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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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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机制
新浪财经· 2026-02-08 07:55
生态安全战略与法治保障 - 生态安全是国家“五大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需以法治化路径为保障 [2][3] - 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覆盖小兴安岭、大兴安岭、松嫩平原湿地等关键生态功能区,地理区位与生态系统具有不可替代性 [2] - 法治化路径是推动生态保护从政策倡导转向制度约束,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环境风险可控的关键举措 [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与现状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是衔接生态保护、责任追究与生态修复的重要纽带,生态修复能否落地见效在于损害赔偿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3] - 自2015年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再到立法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不断探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生态损害赔偿程序 [2] - 2018年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目标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制度 [4] 制度运行面临的法律与标准困境 - 法律依据较为分散,涉及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长江保护法、民法典等多部法律及司法解释 [5] - 因制定单位职责、地域现实情况不同,相关规范性文件在赔偿标准、程序规定等方面存在差异,缺乏完整、系统的法律依据 [6] - 各地对“重大生态环境损害”等缺乏统一界定标准,处理跨区域案件时可能存在认识分歧和争议 [6] - 当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仅为规范性文件,效力等级偏低 [6] 配套保障机制存在的不足 - 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数量相对不足且分布不均,存在鉴定资源集中化、鉴定评估费用偏高问题 [7] - 鉴定评估方法未形成统一标准,不同机构鉴定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7] - 赔偿资金管理存在效率低下、使用规范性与透明度不足、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制约了生态环境恢复成效 [7] 完善制度机制的具体路径:法律与标准 - 应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契机,统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案件的举证规则、责任主体、连带责任认定等规定 [7] - 以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契机,明确各类适格主体起诉顺位,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机制 [7] - 应尽快确定统一的、规范化的启动鉴定标准,明确“重大公共利益损害”“不可逆生态风险”等的判定标准 [8] - 需细化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对“永久性损害”“服务功能损失”等的认定形成统一技术规范 [8] - 建议建立全国生态环境损害数据库,整合多部门历史监测数据,为环境损害对比基线提供支撑 [8] 完善制度机制的具体路径:配套与执行 - 应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细则,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进行专项核查,并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9] - 建立完善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打破生态损害案件办理的地域壁垒,实现工作跨区域协同推进 [9] - 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升执行效率 [9] - 依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释放“损害必追责”导向,强化生态保护刚性 [9] - 依托公开庭审、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开展法治宣传等方式,推动构建“全民共治”生态保护格局 [9]
“两高”详解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
中国经营报· 2025-12-25 23:09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与制度发展 -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 草案共6章53条 对办案领域 原则 职权配置及程序等作出规定 标志着制度迈入专门立法保障新阶段 [1][3] - 该制度自2015年试点 2017年正式实施 至今已探索十年 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 形成了公益诉讼保护的“中国方案” [1] - 草案将散见于单行法的制度进行整合 既“锚定重点”又“预留空间” 将当前司法实践成熟的14个领域予以固化 并新增文化遗产保护 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两个领域 [3]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规模与成效 - 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 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4万余件 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0.2万件 占比90% [2] - 同期 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6.8万余件 回复整改率达98.5%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000余件 绝大多数得到裁判支持 [2] - 2025年1月以来 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2万余件 提出检察建议7.9万余件 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00余件 [2] 办案领域拓展与典型案例 - 办案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4个领域 逐渐拓展至未成年人保护 安全生产 个人信息保护 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共14个领域 [1] - 最新发布的第三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涵盖农用地保护 农产品质量安全 处方药使用安全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无障碍环境建设 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 抗战文物保护等多个领域 [4] - 典型案例所涉公共利益类型多样 被诉行政主体广泛 涵盖住建 人社 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 [4] 制度运作机制与未来方向 - 检察机关坚持“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 采用“磋商+检察建议+诉讼”的递进式监督模式 对经检察建议仍未能有效整改的情形坚持“当诉则诉” [2][5] - 通过明确以“可诉性”为边界的监督标准 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违法行为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3] - “两高”将通过协同推进专门立法 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化协同履职 共同完善裁判规则与办案流程 将司法合力转化为公益保护实效 [5]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亮相:调查取证不得查封扣押财产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8 15:18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审议进展 -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标志着自2015年试点、2017年正式实施的制度在10年后进入专门立法阶段 [3] 办案领域拓展与案件统计 - 办案领域从最初4个拓展至14个领域,草案新增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2个领域,并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作为兜底 [4] - 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4万余件,2024年立案151270件 [4] - 2024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56671件占总数37.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5590件占16.9%,安全生产25047件,未成年人保护12062件,个人信息保护5061件 [4] 分组审议中的领域扩展建议 - 审议中讨论聚焦劳动者权益、特定群体保护、新兴领域安全等议题,建议整合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5][6] - 委员建议将反垄断修改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并纳入网络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 [6] 办案程序与实效数据 - 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6.8万余件,回复整改率达98.5%,多数问题在诉讼前解决 [7] - 草案规定检察机关应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若整改全面则终结案件,否则当诉则诉 [7] - 2024年以来裁定终结诉讼案件数量是裁定准许撤诉的1.9倍,委员建议明确裁定终结诉讼的结案方式 [10] 职权配置与公众参与 - 草案规定检察机关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确保不缺位不越位 [9] - 鼓励公众参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依法提供线索和监督案件办理 [8] - 明确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的举证责任、执行程序及调解制度,强化司法机关协同 [10]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初审,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有三大看点
