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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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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好“一盘棋”落实生态保护补偿
经济日报· 2025-08-02 05:59
政策背景与现状 - 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深化2024年6月《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实施 [1] - 当前24个省份已建立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但存在协同不足、法治保障薄弱、社会参与缺位等瓶颈 [1] 协同治理机制 - 流域治理涉及多部门、多行政区,监测标准不一、执法尺度各异导致补偿依据认定、责任划分、效果评估缺乏统一标尺 [1] - 需构建"监测—执法—应急"三位一体的标准化、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为补偿提供"数据底盘"和协同基础 [1] 法治保障 -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提供上位法支撑,但横向补偿落地仍依赖地方政府协商谈判,缺乏刚性约束 [2] - 需加快制定配套法规细则,明确补偿标准量化、资金运作流程、争议解决机制等,将补偿主体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2] 市场化与社会参与 - 当前流域保护过度依赖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参与渠道狭窄、动力不足 [2] - 需创新机制设计,通过绿色产品认证、市场化交易(如碳排放权、用水权、排污权)、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方式引导资本流向生态友好型产业 [2] - 需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环保教育、鼓励志愿服务、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培育"生态有价"共识 [2]
财长谈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部署四大重点任务
第一财经· 2025-07-18 13:32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解读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等多部门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及《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1] - 政策提出四大重点任务:大江大河干流补偿机制建设、省际重点流域补偿深化、补偿形式创新、基础研究支持 [1][3][5][6] 大江大河干流补偿机制建设 - 中央优先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补偿机制,依据各省水质变化动态调整责任义务,按统一规则核算出资或受偿金额 [1] - 目标2027年建成稳定运行的长江黄河干流补偿机制,2035年实现重点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全覆盖 [2][3] - 目前全国24个省份已建立30个跨省流域补偿机制 [3] 省际重点流域补偿深化 - 中央财政对机制运行时间长、补偿额度大、质效高的省份给予资金奖励 [4] - 要求地方2027年基本实现省内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全覆盖,江苏、福建等省已率先实现省内全覆盖 [4] 补偿形式创新 - 鼓励将水量、水生态指标纳入补偿考核范围,缺水地区优先考虑水量指标 [5] -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补偿标准参考,推动财政补偿向市场化补偿拓展(如联建生态产业园、技术援助等) [5] - 森林、草原等生态要素补偿试点推进,部分地区通过购买森林面积指标实现跨区补偿 [5] 基础研究支持 - 加强流域生态补偿技术研究,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体系 [6] - 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本底调查,建立长效监测机制 [6]
蓝佛安最新署名文章
中国基金报· 2025-07-18 13:16
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大意义 -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推动地区间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重要路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关键举措 [3] - 健全该机制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通过经济补偿平衡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利益,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4] - 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为重点推进机制建设,可打造生态共同体,实现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 [4][5] - 机制建设为全球跨界流域治理提供中国方案,我国作为国际大江大河发源地,通过制度性公共产品输出治理经验 [5]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效 - 全国已有24个省份建立30个跨省流域补偿机制,江苏、福建等省实现省内重点流域全覆盖 [6] - 新安江、潮白河等流域水质多年稳定达Ⅱ类,黄山市形成以旅游、精致农业为主的绿色产业体系 [7] -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法规出台,补偿标准与方式持续完善,形成多层级共治格局 [6] 机制建设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穿工作全过程 [8] - 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满足群众优美生态需求 [9] - 运用系统思维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打破条块分割治理模式,推动跨区域协同 [9] - 政府主导与市场化手段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10] 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 - 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印发《意见》,明确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补偿机制,2035年实现重点流域全覆盖 [11][12] - 中央财政对机制运行高效省份给予资金奖励,2027年目标为省内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基本全覆盖 [13] - 拓展补偿形式:缺水地区纳入水量考核,稳定地区增加水生态指标;推动财政补偿向市场化补偿转型 [14] - 强化基础研究:开展流域生态技术研究,完善监测体系,加强科研成果交流 [14]
财长谈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部署四大重点任务
第一财经· 2025-07-18 10:22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 中国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 -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生态受益地向生态保护地给予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 有利于推动地区之间成本共担 效益共享 合作共治 [2] 四大重点任务 大江大河干流补偿机制建设 - 首项任务是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中央先在长江 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 - 依据各省份水质变化等情况科学界定流域省份责任和义务 按统一规则明确各省份出资或受偿金额 [1] - 目标是2027年建成并能稳定运行的长江 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基本建立主要一级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 省际间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建设 - 第二项任务是深化省际间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建设 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运行时间长 清算补偿额度大 工作质效高的省份给予奖励 [3] - 目标是2027年基本实现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全覆盖 [3] - 截至目前江苏 福建 四川 云南等省实现了省内重点流域补偿机制全覆盖 [4] 拓展补偿机制形式和内涵 - 第三项任务是拓展丰富补偿机制的形式和内涵 补偿指标上鼓励缺水地区将水量纳入补偿考核范围 水质 水量相对稳定地区可因地制宜将水生态指标纳入补偿考核范围 [5] - 补偿形式上推动从财政补偿向市场化补偿拓展 鼓励地方通过联建生态产业园区 技术援助 智力支持 定向人才培养等丰富补偿方式 [5] - 补偿要素上鼓励在森林 草原 湿地等其他生态要素上开局破题 [5] 完善基础研究支持 - 第四项任务是完善基础研究支持 包括深入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相关技术研究 加强水资源 水环境 水生态监测支撑能力建设 [6] 当前进展 - 全国已有24个省份建立了30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3] - 不少地市积极探索开展市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部分已延伸至乡镇层面 [4] - 有的地区探索以森林覆盖率为指标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引导增绿空间有限的区县以经济补偿的形式向其他区县购买森林面积指标 [6]
