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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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等:被投企业后轮融资时现有股东权益保障指南(上)
搜狐财经· 2025-09-03 17:17
原标题:张颖等:博弈与平衡——被投企业后轮融资时现有股东权益保障指南(上) 前言 投资机构自行或通过私募基金投资标的企业后,被投企业基于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可能会引入新的投资者并"增加注册资本"(以下简称"后轮融资事 宜"),被投企业现有股东涉及对公司后轮融资事宜进行表决并根据自身商务安排配合签署后轮融资交易文件(如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故被投企业 进行后轮融资时,现有股东涉及对被投企业后轮融资交易文件进行审核,涉及对后轮融资是否会减损自身享有的特殊股东权利进行判断及决策是接受减损 还是主张权益(如有),涉及按自身投资与投后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等各项事宜。本文将结合投后管理实务经验,以现有股东为立足点,呈现被投 企业后轮融资时现有股东权益保障实务问题和解决方案。(囿于篇幅,本文将分为上、中、下三篇,本文为上篇) 一、后轮融资事宜涉及现有股东审议的交易文件关注要点 投资机构(通常仅为财务投资人)作为被投企业股东,因被投企业引入新的投资者,需作为现有股东配合签署或审议后轮交易文件,通常可能涉及的协议 包括股东协议、增资协议、公司章程等。以下将结合实务经验,从作为现有股东的投资机构角度介绍该等后轮融资交易文件的 ...
东睦股份: 东睦股份关于签署有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2 01:00
交易背景与结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钟伟等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75%股份 [1] - 交易对方包括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及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 协议签署与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与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交易对方签署《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并与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 - 补充协议主要目的是调整投资人的相关权利 [2] 协议内容调整 - 终止投资人拟转让的上海富驰14%股权在原股东协议中的多项权利,包括股东大会职权、表决机制、董事会组成、监事会组成、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收购权等条款 [5] - 因投资人仍持有目标公司1%股权而享有的股东权利及原协议部分条款继续有效 [5] - 各方同意终止原股东协议中的回购权条款及前期补充协议的第三条 [5] 协议效力与生效 - 补充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与原有协议冲突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6] - 取消原补充协议中因监管部门未同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导致协议自动解除的条款 [7] - 明确协议变更或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审批程序后方可生效 [9] 公司治理与授权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股东协议补充议案时回避表决 [9] - 公司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和签署协议条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