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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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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报· 2025-07-22 16:55
案件审理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加入美国国籍,案件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分案审理[1][10] - 谭向东被判犯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三罪并罚共处有期徒刑6年[2] - 陈峰、孙明宇、包启发三人先行宣判,陈峰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13] - 孙明宇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900万元,包启发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450万元[13] 涉案人员背景 - 谭向东1967年出生,原籍江苏,后加入美国国籍,80年代就读于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90年代初加入海航[5] - 谭向东2001年进入海航董事会,2013-2016年任副董事长兼总裁,2016-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5] - 2021年9月谭向东与陈峰被海南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3月孙明宇、包启发也被刑拘[6][7] 违法行为认定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谭向东在2018-2020年主导海航实施巨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担保等未披露行为[17]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采取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采取10年市场禁入[18]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19][20][21] 案件后续进展 - 2025年7月17日海口中院对谭向东案件进行一审宣判[16]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不上诉,另一人考虑后再决定[14] - 审判阶段陈峰及其辩护律师均做"罪轻辩护"[15]
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网· 2025-07-22 15:01
海航集团高管判决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1] - 海航集团原董事长陈峰因相同三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 [3] - 海航集团原监事会主席孙明宇和原董事长包启发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00万元和450万元 [3] 案件审理细节 - 谭向东因美国国籍身份被分案审理,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的案件分开 [2]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另一人未立即决定 [3] - 谭向东的判决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宣布,与陈峰等人的宣判同日进行 [4] 违法行为背景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和谭向东在2018年至2020年主导海航集团进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担保行为 [4]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实施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实施10年市场禁入 [5]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 [6] 高管履历与案件关联 - 谭向东1990年代加入海航,2016年至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20年改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2] - 陈峰、谭向东、孙明宇、包启发四人于2023年4月被检方提起公诉,指控罪名包括背信罪、骗取贷款罪和职务侵占罪 [2]
最高法: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已正式立项
中证网· 2025-05-15 16:44
资本市场司法保障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1] - 重点推进依法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 包括欺诈发行和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犯罪活动[1] - 强调追责首恶与帮凶并重 严格落实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第一责任[1] 立体化追责体系建设 - 构建行政执法 民事追责和刑事打击衔接的立体化追责体系[1] - 研究制定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目前已正式立项[1] - 刑事领域将制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及私募基金犯罪指导意见[1] 投资者权益救济机制 - 强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促进投资者合法权益快速实质救济[2] - 完善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建立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调动市场专业资源参与[2] - 支持运用先行赔付和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制度工具及时赔偿投资者[2] - 优化示范判决+平行案件处理模式 通过示范判决推动实质化解争议[2]
两会|罗卫:以投资者为本,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券商中国· 2025-03-09 21:11
2025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关注的问题 均和强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有关。她建议探索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 判机制,加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 罗卫在接受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专访时表示,"打假护秩序、护市场"始终是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重点,一 个活力与秩序兼备的资本市场是证监会行政执法的工作目标。证监会将一以贯之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 为,坚持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并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始终贯穿在监管执法过程中。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2024年,证监会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依法严 惩资本市场违法行为,请问"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在监管执法层面应该如何体现? 罗卫:证监会在监管执法中始终坚持投资者的主体价值和中心地位,努力让投资者在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项 处罚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法治力量促进资本市场生态改善,持续提升投资者安全感。监管执法要更加强 调"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坚持从严执法形成有力震慑。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 ...
两会|专访全国政协委员罗卫:以投资者为本 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证券时报· 2025-03-09 16:43
强化资本市场监管执法 - 建议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实现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一站式"处理,提升审判效率和司法权威 [4][5] - 深圳金融法庭已率先探索证券期货纠纷案件"三合一"改革,试点有利于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和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5] - 加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因条文原则性较强导致刑事追责案件较少,目前相关研究已成熟 [3][5] 监管执法"投资者为本"理念 - 坚持从严执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如中核钛白案罚没超2亿元 [7] - 坚持精准执法,既要打击违法者又要防止误伤,强调"打首恶"与"惩帮凶"并举 [8] - 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立体追责体系,让投资者获赔偿且违法者付出代价 [9] 监管与市场活力平衡 - 监管执法需弥补市场失灵,严惩违法行为不会抑制市场活力,反而通过规范秩序保障长期活力 [11][12] - 区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对主动改正者从轻处罚,运用先行赔付等机制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 [13] - 注重源头治理和防治并举,强化与公安司法机关协同,提高违法成本 [13][14] 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优化从线索发现到刑事移送的全流程衔接 [9] - 推动证券违法领域民事赔偿、刑事追究司法解释出台,细化执法制度"颗粒度" [9] - 加强执法队伍专业能力建设,结合中小投资者需求提升监管针对性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