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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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清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一篇看懂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8 09:19
企业年金 -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属于非强制性福利,旨在吸引和激励人才[2] - 参与条件为企业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具有经济负担能力,且年金方案需经集体协商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仅适用于试用期满的员工[2][3] - 缴费来源包括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运营收益,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与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2%,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始终归属职工个人,实行完全积累制[5] - 领取条件包括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或死亡,领取方式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购买商业保险,领取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6][7][8] 个人养老金 -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面向中国境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但已领取养老待遇者除外[10][12] - 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用人单位不参与,年度缴费上限为12,000元人民币,可选择按月、分次或按年缴费,缴费额度内享受税收优惠[13] - 领取条件包括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形,领取方式可选择按月、分次或一次性,资金转入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14][15] 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对比 - 制度属性方面,企业年金属于单位补充保障,个人养老金属于个人投资储蓄,两者为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16][17] - 建立主体方面,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建立,个人养老金仅由个人建立[17] - 参与条件方面,企业年金依赖单位是否建立方案,个人养老金要求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自愿参与[17] - 缴费来源方面,企业年金为企业与个人共同缴费,个人养老金仅个人缴费,企业年金缴费上限为企业缴费≤8%工资总额、合计≤12%工资总额,个人养老金为年度上限12,000元[17] - 投资决策方面,企业年金由专业机构管理且个人无选择权,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主选择投资产品[17] - 覆盖范围方面,企业年金限于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养老金覆盖符合条件的个人[17][18][19]
房产税常见误区梳理,帮助你避坑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27 09:01
房产税征收规定 - 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5] - 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室、地下停车场等,均需征收房产税 [7] - 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与地上房屋视为整体,按地上房屋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8] - 自建或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在建成或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即需缴纳房产税,无论是否投入使用 [10] -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除外 [11][12] - 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工程结束后若转让给基建单位,则从接收次月起征税 [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 -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9][20] -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1] -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对划分不清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31][3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核算方法 - 共同合作研发项目,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21] -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加计扣除 [26][27] - 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并对外销售的,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但可在销售当年冲减研发费用 [29][30] - 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加计扣除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 [36] - 外聘研发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等劳务费用,可列入人员人工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38][40][4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时间 - 企业可在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时,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32][33] - 预缴时未选择享受的,可在次年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33][35]
【涨知识】“专精特新”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09 23:17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 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可从2022年4月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 - 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从2022年5月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大型企业可从2022年6月起申请 [1] -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可从2022年7月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先进制造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 [6][7] - 集成电路企业(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在同期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实行清单管理 [8] - 工业母机企业(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位、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同期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 [9]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 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实际发生额100%税前加计扣除(2023年起),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税前摊销 [12][13] -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在2023-2027年期间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实际发生额12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20%税前摊销 [14] 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 - 企业在2024-2027年期间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不再分年度折旧 [17][18]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