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罕见病专项基金
icon
搜索文档
多位专家呼吁:成立国家级罕见病基金
经济观察网· 2026-02-27 13:56
行业背景与核心问题 - 全球罕见病影响广泛 全球有超过7400种罕见病 影响超过4.2亿人 中国罕见病患者超过2000万人[1] - 中国罕见病防治保障工作持续探索 但在药品供应机制、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仍需完善 其中成立罕见病专项基金是最受关注的议题之一[1] - 解决罕见病高值药支付问题的核心在于建立多方筹资、多层次支付的保障机制 探索建立专项基金是其中的关键一环[1] 地方探索与实践案例 - 罕见病药物具有终身治疗、不可替代且费用高昂的特点 以戈谢病为例 酶替代治疗药物年费用在5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 断药将导致不可逆的身体损伤[2] - 上海市是罕见病防治的先行者 自2013年起率先建立戈谢病专项救助资金 构建多层次保障机制 显著降低了患者自付水平[2] - 2025年3月1日《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实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罕见病保障 为多元化保障体系提供法理依据 上海浦东新区人大正开展罕见病立法调研[3] - 专家提出“基金先行、立法补充”的路径 建议先建立专项基金 通过运作总结经验 为未来立法提供实践样本[3] - 上海市的戈谢病保障多方共担模式为破解罕见病高值用药保障难题提供了“上海方案” 并为江苏、浙江、青岛等经济较发达省市的政策探索提供了范本[3] - 浙江省于2019年迈出罕见病专项基金第一步 建立了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专项基金 起到了示范效应[4] - 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基金按每年每人2元的标准从大病保险基金中上解 实行分账管理、独立核算 报销设置分段比例并设定患者自付上限为10万元[5] - 江苏省在医疗保障条例中明确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单独筹资 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 资金纳入省财政社保专户管理并专款专用[5] 专项基金的意义与全国推广展望 - 全国人大代表陈玮呼吁将浙江省的罕见病用药保障经验推广到全国[6] - 设立专项基金能通过多元化筹资和政策支持降低罕见病药物使用成本 减轻患者经济负担[6] - 专家孙洁指出罕见病专项基金的三重意义:解决医保保障公平与效率质疑、突破现有医保筹资路径调动社会资源、提高公众认知并助力本土创新药研发[6] - 多位专家认为需要总结地方试点经验 从下而上推动国家级罕见病专项基金的建立 但需考虑各省市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差异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建立[6] - 专项基金的资助范围可考虑两方面:药物尚未纳入医保的患者群体 以及药物已纳入医保但个人支付比例过高的患者群体[7] - 专项基金可发挥核心枢纽作用 整合基本医保、商业保险(如沪惠保)、医疗救助及残障资助等各类分散的保障资源 形成合力[7] - 罕见病防治是深度的社会和民生问题 需要医保局、民政部、卫健委、财政部等多部门协同主导 并调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7] 基金运作的关键问题 - 建立罕见病专项基金最关键的问题是资金来源 政府应作为主力军 资金可来源于国家医保改革资金结余、政策定向拨款、国家彩票公益金等[8] - 资金到位后 关键在于有效运用 需要建立科学的筛选机制以决定优先保障的病种 确保资金合理使用[8] - 在运作模式上 需在基层建立“一门式”或“一窗式”服务机构 方便患者及时提出申请并与基金衔接 确保制度落地[8]
动辄百万元,罕见病治疗“有药难用”,专家呼吁成立罕见病专项基金
第一财经· 2026-02-26 16:48
文章核心观点 - 罕见病用药支付面临持续挑战,需要建立稳定、制度化的多方支付体系,专家呼吁成立罕见病专项基金作为核心解决方案 [1][2][4][5][6] 罕见病用药支付现状与挑战 - 罕见病定义:新生儿发病率小于1/万、患病率小于1/万且患病人数小于14万的疾病 [1] - 支付难题:部分年治疗费用高、需长期甚至终身用药的罕见病患者,支付痛点依然存在 [2] - 高值药物支付困境:罕见病创新药物价格高昂,完全纳入基本医保存在现实困难,商业保险难以提供可行险种,慈善救助资金力度有限 [2] - 以戈谢病为例:采用酶替代疗法,患者年治疗费用可过百万元,2020年中国患者约3000名 [3] 地方探索与现有模式 - 上海先行探索:2013年通过“多方共担”模式(临时采购医保、企业援助、慈善基金、少儿住院基金等),为戈谢病等提供“专项保障模式”,为后续浙江、江苏等地政策提供范本 [1][3] - 现有模式可持续性挑战:上海的专项保障模式面临可能停止运行的风险,且为每种罕见病单独建立模式不现实、难推广 [4] - 