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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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对外卖电动自行车等核发专用号牌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6-27 16:02
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 广州交警自6月26日起对主干道周边区域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依法取证后扣留 [1] - 5月26日以来多部门联合整治重点地铁站口电动自行车秩序,悬挂号牌车辆占比明显提升 [2] - 整治范围从地铁站口扩展至主干道周边及外卖站点,26日当天查扣违法车辆1306台 [2] 电动自行车登记新规 - 广州交警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5年9月1日实施 [1][3] - 专用号牌适用于外卖、快递、公共设施抢修等七类民生服务行业 [3] - 现有蓝底白字号牌车辆需在6个月内换领黄底黑字专用号牌,逾期视为未悬挂 [3] 专用号牌管理细则 - 白底黑字号牌车辆转为民用服务需办理变更登记取得专用号牌 [4] - 民生服务行业车辆未悬挂专用号牌将受处罚 [4] - 停止用于民生服务的专用号牌车辆需办理变更登记 [4]
解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破局方程式”
南方都市报· 2025-06-27 12:18
党建引领治理创新 - 南园街道构建"党建引领+科技赋能+执法联动"三大治理引擎,为超大城市交通治理提供样本[1] - 打造"全域骑手友好示范街道",通过"五个N"举措构建新就业群体10分钟服务圈,包括便利场景建设、服务举措深化、共治制度建立等[2] - 设立"幸福号"暖风驿站提供24小时综合服务,覆盖用餐、充电、技能培训等需求,提升骑手归属感[2] 科技赋能基础设施 - 建成全国首个智慧换电公园,配备54个充电位和200个换电仓,日服务能力超2000辆电动自行车[3] - 试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一张网"平台,实现全市运营商、设备、电池的实时监控和健康分析[3] - 电子显示屏提供电池状态动态监测功能,提升充电安全性和管理精细化水平[3] 执法优化空间资源 - 深南大道南园段实现非机动车"零违停",较整治前高峰期的8000辆违停车辆实现动态清零[4] - 新增规范非机动车停车位超4000个,优化非机动车道超1000米,同步建设骑手餐厅等配套服务设施[4] - 建立"巡查+联动+反馈"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高频次执法,形成条块结合的常态化治理格局[4]
深圳“电鸡”事故中,最终闹上法庭的那些人
虎嗅APP· 2025-06-13 17:57
电动自行车行业现状与管理问题 - 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突破550万辆,其中超标车约150万辆,平均每平方公里有2754辆,每三人拥有一台[22] - 2024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81%发生在人车混行路段,全市仅28%道路配有非机动车道[24] - 2024年初至7月下旬深圳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140万宗,其中违规走机动车道39.1万宗[25] 车辆标准与鉴定争议 - 2025年9月1日起新国标GB 17761—2024实施,要求所有新生产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标准[20] - 交通事故中经鉴定的两轮电动车绝大部分被认定为机动车,主要因车速超25km/h、车重超55kg或出厂即为电动摩托车[14] - 法院指出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存在社会管理体制问题,因车辆登记时无法按机动车对待[10] 生产与销售环节乱象 - 2024年上海市场监管局抽查200批次电动自行车,32批不合格涉及小牛、新日等品牌,问题包括电池篡改、车速限制等[18] - 深圳市场监管局查处拼装改动案件281宗,扣押非法车辆406辆,发现小牛门店增设蓄电池托架、台铃车型违反新国标尺寸[18] 保险与赔偿困境 - 电动自行车无法购买交强险,市面意外险最高医疗保额仅8万元,70份判决中仅1例显示个人车主投保[29][30] - 外卖骑手理赔案例显示保险公司可能以"无证驾驶"等条款拒赔,胜诉后40万元理赔仅勉强覆盖医疗费用[31] - 多数事故赔偿依赖诉讼,但执行困难,27万元最高个人赔偿案例反映受害人获赔难度[30] 配送行业管理动态 - 新职伤保障试点覆盖17省市,为外卖骑手等提供职业伤害保障,无需劳动关系前提[33] - 广州新规要求配送企业将驾驶人违法信息纳入管理系统,实时更新车辆与人员数据[33] 路权与法规缺失 - 深圳2021年试行规定未明确电动自行车可骑行空间,2024年8月到期后法规处于真空状态[24]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计划3年内实现全市具备条件道路非机动车道100%覆盖[24]
王衍诗率调研组到杭州上海北京调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广州日报· 2025-06-07 09:56
电动自行车管理调研 -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衍诗率队赴杭州、上海、北京调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1] - 调研涉及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道路通行管理、停放充电、违法行为查处、综合治理等方面 [2] - 重点考察了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美团上海总部等企业 [2] 行业管理经验借鉴 - 北京、上海、杭州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方面有值得借鉴的经验 [2] - 特别关注了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算法规则和外卖骑手管理规范 [2] - 调研了上海市杨浦区慢行交通整治工程和警用无人机执法应用 [2] 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划 - 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是广州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首 [2] - 计划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非法改装、超速行驶、闯红灯等问题的具体措施 [2] - 将开展贯穿全年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执法检查 [2] 政企协同管理 - 美团上海总部综合指挥中心作为即时配送平台代表参与调研 [2] - 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作为生产企业代表参与调研 [2] - 政府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 [2]
