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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破高位,国内金饰逼近1600元,普通人该买还是该卖?
搜狐财经· 2026-02-24 05:18
黄金市场价格分层 - 2026年2月23日,国际现货黄金价格站上5149美元/盎司,按汇率和单位换算,原料成本约370元人民币/克 [1] - 同日,国内品牌金店足金首饰零售价普遍在1550元/克上下,周大福、周生生报价1560元/克,老凤祥1556元/克,周大生1550元/克,与国内原料金基准价(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T+D报价1108.5元/克)存在近450元/克的价差 [3][4] - 深圳水贝批发市场足金999裸金报价为1298元/克,加上10元至35元/克的加工费后,价格仍远低于品牌金店 [6] - 银行投资金条价格贴近原料金价,建设银行报价1155.00元/克,工商银行1150.14元/克,中国银行1133.82元/克,溢价极低 [7] - 黄金回收参考价集中在1100元/克,品牌、工费等溢价在回收时完全蒸发 [9] 金饰价格构成分析 - 以周大福1545元/克的标价为例,其中约1108.5元为裸金成本,占比约71% [6] - 工艺与设计费通常占售价的10%到20%,复杂工艺如古法金、3D硬金的工费可达50至200元每克 [6] - 品牌溢价约占售价的5%到10% [6] - 银行理财经理透露,银行金条每克加价包含运输、保管和利润,实际成本比报价低20元左右 [9] 市场动态与需求 - 春节后婚嫁、送礼等需求集中释放,金店客流量上升,实物黄金消费热度不减,推动零售价格保持高位 [15] - 水贝市场有商户透露,当天出货量同比激增300%,不少顾客带旧金饰换款 [6] - 全球央行购金构成长期支撑,2025年全球央行净购金量达863吨,中国央行已连续14个月增持,截至2026年1月储备总量突破2306吨,占外汇储备比重升至9.51% [13] - 世界黄金协会调查显示,95%的受访央行预计2026年将继续增持黄金 [13] 金价驱动因素 - 全球贸易不确定性加剧市场避险情绪,资金涌入黄金,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26年2月21日宣布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后提升至15% [12] - 中东紧张局势升级提供支撑,地缘政治风险指数每上升100点,黄金单日波动幅度可能扩大3% [12] - 美联储降息预期压低实际利率,市场预期2026年6月降息25个基点的概率在61%左右 [12] - 机构上调金价预测,高盛将2026年底黄金目标价上调至5400美元/盎司,德意志银行维持6000美元/盎司的长期预测,富国银行给出6100至6300美元的年终目标价区间 [13] 监管与市场规范 - 2026年2月12日,深圳市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 [15] - 明确禁止企业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以及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 [15] - 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等绝对化用语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15] - 提示个人投资者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交易活动,应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期货交易或购买实物黄金及积存产品 [16] 投资者行为与策略分化 - 稳健型投资者倾向于选择银行积存金或黄金ETF,因其成本低、流动性好,采用定投方式平滑成本 [18] - 婚庆等刚需消费者面临品牌金饰高溢价,部分转向“银行金条深圳水贝加工”模式以降低成本 [18] - 趋势交易者关注技术点位,金价突破5100-5120美元关键压力后,上方阻力关注5150美元及5200美元区域 [19] - 市场波动剧烈,2026年1月底金价曾单日暴跌9%,2月初出现单日上涨近8%的行情,杠杆资金与程序化交易放大震荡 [19] - 线下市场呈现理性观望,投资金条、小克重“金豆豆”更受欢迎,消费者区分“囤金”(投资)与“痛金”(消费)需求 [21] 黄金回收市场风险 - 央视新闻曝光不良商家套路,包括“高价揽客”后以纯度不足等理由大幅压价,例如广东陈先生出售26.2克黄金被强行收取20%提纯费,损失近6000元 [9] - 称重环节存在作弊,如黎川县张先生28克多黄金被称重为14克多 [10] - 验金环节存在“黑箱操作”,部分商家通过添加化学物质使真金发黑,以“成色不足”压价 [10] - 正规回收价格公式为: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实时金价 × 纯度 × 克重 - 手续费,合理手续费折价通常在每克5元至20元之间 [10]
深圳明确: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期货日报· 2026-02-21 10:16
深圳市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政策要点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 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禁止企业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活动 具体包括通过互联网平台以回收或预定价买卖为名 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平仓 而不进行实物交割 [3] - 禁止企业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 开展承诺固定收益回报“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 [4] - 禁止企业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 如诱导消费者购买实物黄金后不提取 转而进行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5] - 禁止企业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销售黄金产品 禁止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小程序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 [5] - 禁止企业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 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5] - 禁止企业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 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5] 个人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禁止个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的非法集资及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6] - 禁止个人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 或为其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服务 也不得通过这些渠道参与非法黄金投资 [6]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 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或黄金标的理财产品 [6]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金融机构在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前 不得开展黄金业务 并须遵守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异常情况 [7]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 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7] - 强调任何主体违反规定从事非法黄金业务 涉嫌非法经营、诈骗、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 须立即停止 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7]
国际金价深V反弹 深圳多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以黄金为名的非法集资与变相期货
中国能源网· 2026-02-14 12:51
