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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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首日火车票于今日开始发售
新浪财经· 2026-01-19 06:34
宏观经济与政策导向 - 抓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实现宏伟蓝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赢得国际战略主动及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深远意义[3] - “十四五”时期南水北调工程向北方新增调水量超450亿立方米[3] - 海南自贸港封关“满月”新增备案外贸企业超5000家[3] 国际贸易与外交动态 - 2025年中国首次跃居中亚各国第一大贸易伙伴[3] - 美国为“夺岛”加征关税,欧洲议会议员称将搁置欧美贸易协议[4] - 荷兰外交大臣称美国加征关税是“敲诈勒索”[4] - 匈牙利总理称乌克兰不可能偿还欧盟贷款[4] - 伊朗外长表示美军从伊拉克阿萨德基地撤出及联合国援助团任务结束是伊拉克独立与主权巩固的标志[4] 国内行业与市场动态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要求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3] - 证监会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对容百科技立案调查[3] - 铁路12306平台推出旅客误购限时免费退票服务,春运首日火车票于1月19日开始发售[4] 科技与前沿探索 - 每日科普提及随神舟出征、为月球储能探路的“水”做电池技术[4] 气候与应急管理 -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针对安徽、河南、湖南、贵州四省启动国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四级应急响应[3] - 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寒潮黄色预警,预计1月18日夜间至21日中东部地区日平均或最低气温普遍下降6~12℃,部分地区下降12~14℃,局地降温可达16℃以上[4]
医保钱包设定共济额度,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给家人使用
新浪财经· 2026-01-14 03:50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旨在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 [1][4] - 政策目标为解决群众跨省共济需求,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制度公平可持续 [1][4] 政策实施背景与基础 - 过去5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累计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彰显成效 [1] - 已有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试点 [1] - 《通知》在总结前期省内共济及跨省试点经验基础上印发 [1] 适用对象与关系管理 - 跨省共济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 [1] -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自动解除 [1] -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1] 资金使用范围与方式 - 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共济人通过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 [2] -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2][4] - 资金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2][4]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2][4] - 个人医保钱包实行虚拟额度管理,不实际拨入医保基金,共济额度内资金共济人不可再使用 [2] - 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 [2] 资金清算机制 -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 [2] - 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 [2] - 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 [2] 政策影响与意义 - 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使“沉睡”资金得以激活 [4] - 实现亲情关怀即时触及可达,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4] -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4]
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跨省给家人使用?(含详细使用步骤)
证券时报· 2026-01-11 12:07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文 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 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1] - 跨省共济指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让家人使用 例如在外务工人员可让老家亲人使用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1] 共济对象范围 - 共济对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2] -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2]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3] -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3] -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3] 共济资金使用方式与操作流程 -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资金划转 该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 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4] - 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均需开通医保钱包功能[4] - 开通流程: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首页点击“医保钱包” 确认使用地和手机号信息后点击“立即确认使用”即可开通[4] - 转账流程:在医保钱包界面点击“医保钱包转账申请” 填写被转账人证件号码、手机号、亲情关系等信息 输入转账金额后提交[5][7] - 转账限制:每个医保钱包账户单日限3笔转账 单日总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 单笔转账金额最少0.01元[7][8] - 转账成功后 被转账人可在自己的医保钱包界面查询余额及转账记录[8] 共济政策与医保待遇的关系 - 个账共济仅共享资金 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9] - 被共济人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 仍按其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执行[9] - 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与疾病诊断 不会记录在职工名下 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业保险等产生不良影响[9] - 政策本质为“钱可以共济 卡不能共用” 双方需使用自身医保卡按规定享受待遇[10]
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跨省给家人使用?(含详细使用步骤)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1-11 09:13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 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 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1] - 跨省共济指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让家人使用 例如在外务工人员可让老家亲人使用其医保个人账户资金[1] 共济对象范围 - 共济对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2] -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2]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3]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3]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3] 共济资金操作流程 -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资金划转 该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 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4] - 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均需开通医保钱包功能 具体操作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完成[4] - 转账时需填写被转账人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及亲情关系等[8] - 转账金额最少为0.01元 单日转账次数累计不能超过3次 单日总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8] - 转账成功后 被转账人可在自己的医保钱包界面查询余额及转账记录[10] 共济政策性质与影响 - 个账共济仅共享资金 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10] - 被共济人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其参保地政策执行 不因使用共济资金而改变[10] - 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与疾病诊断不会记录在职工名下 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业保险等产生不良影响[10] - 政策本质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双方需使用自身医保卡享受待遇[10]
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跨省给家人使用?一文读懂