【西安】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陕西日报· 2025-05-22 06:25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核心内容 - 西安市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 电动自行车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方便群众,科学规划、依法规范,疏堵结合、协同共治的原则 [1] 电动自行车销售与改装限制 - 禁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 - 禁止销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信息与实物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 [1] - 禁止销售关键零部件(蓄电池、控制器、充电器等)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 [1] - 禁止改装或改动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1] - 禁止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1] - 禁止改装或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使最高时速超标 [1] - 禁止拆除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装置 [1] - 禁止擅自加装遮阳(雨)伞、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 [1] 电动自行车登记与使用规定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号牌方可上路 [1][2] - 30日内未登记挂牌的可凭购车发票临时上路行驶 [2] - 满30日未登记挂牌上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2] -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需按机动车管理规定登记注册并悬挂相应号牌 [2] - 驾驶电动摩托车等车辆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 电动自行车使用限制 - 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 [1][2] - 禁止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道路交叉口等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2] -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邮政快递、即时配送等经营活动的企业需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2] - 相关企业需建立健全配送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2] - 相关企业需优化改进平台算法,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2] - 相关企业需督促从业人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悬挂规定号牌的车辆 [2]
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充(换)电设施设备
西安日报· 2025-05-19 11:58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核心内容 - 西安市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交通和火灾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生产与销售规范 -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获得产品认证,不符合标准或未认证的车辆禁止销售 [2] - 禁止将非道路用车辆(如电动平衡车、低速电动车)作为电动自行车宣传销售,违规销售需承担退货或赔偿责任 [2] - 禁止销售关键零部件(蓄电池、控制器等)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车辆,禁止改装动力装置或拆除限速装置 [3] 登记与牌照管理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购车后30日内完成登记挂牌,逾期未登记将依法处置 [4] - 电动摩托车等车辆需按机动车管理规定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需持有相应驾驶证 [4] - 已登记车辆因灭失或报废需办理注销登记,所有权转移需在30日内完成转让登记 [4] 驾驶与通行要求 - 驾驶人需年满16周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需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行驶 [6] - 禁止醉酒驾驶、逆向行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等行为,载人载物需符合规定(如成人仅可搭载1名12岁以下儿童) [7] - 鼓励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7] 停放与充电管理 - 新建住宅小区等需配套建设集中停放和充(换)电设施,鼓励企业和单位配置安全充(换)电场所 [9] - 禁止在公共区域私拉电线充电,禁止在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车辆 [9] 企业经营责任 - 从事邮政快递等经营活动的企业需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使用合规车辆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