地方专项基金实践:浙江省于2019年全国率先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专项基金,采用分账管理和独立核算,资金来源于各统筹地区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2元标准从大病保险基金中提取 [5] - 国家层面现状:目前暂无罕见病专项基金的顶层设计 [5] 专项基金解决方案的呼吁与构想 - 专家核心呼吁:在上海建立罕见病专项基金,以提供制度性的稳定保障,解决筹资不确定性问题 [4][5] - 基金核心价值:整合现有分散保障资源(如沪惠保、基本医保、少儿住院基金、医疗救助等),形成保障合力,解决高值药品支付难题 [5][6] - 运作构想:基金需解决筹资与有效运营问题,并在基层建立“一门式”服务机构,确保患者能便捷申请、制度落地 [6] - 政策背景:2024年两会曾有代表建议地方先行试点建立省级罕见病保障专项基金,以保障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高值药物 [5]
罕见病用药“最后一公里”梗阻 专项基金能否打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25 07:1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罕见病保障体系存在关键制度性缺口,需从“政策碎片化”走向“制度整合力”,建立地方性罕见病专项基金被视为优先且紧迫的制度安排,以整合多方资源、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最终实现患者“用得上药、用得起药” [1][5][6][7][9][10] 行业现状与挑战 - 中国罕见病患者群体庞大,估计超过2000万人,已知罕见病数量约1400余种,全球已知罕见病超过7000种,影响人数达2.6亿至4.5亿 [2] - 国家医保目录已覆盖约100种罕见病药物,涉及42种病种,但基本医保只能解决“基础性”问题,高值罕见病用药保障难以为继 [2] - 目前有58种罕见病的65种药物未纳入医保,其中33种罕见病的全部治疗药物(共31种)均未纳入,未纳入医保的药物年治疗费用高昂,达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 [5] - 在DRG/DIP付费模式下,医院收治罕见病患者面临“收治即亏损”的结算压力,导致药品虽入医保但患者难以入院治疗,形成“最后一公里”障碍 [4] - 部分已纳入医保的罕见病药物未覆盖儿童适应症,导致儿童患者面临“药品可及不等于临床可用”的保障缺口 [3] 保障模式探索与案例 - 以上海戈谢病救助为例,2013年通过临时采购医保、企业援助、慈善基金等多渠道形成“专项保障模式”,但该模式因缺乏制度固化而面临可持续性挑战 [3] - 江苏省建立了省级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将戈谢病、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等5种疾病纳入省级统筹,实行专项保障 [5][8] - 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等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项基金”或“大病保险”模式 [5] - “深圳惠民保”在2024年新增Alagille综合征及高苯丙氨酸血症对应的2个高值罕见病自费药品,相关费用免赔额1.5万元(连续参保1.4万元),最高赔付70%,保额50万元/年 [8] - 在江苏等多重保障模式下,罕见病患者个人年自付费可控制在1万至3万元 [9] 解决方案与政策建议 - 核心解决方案是构建以“1+N”模式为核心的全方位保障框架,支付方涵盖个人、企业、社会和国家 [5] - 亟需建立地方性罕见病专项基金,以整合基本医保、沪惠保、慈善救助等“政策碎片化”的零散资源,形成体系化的“资金池”,提供“一门式”受理服务 [6][9] - 专项基金能为需要终身用药(如戈谢病的酶替代疗法)的患者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避免因断药导致不可逆身体损伤和治疗投入付诸东流 [7] - 专项基金可作为制度杠杆,明确申请条件、各渠道分担比例及个人自付封顶机制,既能填补医保外用药空白,也能降低已入保患者的个人负担 [7] - 需推动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惠民保)深化,并加强其与基本医保的衔接和互补,同时提升对国家基本目录外创新药、罕见病药品的支付力度 [8] - 需要加强省级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的扩容,例如江苏模式的核心在于省级统筹、专项保障,并辅以商业保险和基金筹集 [8] - 上海作为医疗资源和医药创新高地,具备率先破题条件,可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整合其已有的罕见病救助基金会等多方机制,提升救助成效 [9]
国际罕见病日将至 专家:应对罕见病挑战需要多方力量共同托举
新浪财经· 2026-02-24 17:04
