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
搜索文档
国家医保局对精神疾病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
新浪财经· 2026-02-05 04:31
国家医保局对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监管 - 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宣讲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1] - 通知要求以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机构被媒体曝光的问题及以往飞检发现的问题为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组织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聚焦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行为 [1]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需在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 [1] 国家医保局将开展专项飞检并从严处理 - 国家医保局今年将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2] - 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 [2] - 情节严重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
国家医保局要求对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
新浪财经· 2026-02-04 20:19
监管行动概述 - 国家医保局印发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1][2] - 约谈旨在宣讲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并以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机构被媒体曝光的问题及以往飞检发现的问题为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1][2] - 此次行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1][2] 自查自纠要求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组织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1][3] - 自查自纠重点聚焦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1][3]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需在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1][3]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1][3] 后续检查与处罚 - 国家医保局今年将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行检查[2][3] - 对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2][3] - 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3]
严厉打击!国家医保局:本周日前进行集体约谈
南方都市报· 2026-02-04 18:49
国家医保局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1] - 约谈旨在宣讲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并以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机构被媒体曝光的问题及以往飞行检查案例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 [1] - 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乱象 [1] 机构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限期完成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组织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 - 自查自纠重点聚焦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需在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 [1] 国家医保局将开展专项飞检并从严处理 - 国家医保局今年将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2] - 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 [2] - 情节严重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 [2]
国家医保局: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体约谈
北京商报· 2026-02-04 18:00
国家医保局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 - 国家医保局于2月4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宣讲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 [1] - 通知以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医疗机构被媒体曝光的问题及以往飞行检查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合规使用医保基金意识 [1] 要求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组织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 - 自查自纠重点聚焦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 - 通知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 [1]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需在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 [1] 国家医保局将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 国家医保局今年将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2] - 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 [2] - 情节严重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 [2]
国家医保局:对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展开集体约谈
第一财经· 2026-02-04 17:52
国家医保局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机构监管 - 国家医保局于2月4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乱象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1] - 通知要求以近期媒体曝光的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机构及以往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 机构自查自纠要求与时间安排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组织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 - 自查自纠重点聚焦于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需在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 [1] 后续专项检查与处理措施 - 国家医保局明确将在今年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1] - 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 [1] - 情节严重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
国家医保局:以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和以往医保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新京报· 2026-02-04 17:27
国家医保局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机构监管 - 国家医保局于2月4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乱象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宣讲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1] - 通知要求以近期媒体曝光的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机构及以往飞检问题为反面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意识 [1]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组织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 - 自查自纠重点聚焦于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 - 通知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和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责任 [1]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应于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 [1]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于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国家医保局 [1] 专项飞行检查与后续处理 - 国家医保局明确今年将重点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飞行检查 [1] - 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 [1] - 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
国家医保局:对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集体约谈
