新能源汽车政策、氢能产业政策、“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产业潜在发展空间大,汽车产业增量潜力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快,氢能应用前景广阔[46][47][51] - 内生驱动因素包括行业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换代,技术创新及品牌提升,精益生产、组织变革、提质增效,数字化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组织建设[53][54][55] 股本及股东情况 - 披露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等,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60] 分组3:董事会会议决议 -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等多项议案[62] -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未来股权登记日股份总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5][66] - 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拟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69][70][72] - 拟定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议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73][74] 分组4:股东大会通知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召开,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出席对象包括股东、董事等[76][77][78]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事项包括独立董事述职等,提案已由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部分提案有特别决议、单独计票、累积投票等要求[81][83][84]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登记方式有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4 - 15 日,异地股东可信函或邮件登记,需电话确认,会议费用自理[85][87][90]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 介绍网络投票程序,包括投票代码、表决意见填报、总议案投票等,以及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流程[90][9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