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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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订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将向快递外卖用车发放专用号牌
中国新闻网· 2025-11-28 21:28
法规修订核心内容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条例自明年5月1日起施行 [1] - 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分为总则、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安全、停放与充电、特定种类车辆、法律责任及附则 [1] - 修订聚焦超速、闯红灯、违法拼改装、停车充电设施不足及快递外卖行业车辆管理不规范等热点难点问题 [2] 生产销售与产品标准 - 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 - 禁止拼装或改装、加装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设备 [2] -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回收废旧电池并依法处理,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需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估 [2] 车辆登记与管理 - 明确需要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登记条件及变更、转让、注销登记的程序性要求 [3] - 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有效期为十年,期满可申请延用 [3] - 完善车辆登记信息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行驶证电子化及数字电子识别信息技术应用 [3] 道路通行与安全规则 - 完善驾驶人道路通行规则,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4] - 将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从十二周岁调整至十六周岁以下 [4] - 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并明确绿道和滨水步道的通行规定 [4] 停放、充电与消防安全 - 规定既有停车设施不足的,应当改扩建或设置临时停放区域,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 [5] - 明确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对建设、运营、管理、使用单位提出安全责任要求 [5] - 衔接消防条例,进一步强调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5] 特定行业车辆监管 - 规定对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号牌 [1][6] - 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行业监管范围 [6] - 明确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的经营者及平台,需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和优化算法规则 [6]
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直击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痛点
海南日报· 2025-09-30 09:21
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与问题 - 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383万辆,交通违法行为频发[1] - 自2022年起,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24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593万起违法行为[1] - 工作中存在重教育轻处罚的情况,违法行为在各市县均不同程度存在[1] 政府部门治理措施与计划 - 省公安厅将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加大路面警力和科技力量投入[1] - 省市场监管局将从五方面持续发力:从严管产品质量、严查销售行为、深化信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系统行风建设[2] - 非法改装加装行为屡禁不止,原因包括行政处罚震慑力不足、销售企业违法成本低、监管措施单一及执法松软[2] 相关领域的具体挑战 - “机非混动”现象突出,需加强非机动车道规划[2] - 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学问题频发[2] - 部分公共场所、老旧小区存在电动自行车停放难、充电难问题,同时部分住宅小区充电设施资源闲置[2] 政府整体回应与承诺 - 省政府表态将认真吸纳会议意见建议,对照检查发现问题,深入剖析、立行立改[3] - 计划全链条全周期开展整治工作,构建长效机制,抓好整改落实[3]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海南日报· 2025-08-28 09:22
执法检查概况 - 执法检查于2025年4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旨在促进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有序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 检查范围覆盖海口 三亚 儋州 东方 琼海 琼中等10个市县 [1] - 检查地点包括基层公安交通指挥中心 电动自行车销售场所 居民小区 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厂 电动自行车停放公共场所等 [1] 检查方式与参与方 - 检查采用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并召开了省直部门负责人座谈会 [1] - 检查组听取了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工作汇报 并与人大代表 行业协会 社区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 销售企业 居民代表等进行深入交流 [1] -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省人大代表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省直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及相关市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有关负责人参与了执法检查活动 [2] 政策落实方向 - 要求强化宣传引导 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以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2] - 要求压实主体责任 在电动自行车销售 行驶 停放 充电等各环节依法履行职责并精准施策 [2] - 旨在形成政府主导 社会协同 公众参与的长效机制 通过数据资源共享 科技赋能 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以及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理 [2]
广州将对外卖电动自行车等核发专用号牌
南方日报网络版· 2025-06-27 16:02
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 广州交警自6月26日起对主干道周边区域无牌、假牌电动自行车依法取证后扣留 [1] - 5月26日以来多部门联合整治重点地铁站口电动自行车秩序,悬挂号牌车辆占比明显提升 [2] - 整治范围从地铁站口扩展至主干道周边及外卖站点,26日当天查扣违法车辆1306台 [2] 电动自行车登记新规 - 广州交警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2025年9月1日实施 [1][3] - 专用号牌适用于外卖、快递、公共设施抢修等七类民生服务行业 [3] - 现有蓝底白字号牌车辆需在6个月内换领黄底黑字专用号牌,逾期视为未悬挂 [3] 专用号牌管理细则 - 白底黑字号牌车辆转为民用服务需办理变更登记取得专用号牌 [4] - 民生服务行业车辆未悬挂专用号牌将受处罚 [4] - 停止用于民生服务的专用号牌车辆需办理变更登记 [4]
解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破局方程式”
南方都市报· 2025-06-27 12:18
党建引领治理创新 - 南园街道构建"党建引领+科技赋能+执法联动"三大治理引擎,为超大城市交通治理提供样本[1] - 打造"全域骑手友好示范街道",通过"五个N"举措构建新就业群体10分钟服务圈,包括便利场景建设、服务举措深化、共治制度建立等[2] - 设立"幸福号"暖风驿站提供24小时综合服务,覆盖用餐、充电、技能培训等需求,提升骑手归属感[2] 科技赋能基础设施 - 建成全国首个智慧换电公园,配备54个充电位和200个换电仓,日服务能力超2000辆电动自行车[3] - 试点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一张网"平台,实现全市运营商、设备、电池的实时监控和健康分析[3] - 电子显示屏提供电池状态动态监测功能,提升充电安全性和管理精细化水平[3] 执法优化空间资源 - 深南大道南园段实现非机动车"零违停",较整治前高峰期的8000辆违停车辆实现动态清零[4] - 新增规范非机动车停车位超4000个,优化非机动车道超1000米,同步建设骑手餐厅等配套服务设施[4] - 建立"巡查+联动+反馈"工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开展高频次执法,形成条块结合的常态化治理格局[4]
深圳“电鸡”事故中,最终闹上法庭的那些人
虎嗅APP· 2025-06-13 17:57
