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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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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银行金融行业深度研究:高质量发展增量政策对金融行业影响解析
太平洋证券· 2025-07-06 23:1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5月7日一揽子金融政策出台有现实意义,央行、金监局、证监会政策紧密协同且各有侧重;汇金类“平准基金”等三级缓冲夯实市场底部,推动资本市场转型;重大资产重组新规打开并购重组蓝海;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意见推动行业回归本源;扩大股权投资服务新质生产力,中长期有望带来增量资金[4][5][6][7][8]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总论:一揽子金融政策出台的背景与解析 - 政策出台时间点考虑内部因素、外部冲击、政策协同和历史镜鉴,内部因素包括内需疲软与风险预防,外部冲击有贸易壁垒和国际资本流动逆转压力,政策协同旨在破解单一政策效能衰减[10][12][13] - 央行延续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扩总量、降价格、调结构,降准释放流动性,下调政策利率,增加再贷款额度等[18][21] - 金监局化解存量风险,侧重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房地产融资制度,支持企业发展,扩大险资投资试点,调降风险因子等[22][24] - 证监会巩固市场向好趋势,提高质量和回报,明确类“平准基金”作用,出台重大资产重组新规,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25][27] 类“平准基金”的意义 - 类“平准基金”落地使稳市操作向常态化机制转型,推动资本市场由“政策市”向“制度市”转变,形成三级缓冲夯实市场底部[5][30] - 海外实践案例证明平准基金能在短期内应对突发性冲击,平抑市场恐慌情绪[31] - 中国版类“平准基金”融合优化国际经验,资金来源多元化,操作形式以增持ETF为主,有合适的操作机构和退出机制[35][36] 资产重组新规:打开并购重组蓝海 - 重大资产重组新规完善“并购六条”,四个“首次”和两个“强化”打开业务蓝海,包括分期支付机制、简易审核程序、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要求和私募基金“反向挂钩”[6][40] - 分期支付机制提高交易灵活性,降低估值风险,类似海外Earn - out协议[41] - 简易审核程序扩大适用面,简化审核流程,提升交易效率[43][46] - 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要求提高监管容忍度,利于产业资源整合[47] - 私募基金“反向挂钩”优化退出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私募积极布局早期项目[51][55] - 并购“六条”后并购重组市场活跃,案例数和交易额激增,拉动配套融资,“并购 + 承销”联动效果显现[60] - 券商并购重组业务收入占比低但有提升空间,将成为突破同质化竞争和获取增量收入的蓝海业务[65] 公募高质量发展意见:受影响最大的回归本源 - 公募基金行业纲领性文件强调以“投资收益”为核心,强化利益一致性,校正目标偏差[70][72] - 业绩基准缺乏实际约束力,主动权益性基金跑赢基准占比不佳,部分基金存在问题[73][78] - 考核机制突出重回报、长周期,涵盖基金公司、高管和经理三个层次,注重中长期收益[79][80] - 强化业绩基准约束或带来金融股增配,主动权益性基金对金融股持仓缺口大,中期有望改善[81][84] - 浮动费率机制践行长期回报导向,与持有期和超额收益挂钩,影响基金经理薪酬[85][88] - 公募基金费改第三阶段或7月开启,代销业务短期承压,长期有望稳健发展[90][91] - 公募基金新规促进行业回归本源,短期内或加剧行业分化,对券商代销业务有短期压制,投顾业务有望加速发展[92][93] 扩大股权投资: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 - 提升险资权益投资比例上限,调降股票投资风险因子,中长期有望带来约6759亿元增量资金[97] - 扩大AIC设立主体和试点范围,助力科技金融发展,新增多家AIC,聚焦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98][100] - 一揽子金融政策带来政策红利、投行业务机遇和资管转型支持,利好券商经纪、两融、自营等业务,推动资管转向“回报导向”[101][103]
资产重组新规激发市场活力,环保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度有望加速
信达证券· 2025-05-24 18:15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看好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资产重组新规激发市场活力,环保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度有望加速,“十四五”国家对环境质量和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更多要求,节能环保以及资源循环利用有望维持高景气度,优质运营类资产有望迎戴维斯双击 [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本周市场表现 - 截至5月23日收盘,本周环保板块上涨0.35%,表现优于大盘,上证综指下跌0.57%到3348.37,涨跌幅前三的行业分别是医药生物(1.8%)、综合(1.4%)、有色金属(1.3%),涨跌幅后三的行业分别是计算机(-3.0%)、机械设备(-2.5%)、通信(-2.3%) [8] - 水治理板块下跌1.37%,水务板块下跌0.59%,大气治理下跌0.74%,固废中环卫上涨0.26%,垃圾焚烧板块下跌0.26%,资源化板块下跌0.25%,固废其他板块上涨6.12%,环保设备板块上涨0.21%,检测/监测/仪表下跌2.53%,环境修复上涨1.14% [10] - 本周环保板块涨幅前十的分别为神雾节能、中航泰达等,跌幅前十分别为京源环保、赛恩斯等 [13] 专题研究 - 5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其作为“并购六条”配套措施正式落地,在简化审核程序等方面作出系列安排,推动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15] - 重组新规提振市场各方信心、提升并购积极性,“并购六条”发布以来,并购重组市场规模和活跃度大幅提升,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筹划资产重组更加积极,已实施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超200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1.6倍,四成并购重组涉新质生产力领域 [16] -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建立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提高对财务状况变化等监管的包容度、新设重组简易审核程序、明确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锁定期要求、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五个方面 [17] - 政策驱动下,并购重组成为环保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年来环保行业面临融资困难等问题,催生行业内并购重组机会,叠加政策利好,环保上市公司有望通过横向和纵向并购实现跨越式发展,2020年以来,洪城环境等通过收购主业或上下游资产,实现业务拓展与盈利增厚,禾信仪器等并购重组事项正在推进中,有望加速落地 [18] 行业动态 - 5月21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引导和鼓励地方财政及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23] - 5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征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等内容,适用于指导和规范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24] -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科技服务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 [26] - 5月22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提出健全“九治”生态治理体系,打好治水、治气攻坚战等 [27] - 5月20日,《西安市住建领域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印发,提出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做好臭氧污染防控等工作 [28] 公司公告 - 中科环保发布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4.7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99亿元,分配金额占2024年度净利润的61.96% [29] - 高能环境发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5.23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7亿元 [29] - 景津装备发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5.76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1亿元 [29] - 冰轮环境发布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7.6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现金,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9.93亿股 [30] - 三峰环境控股股东重庆德润环境有限公司于5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25.63万股,增持金额约211万元,计划12个月内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 [30] 投资建议 - “十四五”国家对环境质量和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更多要求,节能环保以及资源循环利用有望维持高景气度,优质运营类资产有望迎戴维斯双击,重点推荐瀚蓝环境、兴蓉环境、洪城环境,建议关注旺能环境、军信股份等 [31]
媒体视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
证监会发布· 2025-05-17 21:31
由于提供的文档内容仅包含来源信息而未涉及具体公司和行业内容,无法提取关键要点或进行分组总结 建议提供包含实质性分析内容的完整文章以便进行专业解读 [1]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新规落地!主要修改内容涉及这六项
北京商报· 2025-05-16 21:37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改 核心观点 - 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深化并购重组市场改革 主要涉及六项内容调整 [1][2][3] 具体修改内容 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 - 注册决定有效期延长至48个月 分期发行股份的锁定期自首期发行结束起算 [1] - 计算重组上市等指标时需合并各期股份 允许选择业绩补偿或分期支付+业绩补偿方式履行承诺 [1] - 后续分期发行不再重复审核 通过信息披露和中介核查强化监管 [1] 财务状况与关联交易监管 - 放宽监管标准 从"改善财务状况"调整为"不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 [2] - 关联交易要求调整为"不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 重组简易审核程序 - 适用简易程序的重组交易无需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 证监会5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决定 [2]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规则 - 被吸并方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设置6个月锁定期 构成收购的适用18个月锁定期 [2] - 被吸并方其他股东不设锁定期 [2] 私募基金参与并购重组 - 实施投资期限与锁定期"反向挂钩" 投资满48个月可缩短锁定期 [2] - 第三方交易锁定期从12个月缩至6个月 重组上市中非控股股东锁定期从24个月缩至12个月 [2] 公司法适应性调整 - 删除"监事"表述 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同步更新条款文字表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