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市场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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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额2万元以上需实名!深圳黄金珠宝首饰协会发布倡议书
证券时报· 2026-03-18 20:58
行业监管政策与倡议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为行业规范发展划定清晰底线 [1] -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发布倡议书,要求企业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开提示》,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1] - 严禁无实物交割的非法黄金交易,包括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杠杆、延期等交易,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保证金锁价、价差结算、平仓离场等无实物交割行为 [1] - 严禁以黄金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不得假借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等固定收益回报 [1] - 严禁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2] - 严禁违规互联网宣传与交易,严禁虚假宣传与误导消费,包括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不得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 [2] - 严禁掺杂掺假与乱收费,不得用非贵金属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2] 企业自律与风险防控措施 - 各黄金珠宝企业在经营中应加强自律管理,基于风险做好防控措施,防范违法犯罪案件 [2] - 落实大额交易实名登记,对当日交易总额2万元以上的贵金属买卖人员,应实名登记,确保银行卡户名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2] - 经营场所须按规定安装覆盖收银台等关键区域的高清监控,清晰记录交易过程及人员面部特征,视频资料保存不少于30日 [2] - 从业人员应提高警惕,对交易中出现“行迹异常、遮挡面貌、盲目扫货、不议价、支付账户与身份明显不符、物品来源说法矛盾、价格明显异常”等可疑情况时,应立即中止交易,核查了解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2] 市场影响与现状 - 根据《公开提示》,深圳对黄金市场划定了多条“红线”,相关平台跑路事件有望在源头上得到控制 [3] - 对于“类期货”业务界定,核心标准应该是以是否“以实物交割为目的” [3] - 记者走访水贝多个交易中心,有商家表示自春节假期后社区和商场加强巡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预定价业务 [3] - 近期黄金板料交易都是以现场打全款,并提走金料的方式进行 [3] - 近段时间国际金价持续高位震荡,中东局势持续升级,但现货黄金价格却一度跌破每盎司5000美元大关,有商家表示“很意外” [3] - 有商家表示,中东局势刚刚升级时,买投资金条和卖投资金条的人都挺多,最近买金条的投资者相对少了一些 [3]
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深圳公开提示
北京商报· 2026-02-14 09:09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于2月13日发布公开提示,旨在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针对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黄金业务提出禁止性规定 [1] 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为名,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后随金价波动按价差结算并平仓离场,而未实际进行实物交割 [1] - 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的“保本付息”式非法集资活动 [1] - 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例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实物转而开展委托投资 [1] - 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开展黄金产品销售业务 [1] - 不得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也不得开发、兜售此类非法软件或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1] 禁止虚假宣传与欺诈行为 - 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对商品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 [2] - 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2] - 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严禁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2] - 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2]
深圳十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等用语
搜狐财经· 2026-02-13 22:12
监管政策发布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10个部门于2026年2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 [1][9] - 发布目的是为了规范深圳市黄金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1] 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1] - 企业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承诺“保本付息”固定收益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1] 个人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6]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相关非法软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也不得通过这些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行为 [6]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理财产品 [7] 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且必须遵守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异常情况 [7]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8] 违规后果 -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需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8] - 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