电动自行车行业现状与管理问题 - 深圳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突破550万辆,其中超标车约150万辆,平均每平方公里有2754辆,每三人拥有一台[22] - 2024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81%发生在人车混行路段,全市仅28%道路配有非机动车道[24] - 2024年初至7月下旬深圳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140万宗,其中违规走机动车道39.1万宗[25] 车辆标准与鉴定争议 - 2025年9月1日起新国标GB 17761—2024实施,要求所有新生产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标准[20] - 交通事故中经鉴定的两轮电动车绝大部分被认定为机动车,主要因车速超25km/h、车重超55kg或出厂即为电动摩托车[14] - 法院指出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存在社会管理体制问题,因车辆登记时无法按机动车对待[10] 生产与销售环节乱象 - 2024年上海市场监管局抽查200批次电动自行车,32批不合格涉及小牛、新日等品牌,问题包括电池篡改、车速限制等[18] - 深圳市场监管局查处拼装改动案件281宗,扣押非法车辆406辆,发现小牛门店增设蓄电池托架、台铃车型违反新国标尺寸[18] 保险与赔偿困境 - 电动自行车无法购买交强险,市面意外险最高医疗保额仅8万元,70份判决中仅1例显示个人车主投保[29][30] - 外卖骑手理赔案例显示保险公司可能以"无证驾驶"等条款拒赔,胜诉后40万元理赔仅勉强覆盖医疗费用[31] - 多数事故赔偿依赖诉讼,但执行困难,27万元最高个人赔偿案例反映受害人获赔难度[30] 配送行业管理动态 - 新职伤保障试点覆盖17省市,为外卖骑手等提供职业伤害保障,无需劳动关系前提[33] - 广州新规要求配送企业将驾驶人违法信息纳入管理系统,实时更新车辆与人员数据[33] 路权与法规缺失 - 深圳2021年试行规定未明确电动自行车可骑行空间,2024年8月到期后法规处于真空状态[24]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计划3年内实现全市具备条件道路非机动车道100%覆盖[24]
王衍诗率调研组到杭州上海北京调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广州日报· 2025-06-07 09:56
电动自行车管理调研 -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衍诗率队赴杭州、上海、北京调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1] - 调研涉及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道路通行管理、停放充电、违法行为查处、综合治理等方面 [2] - 重点考察了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美团上海总部等企业 [2] 行业管理经验借鉴 - 北京、上海、杭州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方面有值得借鉴的经验 [2] - 特别关注了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算法规则和外卖骑手管理规范 [2] - 调研了上海市杨浦区慢行交通整治工程和警用无人机执法应用 [2] 广州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划 - 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行为是广州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首 [2] - 计划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非法改装、超速行驶、闯红灯等问题的具体措施 [2] - 将开展贯穿全年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执法检查 [2] 政企协同管理 - 美团上海总部综合指挥中心作为即时配送平台代表参与调研 [2] - 浙江极核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作为生产企业代表参与调研 [2] - 政府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 [2]
【西安】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陕西日报· 2025-05-22 06:25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核心内容 - 西安市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等事故,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 电动自行车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方便群众,科学规划、依法规范,疏堵结合、协同共治的原则 [1] 电动自行车销售与改装限制 - 禁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1] - 禁止销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信息与实物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 [1] - 禁止销售关键零部件(蓄电池、控制器、充电器等)与产品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电动自行车 [1] - 禁止改装或改动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1] - 禁止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 [1] - 禁止改装或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使最高时速超标 [1] - 禁止拆除电动自行车车速提示音装置 [1] - 禁止擅自加装遮阳(雨)伞、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 [1] 电动自行车登记与使用规定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购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号牌方可上路 [1][2] - 30日内未登记挂牌的可凭购车发票临时上路行驶 [2] - 满30日未登记挂牌上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2] - 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等需按机动车管理规定登记注册并悬挂相应号牌 [2] - 驾驶电动摩托车等车辆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 电动自行车使用限制 - 禁止利用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 [1][2] - 禁止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盲道、道路交叉口等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2] - 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邮政快递、即时配送等经营活动的企业需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2] - 相关企业需建立健全配送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2] - 相关企业需优化改进平台算法,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2] - 相关企业需督促从业人员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悬挂规定号牌的车辆 [2]
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充(换)电设施设备
西安日报· 2025-05-19 11:58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核心内容 - 西安市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交通和火灾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生产与销售规范 - 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获得产品认证,不符合标准或未认证的车辆禁止销售 [2] - 禁止将非道路用车辆(如电动平衡车、低速电动车)作为电动自行车宣传销售,违规销售需承担退货或赔偿责任 [2] - 禁止销售关键零部件(蓄电池、控制器等)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的车辆,禁止改装动力装置或拆除限速装置 [3] 登记与牌照管理 -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购车后30日内完成登记挂牌,逾期未登记将依法处置 [4] - 电动摩托车等车辆需按机动车管理规定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需持有相应驾驶证 [4] - 已登记车辆因灭失或报废需办理注销登记,所有权转移需在30日内完成转让登记 [4] 驾驶与通行要求 - 驾驶人需年满16周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需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行驶 [6] - 禁止醉酒驾驶、逆向行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等行为,载人载物需符合规定(如成人仅可搭载1名12岁以下儿童) [7] - 鼓励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7] 停放与充电管理 - 新建住宅小区等需配套建设集中停放和充(换)电设施,鼓励企业和单位配置安全充(换)电场所 [9] - 禁止在公共区域私拉电线充电,禁止在消防通道等区域停放车辆 [9] 企业经营责任 - 从事邮政快递等经营活动的企业需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使用合规车辆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