新浪财经· 2026-02-04 17:26
监管政策动向 - 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要求各省份在本周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精神疾病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1][4] - 约谈旨在宣讲医保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并以湖北省襄阳市、宜昌市部分机构被媒体曝光的问题及以往飞检案例进行警示教育[1][4] - 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所有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从即日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1][4] 自查自纠要求 - 自查自纠重点聚焦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病情、虚构诊疗、伪造文书、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1][4] - 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需在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提交书面报告,并完成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退款[1][4] - 各省级医保部门需在2026年3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国家医保局[1][4] 后续监管与处罚 - 国家医保局明确将在2026年对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开展专项飞行检查[2][5] - 对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精神类定点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处罚[2][5] - 对于情节严重的机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5]
假住院真套保,医保资金如何严防医疗机构“围猎”?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3 17:25
行业系统性违规与骗保行为 - 湖北襄阳、宜昌多家精神病医院存在将正常人违规收治入院的情况 将住院患者作为“创收工具” 住院人数越多、周期越长 医院创收额度越高[1] - 为规避医保监管并实现长期套保 部分医院定期安排住院病人“假出院” 即间隔一段时间后重新办理住院 制造正常出入院假象[1][5] - 医院为扩充“套保基数” 主动以“免费住院”为噱头争抢人员 甚至安排内部人员(如护工入职次日)冒充患者住院[4] - 对于无精神疾病的人员 医院通过虚构病情适配医保报销 例如将纯粹的酒精依赖诊断为“酒精所致精神问题” 因后者在当地可报销80%[4] - 通过虚构诊疗项目、高额收取治疗费套取医保资金 例如襄阳宏安医院一名病人住院90天总费用超1.2万元 其中治疗费达6000余元占比最高 而西药费仅500余元[4] - 多名患者证实住院期间实际治疗极少 仅偶尔服药、抽血、做心电图 医院甚至未配备CT等设备 病历中列明的各类诊疗项目多未实际开展[5] - 部分医院阻挠病情康复的病人出院 导致患者被迫长期住院数年 这使真正有需求的精神疾病患者对医院产生恐惧 宁愿居家忍痛也不愿就诊[1] 骗保行为模式与涉案金额 - 欺诈骗保行为不限于精神病医院 已广泛存在于各类医疗机构 行为包括低标准入院、虚构医药服务、伪造资料等[6] - 国家医保局2024年通报朔州市应县东城医院多项欺诈骗保行为 当地医保部门追缴医保基金235.6万元[6] -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披露一起基层医疗机构骗保案 相关人员通过虚假住院、挂床住院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77.61万元 7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主犯获刑10年[6] - 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 2024年检察机关共起诉医保骗保犯罪4700余人[6] - 涉案医院常以代付押金、免伙食费、车接车送及现金返还等方式利诱参保人员住院 再通过“小病大治”“无病假治”虚构诊疗项目[7] - 在王某某、康某某等27人诈骗案中 某职工疗养院、慈善医院通过虚假住院、伪造病历等手段骗取医保资金高达4000余万元[7] - 零售药店也成为骗保重灾区 部分药店通过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卡等方式套取基金 有案例显示通过搜集15人医保卡空刷 累计骗取医保基金220余万元[7] 监管挑战与行业特性 - 精神心理疾病监管具有特殊性 患者多为弱势群体、收治层级较广 且医保支付方式干预较浅 导致监管难度较大[5] - 骗保行为与医疗领域贿赂问题相关联 会侵蚀医保基金安全 干扰正常诊疗与公平竞争 是骗保乱象屡禁不止的重要诱因之一[1][8] - 医药商业贿赂通过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采购权 最终加重群众医药负担并侵蚀医保基金安全 例如陕西某骨科医院院长非法收受医药企业财物共计272.05万元[8] 监管应对与政策动向 - 针对湖北精神病医院骗保事件 宜昌市夷陵区已由卫健、医保、民政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 开展全面调查[2] - 国家及地方监管部门持续加码发力 医疗反腐向纵深推进 多方协同构建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8] - 国家医保局于2月2日正式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部署九项重点工作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9] - 监管层面持续释放“零容忍”信号 不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严厉打击各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9] - 专家指出 可通过医保大数据监测、社会监督等方式排查异常 结合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压缩套保空间[5] - 随着医保大数据、民政大数据等多部门数据交叉融合 加上社会监督、部门监督协同发力 将逐步营造合规有序的行业环境[9] - 通过医保精细化管理、支付方式改革扩面、医保待遇稳步提升的组合措施 旨在保护患者权益并为合规医疗机构及医生赋能[9]
全网“凑钱救医院”背后的慈善困境
新浪财经· 2026-01-24 15:16
事件概述 - 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因无力支付房租面临关停 引发公众关注和捐款 截至1月20日 已收到超过2300万元善款 捐款通道因“预算筹满”而暂停 [2] 公益行业准则与善款使用 - 公益行业遵循“专款专用”基本准则 根据《慈善法》 公开募捐款项必须严格按备案用途使用 [2] - 为唇腭裂患儿医疗救助募集的款项 不能随意转为支付医院房租的运营资金 即使该医院是实施救助的主体 此制度刚性是公益慈善透明化、专业化的基石 [2]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营困境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遍面临“使命”与“市场”的双重压力 其核心的免费或补贴性服务难以产生足够收入覆盖全部成本 [3] - 机构若依靠部分市场化服务来“反哺”公益 需要极高的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 近年来 中小型医疗机构普遍面临医保控费趋严、运营成本攀升、人才竞争激烈等挑战 公益型社会企业在理想与现实中艰难求存 [3] 公益慈善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 机构的长远生存需依靠超越情怀的能力 包括精细化运营、资源整合以及构建与政府医保、合作企业、捐赠人、患者等各方的健康生态关系 [4] - 公益慈善的现代化需要专业的架构设计、透明的信息披露、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和理性的公众参与 [5] - 社会支持可以有比“一次性捐款救急”更丰富的形式 如专业管理能力输入、医疗资源战略对接、长期稳定捐赠人社区建设以及对“社会企业”更友好政策环境的探索 [5]
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 | 怎样理解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
新华社· 2026-01-24 12:12
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 文章核心观点为“十五五”时期将全面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的运行保障,这是维护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健全中国特色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1] - 县区级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基层医疗机构是服务体系的网底和第一道防线,其运行发展直接关系群众健康获得感与社会和谐稳定 [2] - 加强其运行保障对于维护完整医疗服务体系、方便患者就近就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 [2] 医疗机构现状与挑战 - 县区、基层医疗机构体量偏小、抗风险能力差 [2] -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持续增长,这些机构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2] 财政与投入保障措施 - 研究细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3] - 研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投入机制 [3] - 在落实公立医院6项财政补助政策、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性亏损、人员经费、设备购置等投入内容 [3] - 推动逐步加大政府对县区、基层医疗机构投入力度 [3] - 对县区公立医院,加大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投入力度 [3] - 对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逐步加大服务收费不能弥补业务运行成本部分的政府补助补偿力度 [3] 人员经费与人才支持 - 逐步推进实施适当比例或形式的人员经费补助 [3] - 对符合规划的县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给予一定比例基本工资财政补助并逐步提高 [3] - 研究推动将有关经费纳入政府“三保”范围 [3] - 加强医务人员能力提升、人才培训培养经费支持 [3] - 探索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特设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基层服务 [3] 特定服务与科室补助 - 研究对社会需要、收费能力较低的医疗机构和薄弱科室给予经费补助 [4] - 提及的科室与服务包括精神卫生、儿科、产科、感染、急诊、病理、中医、全科、康复、安宁疗护等 [4] - 这些服务公益属性强、群众需求量大、投入人力和资源较多,但医疗服务收费大多难以覆盖成本支出,需从维护公益性角度研究给予基本运行补助经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