贵金属市场价格剧烈波动 - 2月13日伦敦现货黄金上演深V反弹 上涨1.01%至4973.823美元/盎司 年初至今累计上涨15.18% [1] - 同日伦敦现货白银迅速由跌转涨 上涨3.48%至77.842美元/盎司 年初至今累计上涨8.75% [1] - 前一交易日(2月12日)贵金属市场遭遇“黑色星期四” 现货黄金一度跌破4900美元/盎司 现货白银最低触及73.95美元/盎司 跌幅超11% [1] - 2026年初以来国际贵金属市场经历“史诗级过山车” 伦敦现货黄金于1月29日触及历史高点5594.77美元/盎司 随后在3个交易日内暴跌至4393.49美元/盎司 区间最大振幅超20% [2] - 伦敦现货白银价格波动更为极端 1月29日最高触及121.65美元/盎司 较年初累计涨幅超70% 随后在1月30日单日暴跌35%至73美元/盎司 2月5日再度大跌20%至70.9美元/盎司 几乎回吐年内全部涨幅 [2] A股贵金属板块表现 - 2月13日(农历蛇年最后一个交易日)A股贵金属板块集体承压 [1] - 中金黄金 山东黄金 山金国际等公司股价跌幅超过3% [1] - 赤峰黄金 恒邦股份等公司股价跌幅超过2% [1] - 湖南黄金 西部黄金 招金黄金 四川黄金等公司股价跌幅超过1% [1] 市场波动原因分析 - 市场分析认为本轮贵金属下跌与地缘局势缓和有关 [1] - 市场对人工智能的担忧引发了金融市场的抛售 也是导致贵金属下跌的因素之一 [1] 监管政策动态 - 2月12日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 [2] - 监管明确禁止企业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 杠杆交易 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2] - 监管禁止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料等名义 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平仓 而未实际开展实物交割的行为 [2] - 监管禁止企业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 租赁 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 [3] - 监管禁止企业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宣传 [3] - 监管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 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3] - 监管提示个人投资者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类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不得开发或使用非法交易软件 [3] - 监管指出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 黄金期货交易 或通过正规金店 银行购买黄金实物及积存产品 [3]
深圳: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
中国证券报· 2026-02-14 04:23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公开提示》,旨在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明确并禁止企业、个人及金融机构从事各类非法黄金交易与金融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 [1][2][3] 针对企业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而不进行实物交割 [1] - 企业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开展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的“保本付息”非法集资活动 [1]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例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进行委托投资 [1]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销售黄金产品,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及小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1] 针对个人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2]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也不得通过此类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 [2] - 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在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标的理财产品 [2] 针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黄金业务规范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并须遵守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异常情况 [2]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2] 违规后果 -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若违反规定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需立即停止行为 [3] - 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3]
严管黄金市场,深圳划定10条红线!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搜狐财经· 2026-02-13 23:26
核心观点 - 深圳市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开提示,旨在通过划定明确的禁止性行为“红线”,全面规范黄金市场经营秩序,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以防范市场风险并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黄金行业健康发展 [2][4] 企业黄金业务规范 - 严禁企业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交易活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预定价买卖为名,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而不进行实物交割的行为 [4] - 严禁企业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向客户承诺“保本付息”的固定收益回报,此类行为被界定为非法集资 [2][4] - 严禁企业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4] - 禁止企业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销售黄金产品,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及小程序提供支持 [5] - 禁止企业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5] - 禁止企业在商品中以次充好,用非贵金属冒充纯金,或在标价外加收未予标明的费用 [5] 个人黄金业务规范 - 禁止个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的非法集资及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 [6] - 禁止个人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或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个人也不应通过此类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 [6]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理财产品 [6] 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规范 - 金融机构在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前,不得开展黄金业务,并须严格遵守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7]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7] -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若违反规定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诈骗、传销、洗钱、非法吸存等犯罪,将被依法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7]
