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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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谷连亏四年,原实控人侵犯公司利益获刑
深圳商报· 2026-02-12 23:33
公司2025年业绩快报 - 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33亿元 同比下降16.12% [1] -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4.69万元 同比减亏24.94% [1] - 核心集采产品销量增加但挂网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调 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下降 [1] 公司历史业绩与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上市后业绩波动 2022年至2024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891.12万元 -1220.03万元 -7440.10万元 [2] - 2025年业绩快报显示亏损 已连续4年亏损 [1][2] 公司业务与行业背景 - 公司是一家集灯盏花系列药品的研究 开发 生产 销售为一体的制药企业 [2] - 报告期内受行业政策调整 医疗卫生行业竞争加剧影响 [1] - 公司核心产品为灯盏生脉胶囊 灯盏细辛注射液 [1] 原实控人违法违规事件 - 原实际控制人 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以及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 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获刑 [3] - 为满足其控制的深圳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求 在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 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资金 [3] - 被占用资金主要用于金沙江投资日常营运 归还债务 为旅游项目提供资金等 [4] 事件判决与资金追回 - 林艳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500万元 贺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200万元 [4] - 法院判决冻结在案的6200万元发还生物谷 并继续追缴林艳和违法所得退赔公司 [4] - 2026年2月4日 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6200万元 [5] 公司市场表现 - 截至2月12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9.18元/股 下跌1.92% [6] - 公司总市值为11.38亿元 [6]
生物谷原董事长林艳和获刑三年,缓刑请求被驳回
经济观察网· 2025-12-24 11:27
案件判决与法律后果 - 生物谷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艳和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缓刑请求在二审中被驳回 [1][2] - 时任生物谷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贺元因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2] - 法院判决冻结在案的人民币6200万元发还生物谷,并继续追缴林艳和违法所得退赔公司 [1][2] 资金占用事实与细节 - 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3月11日期间,林艳和安排贺元,通过虚构委托理财事实,将生物谷及子公司资金违规转至其控制的深圳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 [1] - 资金通过银丰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深融资租赁(云南)有限公司等多家中介公司流转至金沙江投资,用于其日常营运、归还债务及旅游项目 [1] - 据证监会调查,累计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总额达2.77亿元人民币,其中2021年度占用1.22亿元,2022年1月至3月占用1.55亿元 [4] - 截至2022年7月19日审理日,仅归还占用资金0.2亿元,未归还资金高达2.57亿元,公告提及的已冻结6200万元仅为被占用资金的一小部分 [1][4] 事件时间线与监管措施 - 2022年5月11日,林艳和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 - 2022年7月12日,因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 - 2022年7月25日,林艳和辞去生物谷董事长职务,转任联席董事长 [3] - 2022年9月,林艳和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昆明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3] 公司基本情况 - 生物谷主营灯盏花系列中药产品,主导产品包括灯盏生脉胶囊、灯盏细辛注射液,用于治疗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 [2] - 公司于2021年由新三板精选层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林艳和曾于2020年7月精选层开市时发表寄语,称生物谷将为资本市场中国价值的展现贡献力量 [3]
终审裁决!康得新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董事长获刑15年
券商中国· 2025-12-15 22:27
案件终审判决结果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裁定 [1] - 康得新公司被判处罚金总计人民币4.1亿元,其中欺诈发行证券罪罚金4亿元,骗购外汇罪罚金1000万元 [2] -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钟玉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20万元 [1][3] 主要涉案人员及判决 - 钟玉: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 [3] - 徐曙: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3] - 王瑜: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挪用资金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15万元 [3][4] - 张丽雄: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32万元 [4] 案件核心事实与性质 - 案件涉及系统性财务造假,时间跨度长达七年,造假金额巨大,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 [2] - 财务造假行为由公司董事长钟玉与徐曙、王瑜等人共谋,安排公司相关人员分层部署、全链条配合完成 [2] - 除公司及高管外,其他非公司相关人员亦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5] 案件时间线与进程 - 案件历时四年多,于2021年9月收到起诉书,2024年2月变更起诉书,2024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 [7] - 2025年2月部分被告上诉,2025年12月江苏省高院驳回上诉,终审裁决 [1][7] - 在审理过程中,因发现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检察院对起诉书进行了变更 [7] 判决执行与财务影响 -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将依法处置后发还康得新公司,不足部分继续向被告人王瑜追缴 [5] - 公司被判处的4.1亿元罚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29% [6] - 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已将罚金计入当期损益,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6]
退市后 “秒还”占款,龙宇股份空窗期收购又是“套路”?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9-19 14:53