新浪财经· 2026-01-10 17:09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 要求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 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1] - 跨省共济指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让家人使用 例如在外务工人员可让老家亲人使用其账户资金[1] - 共济对象范围扩大 除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外 还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1] 共济资金使用范围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1]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1]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1] 共济资金操作流程 -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资金划转 该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 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2] - 实现个人账户共济需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均开通医保钱包[2] - 具体操作需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在首页点击“医保钱包”并按指引开通功能[2] - 开通后 在医保钱包界面可查询余额并点击“医保钱包转账申请”进行转账[4] - 转账需填写被转账人基本信息并提交 接受转账一方也需开通医保钱包[7] - 转账成功后 被转账人可在自己医保钱包界面查询余额及转账记录[7] - 每个医保钱包账户单日限3笔转账 每笔转账金额不超过2000元[8] 共济政策性质与影响澄清 - 个人账户共济仅共享资金 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9] - 例如职工将资金共济给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 父母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其所在地居民医保政策执行 不会因使用共济资金而改变[9] - 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与疾病诊断不会记录在职工名下 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业保险等产生不良影响[9] - 政策本质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双方需使用自身医保卡按规定享受待遇[9]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扩围“加速跑” “沉睡”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
央视网· 2026-01-10 10:42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实现跨省共济 [1] - 政策旨在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 [1][5] 适用对象与范围 -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 [4] - 一名参保人可与多名近亲属互建共济关系 [4] 资金使用范围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5]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5] - 资金可用于为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纳个人缴费部分 [5] 政策实施基础与成效 - 过去5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 [6] - 已有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了跨省共济的试点探索 [6]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范围拓展至全国
人民日报· 2026-01-10 06:10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政策,将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1] - 政策旨在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让群众更高效便捷地享受跨省共济的改革红利 [1] 适用对象与关系管理 -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 [1] -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 [1] -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1] 资金使用范围与规则 -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1] - 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本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 [1] - 共济关系解除后,未使用的额度将返还至共济人账户 [1] 政策实施基础与成效 - 国家医保局指导各省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彰显成效,过去5年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 [1] - 前期已指导试点省市探索跨省共济,目前已有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 [1] 后续管理要求 - 通知对开展跨省共济资金清算等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2]
家人医保账户的钱可以全国“流转”了
新浪财经· 2026-01-10 02:42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1] - 政策旨在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 [1] 适用对象与关系管理 -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 [1] -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 [1] -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1] 资金使用范围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1]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 [1]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1]
利好!你的医保钱,跨省也能给家人用了
中国证券报· 2026-01-09 12:40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1][10] - 政策旨在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制度公平与可持续[10][11] 共济对象与关系管理 - 跨省共济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被共济人需为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对象[4] - 共济关系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自动解除,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4] 资金划拨与使用机制 - 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共济人通过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虚拟共济额度,资金不实际拨入钱包[6] -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在定点机构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购买规定药品器械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缴纳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6][7] - 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本人不能再使用该部分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6] 资金清算与运营流程 - 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9] - 清算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9] 政策实施基础与前期成效 - 前期省内共济政策已实施5年,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12] - 已有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试点[12]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最新工作通知有哪些利好?官方解读
中国新闻网· 2026-01-09 10:34
政策背景与出台动因 - 政策出台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健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的指导意见[2] - 前期省内共济已取得显著成效 5年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 金额超1000亿元[2] - 已有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试点[2] - 出台通知是为解决群众跨省共济需求 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优化政策并扩大共济范围[2] 政策核心内容与管理机制 - 明确跨省共济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3] - 共济关系可自愿建立或解除 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自动解除 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关系[3] -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费用 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3] - 共济额度内共济人本人不可再使用该部分资金 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3] - 跨省共济费用按月全额清算 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流程 由国家统一清分 省市分级清算[3] - 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 资金规模动态调整[3] 政策影响与行业意义 - 政策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打破地域限制[4] - 强化家庭互助功能 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给家人使用[4] - 将“沉睡”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4] - 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机构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以及居民医保和长护险的个人缴费[4] - 此举旨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促进制度更公平可持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