深圳十部门联合发文: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等用语
搜狐财经· 2026-02-13 22:12
监管政策发布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10个部门于2026年2月12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 [1][9] - 发布目的是为了规范深圳市黄金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1] 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1] - 企业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承诺“保本付息”固定收益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1] 个人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6]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相关非法软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也不得通过这些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行为 [6]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理财产品 [7] 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且必须遵守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异常情况 [7]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8] 违规后果 - 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需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8] - 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8]
深圳对黄金市场划定十条红线
新浪财经· 2026-02-13 14:21
监管动态 - 深圳十部门于2月13日联合发布公开提示,针对黄金非法活动抬头趋势,将实施更严格的跨部门联合监管[1][9] - 此次监管行动划定了共计10条“红线”,分别针对企业(6条)、个人(2条)以及金融机构与非银行支付机构(2条)[1][5][9] - 这是深圳在三个月内第二次发布相关提示,此前于2025年11月24日已发布过风险提示并披露了三个非法案例[1][6][9] 企业行为规范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活动,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无实物交割的保证金交易[3][11] - 企业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开展承诺“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3][11] - 企业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3][11]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和销售,不得开发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小程序提供支持[3][11] - 企业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等绝对化用语夸大回报[3][12] - 企业不得以次充好,用非贵金属冒充纯金,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4][12] 个人行为规范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的非法集资及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5][13]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也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通过其参与非法投资[5][13]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在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及积存产品[5][13] 金融机构与非银支付机构规范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备案或获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并须严格遵守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5][14]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非法经营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5][14] 市场背景与非法案例 - 发布提示当日,伦敦金价报4979美元/盎司附近震荡,此前一日(2月12日)下跌3.17%,跌破5000美元/盎司[1][9] - 2025年11月披露的案例显示,非法活动常假借“黄金委托”、“黄金租赁”、“黄金投资”之名,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6][15] - 具体案例一:黄金珠宝经销商A以“黄金委托”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转而签订委托合同承诺固定收益[7][15] - 具体案例二:黄金珠宝经销商C以“黄金租赁”为噱头,采用类似模式,承诺固定“租金”回报[7][15] - 具体案例三:黄金珠宝经销商D非法设立APP,宣传“1万定1公斤”,投资者缴纳1万元保证金可锁定交易价值85万元的1000克黄金,杠杆率达80倍,金价下跌1.2%即导致强制平仓和保证金全损[7][16] 行业定性提示 - 监管部门强调,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及门店均非金融机构,不具备从事黄金资产管理、期货交易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8][16] - 公众应警惕“保本保收益”、“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等话术,选择正规投资渠道[8][16]
深圳对黄金市场划定十条红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3 14:16
深圳加强黄金市场监管 - 深圳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开提示,针对黄金市场经营行为划定共计10条“红线”,涉及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三个层面,呈现跨部门联合监管形式 [1] - 这是深圳时隔三个月后再次针对黄金业务发布提示,此前在2025年11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已发布过关于警惕黄金经营领域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1] - 在监管消息发布前夕,伦敦金价格出现下跌,2月12日全日下跌3.17%,跌破5000美元/盎司,至2月13日发稿时在4979美元/盎司附近震荡 [1] 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例如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为名,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不进行实物交割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的“保本付息”非法集资活动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转而开展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4]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开展黄金产品销售业务,不得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也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4] - 