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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2
公司基本情况 -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聚氨酯树脂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192,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16][17][3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113.2667万元,总股本141,132,667股,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春华路180号,法定代表人钱建中 [16] -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00%),实际控制人为钱建中、颜群夫妇,合计控制公司69.07%的股份 [30][31] 本次发行方案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8,000.00万元,全部用于聚氨酯新材料募投项目 [13]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 [10]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10][1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 [44] - 公司现任董事6名(含2名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7名,独立董事中包含会计专业人士,人数占比符合规定 [46]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及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 [28][29] 财务与合规状况 -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1] - 公司报告期内仅受到1次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影响本次发行 [47][49] 募集资金运用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聚氨酯新材料项目,已获得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泰环审〔2025〕号) [48] - 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苏汇得实施,公司已实缴出资8,406万元,并以8,196万元竞得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且已按规定进行披露 [20][49] 业务发展前景 -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实质性变更,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聚氨酯树脂产品 [35] - 公司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并拥有87项授权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16][38] - 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不会新增重大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21][22][23]
新 希 望: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0:23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3日审议通过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原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 [2] -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8月27日 [2] - 本次发行方案除延长有效期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 -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发行方案基本情况 -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多项相关议案 [2] - 发行方案包括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内容 [2]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2] 审议程序 - 延长决议有效期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相关议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审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