行业现状与挑战 - 罕见病不仅是医学诊疗问题 更是一个深度的社会和民生问题 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1] - 罕见病药物研发的基础是疾病病因 发生发展机制等基础研究 机制不明确则研发无从谈起[1] - 罕见病救助与常见病不同 常涉及高价格 高值产品且需终生用药 因此投入是持续性的[1] - 以戈谢病为例 足量足疗程的酶替代治疗可有效逆转脏器损害 但药价昂贵且必须持续用药 延误治疗会导致不可逆的脏器损伤 骨骼畸形甚至生命威胁[2] - 对于部分年治疗费用高且需长期甚至终身用药的罕见病患者 支付的痛点依然存在[3] 保障机制与政策进展 - 上海早在2013年便通过“多方共担”模式 为破解罕见病高值用药保障提供了最早方案 为后续浙江 江苏等地的政策探索提供了范本[2] - 近年来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常态化调整使一批高值罕见病药物通过谈判纳入医保 大幅降低了患者经济负担[3] - 普惠型商业保险的普及为患者家庭构筑了又一道防线[3] - 2025年3月1日《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正式实施 明确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罕见病的诊治 研究和用药保障”写入条款 为多元化保障体系提供了法理依据[3] - 上海浦东新区人大正着手开展相关立法调研 调研主线包括以患者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权益 以及解决药械进口便捷性和鼓励新药研发[3] 未来发展方向与建议 - 目前罕见病救助机制仍需整体性的协调机制 设立罕见病专项基金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制度性稳定保障[3] - 建议在基层建立“一门式”或“一窗式”服务机构 让患者能第一时间申请并与基金衔接 确保制度落地[3] - 罕见病专项基金应起到核心枢纽作用 对现有的沪惠保 基本医保 少儿住院基金 医疗救助及残障资助等各类保障资源进行有机整合 使分散的政策形成合力[3] - 提出“基金先行 立法补充”的务实路径 即先建立罕见病专项基金 通过运作总结经验 为未来立法提供实践样本[4][5] - 建议政府通过“双轮驱动”构建良好生态 一方面出台直接支持政策如加快药物审批 为罕见病药物集采开辟特殊通道 另一方面实施鼓励性政策引导企业 行业协会和公益组织更多参与保障[5] - 由政府牵头 多方参与形成合力是解决罕见病这一复杂民生问题的根本途径 上海作为生物医药高地 正在结合产业发展 在罕见病诊疗 研究 立法及保障等方面加快布局[5] 社会参与与公益行动 - 上海市罕见病防治基金会的工作包括调动社会爱心力量 以及推动科普宣传 立法研究 医护人员和民众知识普及培训等[1] - “万分之一的遇见”罕见病公益科普活动是基金会与相关媒体自2021年以来连续举办的第五届罕见病主题展与公益活动[2]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探索建立国家级罕见病专项基金,保障用药支付
贝壳财经· 2025-09-22 19:41
行业政策与监管动态 - 2015年创新药审评审批政策出台后 大力推动了罕见病用药政策的出台和大量罕见病创新药的获批上市[1] - 目前已有68种罕见病的126种药物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1] -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呼吁在国家层面规划探索建立国家级罕见病专项基金 并实现罕见病高额药保障一站式结算[1] 地方试点与模式探索 - 江苏 浙江 青岛等省市在罕见病用药保障方面做出了重要探索并起到示范作用[2] - 浙江省于2019年12月30日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专项基金 实行个人支付封顶 封顶以上费用通过多元筹资和多主体保障来减轻患者负担[2] - 浙江省专项基金运行效果较稳定 为其他地方和国家建立罕见病高值药保障提供了示例[2] 支付机制与筹资模式 - 解决罕见病高值药支付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多方筹资 多层次支付的保障机制 即医保 大病保险 商保 医疗救助和慈善基金协同发力[2] - 罕见病专项基金有利于解决医保保障罕见病和创新药带来的公平与效率质疑 并能有效实现医保筹资路径和调动社会资源[3] - 地方罕见病专项基金由省级社保专户管理 资金来源包括财政专项拨款 民政部门引导的基金会定向捐赠 企业和社会捐赠以及福利彩票[3] - 国家专项基金应更注重多元筹资 包括医保基金结余 财政部定向拨款 民政部引导以及企业捐赠[3] 行业影响与发展前景 - 专项基金的建立能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罕见病的认知 并有效助力创新药的本土研发[3] - 专项基金的设立需立足于平等保障罕见病患者的权利义务 并符合医疗资源分配的正义 不能超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3] - 建议先行建立罕见病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推动跨部门联动 在此基础上实行国家统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