企业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4] - 企业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4] 个人行为规范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6]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也不得通过此类软件参与非法黄金投资行为 [6] - 符合资质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或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黄金实物、黄金积存产品及黄金理财产品 [6] 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规范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且不得违反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 -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为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提供便利 [6] 此前披露的非法经营案例 - 2025年11月24日,深圳金融打非办曾发布风险提示,列示了三个黄金经营领域非法案例,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实物黄金交易之名,违规开展业务,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 [8] - 案例一:黄金珠宝经销商A以“黄金委托”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与关联第三方签订委托投资合同,承诺固定收益 [8] - 案例二:黄金珠宝经销商C以“黄金租赁”为噱头,采用类似模式,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承诺固定“租金”回报 [8] - 案例三:黄金珠宝经销商D非法设立黄金交易APP,宣传“1万定1公斤”“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投资者缴纳1万元“保证金”即可锁定交易价值85万元的1000克黄金,杠杆率达80倍,金价下跌1.2%即被强制平仓导致保证金全损 [9] - 监管部门强调,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门店均非金融机构,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不具备从事黄金资产管理、期货交易或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 [9]
深圳对黄金市场划定“十条红线” 重点打击预定价交易活动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13 12:56
深圳加强黄金市场监管 - 针对近期黄金非法活动抬头趋势,深圳将施以更严格监管措施 [1] - 2月13日,深圳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划定共计10条“红线” [1] - 该提示由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人行、深圳金融监管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呈现跨部门联合监管形式 [1] - 这是时隔三个月后深圳再次针对黄金业务发布提示,去年11月已发布过相关风险提示并列示三个非法案例 [1] - 2月12日,伦敦金全日下跌3.17%,跌破5000美元/盎司,截至发稿于4976美元/盎司附近震荡 [1] 对企业划定的禁止性行为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 [2][3] - 具体禁止行为包括通过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名义,允许客户缴纳保证金锁定金价并按价差结算,未实际开展实物交割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 [3] - 企业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实物转而开展委托投资 [3] - 企业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开展黄金产品销售,不得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开展非法交易,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交易软件提供支持 [3] - 企业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进行虚假商业宣传,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3] - 企业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4] 对个人划定的禁止性行为与合规指引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5][6]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不通过相关软件参与非法投资行为 [6] - 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 [6] - 个人可通过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黄金实物,在银行购买黄金积存产品或以黄金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6] 对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要求 - 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获得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不得违反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7][8] - 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非法黄金活动宣传或为其宣传提供便利 [8] 此前披露的非法经营案例 - 2025年11月24日,深圳市金融打非办曾发布风险提示,列示三个非法案例 [9][10] - 案例一:黄金珠宝经销商A以“黄金委托”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与关联第三方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并承诺固定收益 [10] - 案例二:黄金珠宝经销商C以“黄金租赁”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后不提取实物,转而与关联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承诺固定“租金”回报 [10] - 案例三:黄金珠宝经销商D非法设立黄金交易APP,宣传“1万定1公斤”“低门槛、低投入、高回报”,投资者缴纳1万元“保证金”即可锁定交易价值85万元的1000克黄金,杠杆率可达80倍,金价下跌1.2%即被强制平仓 [11] - 监管部门强调,各类黄金珠宝经销商均不是金融机构,未经许可不具备从事黄金资产管理、期货交易或金融业务的资质 [11]
深圳: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
北京商报· 2026-02-13 12:06
监管政策 -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 [1] - 监管机构对个人、企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黄金业务的禁止性行为进行提示 [1] 个人业务规范 - 个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 [1] - 个人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 [1] - 个人不得为相关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1] - 个人不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参与非法黄金投资行为 [1] 合规投资渠道 - 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 [1] - 个人可通过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黄金实物 [1] - 个人可在银行购买黄金积存产品或以黄金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