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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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6-02-14 14:17
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于2025年9月29日与恒顺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90,9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0% [1] - 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11.18元,交易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017,015,532元 [1] 协议转让进展与完成 - 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6年2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并于2026年2月13日取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 - 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一致 [2] 交易完成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的持股比例下降,同时受让方恒顺资产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4] - 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4] 受让方承诺与后续安排 - 受让方恒顺资产承诺,自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受让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 - 转让方和受让方后续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4] 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15 06:56
协议转让核心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人民币12.72元的价格,向自然人王征转让12,030,07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53,022,604.88元 [2] - 本次权益变动前,汇投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2.08%;变动后,其合计持股降至46.98%,王征将成为持有公司5.10%股份的5%以上股东 [2] -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 交易背景与目的 - 转让方汇投控股基于自身投资规划安排,并旨在支持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 [6] - 受让方王征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 [6] 交易双方情况 - 转让方为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后其直接持股比例将从45.14%降至40.04% [2][9] - 受让方王征在本次交易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且与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9] -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9] 股份转让协议关键条款 - 转让价格确定为12.72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 [11] - 付款安排分为三期:公告披露后支付500万元(占3.27%),获上交所合规确认后支付约4,591万元(占30%),股份过户完成后支付约10,212万元(占66.73%) [12] - 受让方王征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减持本次受让的股份 [16][21] -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股份过户需经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手续 [13][16] 交易审批与后续安排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7] - 本次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收益、附回购条款等利益安排,也无转让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等类似安排 [20]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王晓东)
证券日报· 2026-01-10 06:33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通源环境)13,2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0.04% [7] - 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晓东未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其持有公司5.02%的股份 [7]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改变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5] 交易协议核心条款 - 转让方为杨明及安徽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为王晓东及龙口东启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22.16元,不低于协议签署日收盘价的八折,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9,295.52万元 [10] - 转让股份数量为13,220,000股,其中杨明向王晓东转让6,610,000股,安徽源通向龙口东启转让6,610,000股,转让完成后王晓东和龙口东启各持有公司5.02%的股份 [7][10] 交易支付与执行安排 - 支付安排分三笔:协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支付10%(2,929.552万元);取得交易所确认函后10个交易日内支付50%(14,647.76万元);股份过户完成后10个交易日内支付剩余款项(11,718.208万元) [11] - 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27] - 受让方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24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13] 交易方背景与目的 -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晓东本次权益变动系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可其长期投资价值 [5]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王晓东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4] - 王晓东声明,除已公告的交易安排外,其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6] 交易资金与股份状态 -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资金 [28]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情况 [25] - 在签署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8]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09 07:09
协议转让核心信息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红萍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小科、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9,766,07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2] -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8.93元/股**,总转让价款为**184,871,761.89元** [2] - 本次转让是2025年8月22日相关协议的延续,当时收购人(卢红萍、涂瀚)已通过协议转让受让公司**16.18%** 的股份,并约定将继续收购本次的**5.02%** 股份 [2][6] 交易背景与目的 - 收购人(卢红萍、涂瀚)基于对公司主营业务及内在价值的认可,看好公司所处行业及未来发展前景 [6] - 收购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及定向增发取得并巩固公司的控制权 [6] - 收购人计划通过补充流动资金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充实公司经营现金流 [6] 交易前后股权与控制权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前,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17.91%**、表决权比例为**12.89%**;卢红萍、涂瀚持股及表决权比例为**19.64%** [3][24] - 本次转让交割完成后,附属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放弃期限届满,表决权将自动恢复 [3] - 届时,卢红萍、涂瀚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将增至**24.66%**;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比例仍为**12.89%** [3][24] -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24] 协议主要条款与支付安排 - 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1) 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73,948,704.75元**;2) 交易所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55,461,528.57元**;3) 标的股份办理过户登记当日支付**55,461,528.57元** [11][12][13] - 受让方(卢红萍)用于本次协议转让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8] - 双方约定在过渡期间保持公司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并由现有团队继续经营管理业务 [18] - 转让方(陈洪民一方)承诺,自交割日至其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 之日,其关联方在中国范围内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竞争的业务 [18] 交易审批与后续安排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7][25] - 收购人(卢红萍、涂瀚)承诺,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质押上述股份 [25] - 交易完成后,相关股东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 [24]
苏州科达: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31 00:29
公司股权变动 - 公司控股股东陈冬根及总经理陈卫东与蓝天使机场管理(北京)实控人郑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1] - 转让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陈冬根转让2591万股,陈卫东转让约290万股[1] - 股份转让方式为一次性协议转让,转让总价约为2.72亿元人民币[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1] 战略合作与业务拓展 - 股份转让旨在深化公司的战略布局,推进公司在民航领域的相关业务开拓[1] - 交易目的是促进实现各方协同共赢的战略目标[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2-30 12:28