蓝佛安: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和实现机制
快讯· 2025-07-18 08:45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 - 财政部提出拓展补偿机制形式和内涵 坚持水资源 水环境 水生态统筹 多元拓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 - 补偿指标方面 缺水地区可将水量纳入考核 水质水量稳定地区可纳入水生态指标 [1] - 补偿标准方面 鼓励地方试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将核算结果 实物量及质量作为补偿参考依据 [1] - 补偿形式方面 推动财政补偿向市场化补偿拓展 鼓励联建生态产业园 技术援助 智力支持等多元方式 [1] - 补偿要素方面 在流域补偿基础上 探索森林 草原 湿地等其他生态要素的补偿机制 [1]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快“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文章。
快讯· 2025-07-18 08:28
财政部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强调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性 [1] - 文章指出需加快将"绿水青山"生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经济价值 [1]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当前政策推进的重点方向 [1] - 该机制旨在通过跨区域经济手段协调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1] 生态价值转化路径 - 文章提出需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1] - 强调通过制度创新打通生态资源变资产、资本的经济转化通道 [1]
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快“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人民日报· 2025-07-18 05:47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核心意义 - 推动地区间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路径 [2] -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通过经济补偿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公平分配 [3] - 建设生态共同体的必要手段,促进流域上下游协同治理与区域协调发展 [3] - 为全球跨界流域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贡献国际环境治理经验 [4] 机制建设成效 - 全国24个省份建立30个跨省流域补偿机制,江苏、福建等省实现省内重点流域全覆盖 [5] - 新安江、潮白河等流域水质多年稳定达到Ⅱ类,黄山市形成绿色产业体系 [6] - 颁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等法规,完善补偿标准与方式 [5] 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推进制度创新 [7] - 以人民为中心,通过补偿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8] - 运用系统治理思维,统筹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系统协同发展 [8] - 政府主导与市场化手段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 [9] 重点任务与措施 - 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 [10] - 长江、黄河干流率先建立统一补偿机制,按水质变化动态调整各省份出资或受偿金额 [10] - 计划2035年实现重点流域干流及支流补偿机制全覆盖 [11] - 拓展补偿形式,鼓励将水量、水生态指标纳入考核,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12] - 加强基础研究,完善生态监测体系与科研成果交流 [12]
“鲁豫之约”山东4年兑现2.5亿,换得净水入黄河
齐鲁晚报· 2025-07-11 16:00
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 山东已完成2024年度黄河流域(豫鲁段)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支付,金额为6207万元,自2021年协议签署以来累计支付河南生态补偿金2.5亿元 [1] - 补偿协议规定水质年均值达Ⅲ类标准互不补偿,每改善一级山东补偿河南6000万元,每恶化一级河南补偿山东6000万元 [1] - 2023年底山东与河南签署第二轮补偿协议(2023-2025年),升级为按月均值考核、增加总氮指标,补偿期限延长至2025年 [1] 生态治理成效 - 协议实施后黄河入鲁水质持续保持II类以上,2024年黄河干流山东段全线稳定Ⅱ类水质,黄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达94.1% [2] - 山东通过"履约支付"和"主动升级"策略强化生态投入协同效应 [2] 政策扩展与规划 - 财政部等部门提出2027年前建成长江黄河干流统一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覆盖重点河流跨区域补偿,探索多生态环境要素补偿机制 [3] - 山东河南的省际履约模式为全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提供实践范本 [3]
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经济日报· 2025-07-04 06:07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 核心目标是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 - 到2027年计划建成覆盖长江黄河干流、重点河流、重大引调水工程的补偿机制,并探索森林草原等多元生态环境要素补偿 [1] 当前进展与案例 - 已覆盖30个跨省流域的24个省级行政区,签订补偿协议,部分省内实现重点流域全覆盖 [2] - 甘肃省试点范围从2020年3市7县扩展到2024年8市20县,补偿资金累计达3.35亿元 [2] - 重庆市创新市级财政补位机制,与川鄂两省签订长江流域补偿协议,形成跨界治理闭环 [2] 未来发展方向 - 需明确"污染者治理、保护者受益"权责标准,建立跨区域协商机制,强化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联动 [3] - 将探索流域补偿与森林草原等多元补偿方式结合,配套监督评估机制动态优化效果 [3] - 中央财政将实施差异化奖励政策,对成效显著省份给予资金支持,资金可用于生态治理与民生改善领域 [3]
生态环境部: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建立统一横向生态补偿
南方都市报· 2025-06-25 17:07
政策文件发布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两个文件 [1] - 《意见》作为顶层设计文件,系统部署了补偿机制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 [1] - 《实施方案》是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明确在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践 - 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我国起步最早、最常见的地区间横向补偿,能有效推动流域上下游地区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 [1] - 四川省与重庆市2020年签订《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覆盖长江干流(川渝段)和濑溪河流域 [1] - 2024年两省(市)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将范围扩大至嘉陵江流域和前河流域,补偿机制由"单一的水环境补偿"升级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多维补偿" [1] - 协议签订以来,长江干流跨省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主要污染物指标稳中向好 [1] 下一步工作部署 -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推动沿江(黄)省份共筹资金、共建补偿机制 [2] - 鼓励各地自主深化补偿机制建设,拓展补偿领域、丰富补偿要素、完善补偿标准、创新补偿形式 [2] - 加大指导帮扶和技术支撑,做好补偿协议签订前的协调沟通,化解各方分歧 [2] - 定期核实和发布协议签订地区水质监测结果,为补偿协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2] - 对机制建设成效好、补偿模式创新性强的地区给予奖励,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