退市原因与财务背景 - 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8.68亿元非经营性占款未归还,且2023年、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连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发退市新规的“规范类+财务类”退市红线,于2025年7月3日退市 [3] - 尽管面临退市,公司2023年末财务报表显示净资产高达36.93亿元,账面货币资金为11亿元,每股净资产超过10元,每股账面现金为3元 [3][4] - 自2024年5月起,有数家外部资金方主动提出溢价收购大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收购资金足以保壳,但均被公司大股东拒绝 [4] 退市后反常还款与关联交易 - 退市后20天内,控股股东关联公司上海茂晟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舟山信鼎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汇入2.77亿元和6010.95万元,合计3.37亿元,部分归还了大股东占款 [5] - 在退市至股转系统挂牌的“空窗期”,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购了上海云漫易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对价为5000万元,方式为承债式收购,但未进行公开披露 [6][8] - 被收购方云漫易算截至2024年末的净资产为3600余万元,往来应付账款总额约为3.4亿元,其原实控人刘佳能于2025年7月起被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 [6][7][8] 潜在资金循环与法律风险 - 有爆料指出,公司收购云漫易算的资金流向存在疑点,可能通过以为云漫易算还债的名义,将资金支付至原实控人徐增增与刘佳能的关联账户,再经由兆邦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通道转移至徐增增控制的关联公司,最终以“偿还占款”名义转回公司,完成资金闭环 [7] - 在收购与还款前后,公司大股东徐增增向兆邦租赁质押了其持有的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两笔质押比例分别为28.53%和6.19% [8] - 法律专家指出,若上述资金链条属实,本质是用公众公司自身的钱偿还大股东占款,构成占资假还,相关主体可能因违反信息披露要求被调查,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0][12] 监管处罚与后续影响 - 监管查实公司2019-2022年存在财务造假、未披露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于2025年9月拟对公司罚款3810万元,并对实控人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3]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仍有超过5亿元占款未归还,有爆料称公司正计划收购湖南长沙一个数据中心在建工程,可能延续类似操作手法以“承接负债”方式偿还剩余占款 [13] - 受到公司退市影响的中小股东接近1.5万户,已有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14]
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报· 2025-07-22 16:55
案件审理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加入美国国籍,案件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分案审理[1][10] - 谭向东被判犯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三罪并罚共处有期徒刑6年[2] - 陈峰、孙明宇、包启发三人先行宣判,陈峰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13] - 孙明宇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900万元,包启发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450万元[13] 涉案人员背景 - 谭向东1967年出生,原籍江苏,后加入美国国籍,80年代就读于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90年代初加入海航[5] - 谭向东2001年进入海航董事会,2013-2016年任副董事长兼总裁,2016-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5] - 2021年9月谭向东与陈峰被海南警方采取强制措施,2022年3月孙明宇、包启发也被刑拘[6][7] 违法行为认定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谭向东在2018-2020年主导海航实施巨额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担保等未披露行为[17]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采取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采取10年市场禁入[18]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19][20][21] 案件后续进展 - 2025年7月17日海口中院对谭向东案件进行一审宣判[16]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不上诉,另一人考虑后再决定[14] - 审判阶段陈峰及其辩护律师均做"罪轻辩护"[15]
海航集团原美籍高管、首席执行官谭向东三罪并罚获刑6年
经济观察网· 2025-07-22 15:01
海航集团高管判决情况 - 海航集团原首席执行官谭向东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取贷款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1] - 海航集团原董事长陈峰因相同三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4000万元 [3] - 海航集团原监事会主席孙明宇和原董事长包启发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900万元和450万元 [3] 案件审理细节 - 谭向东因美国国籍身份被分案审理,与陈峰、孙明宇、包启发的案件分开 [2] - 陈峰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其余两人中一人服判,另一人未立即决定 [3] - 谭向东的判决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宣布,与陈峰等人的宣判同日进行 [4] 违法行为背景 - 证监会2023年9月处罚决定披露,陈峰和谭向东在2018年至2020年主导海航集团进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和担保行为 [4] - 证监会认定陈峰“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实施终身市场禁入,谭向东“违法情节严重”,实施10年市场禁入 [5]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涉及六种具体行为,包括无偿提供资产、不公平交易、不当担保等 [6] 高管履历与案件关联 - 谭向东1990年代加入海航,2016年至2020年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2020年改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2] - 陈峰、谭向东、孙明宇、包启发四人于2023年4月被检方提起公诉,指控罪名包括背信罪、骗取贷款罪和职务侵占罪 [2]
控股方资金占用致*ST龙宇退市,中小股东抱团欲罢免董事长
南方都市报· 2025-05-12 20:40
退市进程 - 公司收到上交所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 未在5个交易日限期内申请听证 [3] - 退市直接原因为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 资金占用问题 - 控股股东累计占用资金达9.17亿元 目前剩余占款8.67亿元 [2][4] - 公司2023年财报已因关联方资金往来性质及可回收性问题被出具非标意见 [4] 公司资产状况 - 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净资产33.2亿元 货币资金达7.03亿元 [5] - 每股净资产价格为8.86元 远高于年内最高股价5.79元/股 [5] 实控人应对措施 - 实控人曾收到投资机构每股8-9元的股份收购报价 但未接受 [5] -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价值足以偿还8.67亿元占款 但未采取实质性行动 [2][5] 中小股东自救行动 - 七名合计持股10.73%的中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6] - 提案要求罢免董事长徐增增及董事刘策 并提名新任董事会成员 [7] - 同时要求公司以不高于每股净资产8.87元的价格回购不低于5亿元股份 [8] 法律追责进展 - 中小股东已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控告书 指控实控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0] - 同时向上交所和上海证监局提交行政投诉书 控告材料已于2025年5月9日送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