协议转让概述 - 2025年12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与公司大股东杨冬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杨冬云拟将其持有的21,107,497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5.11%)转让给蒋建琪 [1] -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包含杨冬云于2024年9月25日质押给蒋建琪的18,135,753股股票 [1]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2][23] 交易背景与目的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于对二级市场稳定性的考虑,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购回用于激励公司原核心管理人员的股份 [5] 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蒋建琪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建斌、陆家华、蒋晓莹、杭州志周合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4,96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8%,合计拥有表决权336,067,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0% [2][6] -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蒋建琪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6,067,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0% [2][6]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未发生变动 [1][2][5] 交易价格与支付安排 -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35元,该价格系参照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折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9] - 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目标股份数量21,107,497股,即281,785,084.95元 [9] - 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3,095万元作为预付款,剩余价款将与转让方因2023年12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尚未支付的剩余股份转让款250,815,804.70元在同等金额内抵销 [10] - 受让方蒋建琪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7] 相关历史安排与计划 - 杨冬云曾于2024年10月23日将其持有的21,107,497股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蒋建琪行使,本次协议转让股数与该次表决权委托股数一致 [2][3][5] -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前期就目标股份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目标股份的表决权由受让方享有并行使 [3][11] - 杨冬云拟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9,8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7月6日期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2,128,300股,公司总股份由410,745,800股增加至412,874,100股 [4][5] 交易影响与性质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5][23] -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2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12-20 04:48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从控股股东魏中浩处受让爱普股份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 [9] - 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0元,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61,000,000元 [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增加,变动性质为协议转让增持 [1][9] 交易双方与一致行动关系 - 转让方为爱普股份控股股东魏中浩 [9] - 受让方为杭州明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沈淋涛 [5][27] - 上海馨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杭州明策的一致行动人,因其实际控制人邵邡与沈淋涛存在合作关系 [5][27] 权益变动目的与计划 - 权益变动系基于对爱普股份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 [7] - 截至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8] 交易协议关键条款 - 协议签署于2025年10月10日 [14] - 支付方式分两期:过户前支付总价款的40%(人民币104,400,000元),过户完成后30日内付清余下60%(人民币156,600,000元) [10] - 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起,其直接持有的标的股份自愿锁定12个月 [15][28] - 协议明确本次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附回购条款等利益安排或补充协议 [30] 交易流程与条件 - 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确认,并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过户登记方可生效 [2][17] - 股份过户的先决条件包括协议生效、交易所审核确认、标的股份权属清晰无法律障碍等 [14] -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将成为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13] 其他相关说明 -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协议双方未对表决权行使作出其他安排 [16] - 在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交易所买卖爱普股份股票的行为 [18] - 公司就此前披露的转让公告发布了更正及补充公告,对转让前后持股情况、双方介绍及协议内容进行了补充与明确 [25][26][27][28][29][30]
优刻得: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2 19:13
交易概述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莫显峰与华琨向上海太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太盈开阳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协议转让合计约2343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3% [1] - 其中莫显峰转让约117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7%,华琨转让约117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7% [1] - 本次转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 交易进展 - 股份转让交易已于2025年12月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1] - 过户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过户数量约为234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 [1]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1]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1-26 02:10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公司股票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2][6]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4] 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566,6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 [7]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2][7] - 交易受让方承诺在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股份,转让方也承诺不减持其剩余股份 [2][7][8]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 公司拟通过增资方式向江原科技投资人民币4亿元,按照24.139亿元的投前估值,预计交易完成后合计持有江原科技15.4182%的股权 [10][11] - 江原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000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4,663.28万元;2025年1-10月营业收入为3,561.6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2,061.58万元 [3][11] - 江原科技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其T800芯片正处于研发阶段且尚未流片 [3][17] - 本次交易为增资参股,公司目前没有谋求江原科技控制权的计划,交易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4][12] 公司财务状况 - 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405.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88.47万元 [4][16]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83.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60.69万元 [4][5][16] - 公司所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滚动市盈率为70.17,但由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因此无市盈率倍数 [5][18]
常山药业高树华拟套现21亿元 21个月协议转让价增4倍
中国经济网· 2025-11-23 14:52
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树华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46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51% [1] - 股份受让方为重庆元素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元素致远行千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完成后该基金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 - 元素基金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1] 本次转让交易细节 - 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25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12,750万元 [2] -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树华与公司董事长高晓东因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 [2] 历史股份转让情况对比 - 2024年2月控股股东高树华曾协议转让5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77%)给自然人杨明焕 [2] - 该次历史转让单价为每股人民币9.20元,转让价格合计金额为人民币48,760万元 [2][3] - 本次协议转让价格46.25元较2024年2月的9.20元增长4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