新京报· 2025-10-27 07:08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核心立法进展 -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共6章53条,已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对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程序作出系统性规定 [1] - 草案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提供法律框架,明确检察机关代表公众提起公益诉讼,解决公共利益保护实践难题 [1] 案件领域与办案原则 - 草案明确案件领域,在原有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基础上新增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等领域,并以“法律规定的其他领域”作为兜底条款 [2] - 办案原则强调客观公正、依法公开、保护优先、注重预防,同时规定不得干预行政机关履职或侵害合法权益 [2] -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自2015年试点以来,案件领域从4个拓展至10余个,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122.4万余件 [2][3] 社会参与与调查权限 - 草案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公共利益受侵害线索并监督案件办理,同时规定检察院有权向有关方收集调取证据 [3] - 办案程序明确调查取证方式、检察听证等细节,并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3] 审前保护与执行机制 - 检察机关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6.8万余件,回复整改率达98.5% [4] - 草案规定若行政机关全面整改则案件终结,若公共利益仍受侵害则“当诉则诉”,并配置举证责任、明确执行程序及调解制度 [4][5] - 制度通过“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及国家治理现代化 [5]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为公共利益筑牢法治屏障
南方都市报· 2025-10-26 08:22
立法进程与制度框架 -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共6章53条,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制度法治化迈出关键一步 [1][2] - 草案对办案领域、原则、职权配置及办案程序等作出规定,旨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1] - 制度源于破解公共利益保护“主体缺位”难题,检察机关充当“公共利益代表”角色 [1] 实践成效与案件数据 - 自2015年7月至2025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4万余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0.2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2.2万余件 [2] - 提起诉讼的案件中99.6%得到裁判支持,验证了制度的生命力 [2] - 实践案例包括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全覆盖的“网红茶饮非法添加”案,以及采用一体化模式推动大运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等 [2] 监督领域与制度创新 - 监督领域从最初法律规定的4个传统领域,扩展至草案明确的14个法定领域并新增2个实践成熟领域,“保护圈”持续扩大 [3] - 草案采用“列举+兜底”的立法技术,既明确当前重点保护领域,又为未来公益保护需求预留接口 [3] - 程序设计上创新提出“诉前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办案模式,以节约司法资源并达到最佳保护效果 [3] 职权配置与治理效能 - 草案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明确其可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委托鉴定等,有效破解公益诉讼“取证难”的实践困境 [3] - 制度通过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守护,提升治理效能,实现对更广泛公共利益的有效守护 [3]
为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夯实法律基础
新华网· 2025-10-25 06:21
立法进程 -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于10月24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1] - 草案从办案领域、职权配置以及办案程序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 [1] 制度发展 -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确立,到公益诉讼条款写入二十多部单行法 [1] - 办案领域从初创时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四大领域,扩展至反电信网络诈骗、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十余个领域 [1] 立法意义 - 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旨在将改革探索中的有益经验和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2] - 立法有利于解决现有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分散、不够细化等问题,为系统性解决公益保护领域问题提供法律制度支撑 [2] - 立法过程需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老问题和新表现,强化各领域各方面的衔接协同 [2]
专家:直面行政立法执法司法短板,构建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2 22:28
会议核心观点 -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系统回顾四十年历程并探讨新时代行政法学的历史使命,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和完善法律制度方面凝聚共识 [1] - 会议认为构建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对坚定法治自信和加快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1] 行政诉讼监督与改革 - 当前行政诉讼存在行政相对人申请监督程序条件过繁过长导致救济通道不畅,以及检察机关监督措施刚性保障有限等问题,亟需完善行政诉讼监督程序 [2] - 建议加强对行政诉讼起诉不停止执行制度的研究,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以优化管辖改革提升行政审判整体质效 [3]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发展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十年实践拓展了法律监督的舞台并翻开了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新篇章 [3] - 随着党的二十大报告开启“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快进键,需推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体系化 [3] 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成效 - 自今年3月全国范围推开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紧盯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纠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4] - 今年1—8月各地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普遍下降30%以上,发现问题率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有关部门查办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及纠治执法不作为案件4400多件 [4] - 专项行动强力整治“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各地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等“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新理念 [5] 行政立法进展与未来方向 - 40年来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重要法律先后颁布施行,确立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原则和理念 [5] - 当前行政立法方面仍存在空白和缺项如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正在推进修改国家赔偿法,国家立法规划和计划中还有不少部门行政法需要制定修改 [5]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央视网· 2025-06-05 10:19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发布背景 - 发布背景为六五环境日,主题是"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 -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1]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 -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1] 2024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成效 - 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7.4万件[3] - 其中行政公益诉讼6.1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3万件[3] - 提起公益诉讼6700余件,约占全部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57%[3] -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四级检察机关共立案602件[4] - 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2719件[4] - 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行动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4307件[4] 典型案例特点与意义 - 本批发布10个案例,6件行政公益诉讼,4件民事公益诉讼[7] - 涉及水污染、固废危废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及农用地、矿产、湿地生态等保护[7] - 浙江嘉兴检察机关针对长三角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 - 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针对非法挖掘海洋沙洲破坏海洋生态行为提起诉讼[7] - 湖北检察机关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矿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 下一步工作举措 - 聚焦生态保护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办案力度[11] -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和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活动[11] - 深入推进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11] - 坚持高质效办案理念,提升公益保护质效[12] - 加快制定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重点领域办案指引[12] - 强化执法司法协作联动,汇聚生态保护合力[13] - 加强岗位练兵和业务实训,提升专业化履职水平[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