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性材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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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SZ):目前正在积极开发及储备实现MIM钕铁硼磁器件量产的其他核心技术
格隆汇· 2025-08-14 17:01
技术工艺创新 - MIM钕铁硼制备工艺突破传统金属粉末模压成型的产品形状限制 [1] - 技术可实现大批量高效率生产复杂形状金属零件并大幅提高材料利用率 [1] - 该工艺旨在降低磁体碳含量并解决磁体性能低、良品率低及生产效率低等问题 [1] 研发进展 - 公司正积极开发及储备实现MIM钕铁硼磁器件量产的其他核心技术 [1]
英思特:目前正在积极开发及储备实现MIM钕铁硼磁器件量产的其他核心技术
格隆汇· 2025-08-14 17:00
技术工艺创新 - MIM钕铁硼制备工艺突破传统金属粉末模压成型的产品形状限制 [1] - 可大批量高效率生产复杂形状金属零件并大幅提高材料利用率 [1] - 实现产品高精度和一致性 [1] 技术研发目标 - 提供钕铁硼磁体MIM注射成型工艺以降低磁体中碳含量 [1] - 解决当前MIM钕铁硼磁体性能较低、良品率低及生产效率低等问题 [1] 企业研发进展 - 公司正积极开发及储备实现MIM钕铁硼磁器件量产的其他核心技术 [1]
英思特:N58磁钢开发项目已完成 现可实现批量生产
全景网· 2025-08-13 13:51
公司产品进展 - N58磁钢开发项目已完成 现可实现批量生产 [1] 公司活动参与 - 参加2025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主题为"筑牢投资者沟通桥梁 共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1] 管理层表态 -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保平在交流会上介绍N58磁钢产品情况 [1]
龙磁科技股价下跌3.47% 公司产品覆盖汽车、光伏及AI算力领域
金融界· 2025-08-13 02:33
股价表现 - 龙磁科技股价报57 83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 08元,跌幅3 47% [1] - 当日成交额达4 11亿元,换手率为8 56%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3279 10万元,近五日累计净流出1 07亿元 [1]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为永磁、软磁及电感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光伏及AI算力等领域 [1] 发展战略 - 公司表示将持续拓展产品在汽车、家电、光伏及AI算力等行业的应用机会 [1]
铂科新材(300811.SZ):公司的金属软磁粉芯和芯片电感产品采用公司自主生产的金属粉末
格隆汇· 2025-08-06 15:17
生产基地布局 - 惠东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金属软磁粉、金属磁粉芯和芯片电感 [1] - 河源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金属软磁粉和金属磁粉芯 [1] 产品生产模式 - 金属软磁粉芯和芯片电感产品采用公司自主生产的金属粉末 [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得项目备案告知书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01 07:22
项目基本情况 - 公司取得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工信局签发的《项目备案告知书》[2][3] - 项目名称为12000吨磁材深加工及磁性材料组件项目[3] - 项目总投资额为25,000万元人民币[3] - 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3] - 建设规模包括年产注塑磁60吨/年(2000万件/年)、粘结磁200吨/年(2000万件/年)、磁组件3000万件/年及12000吨表面处理钕铁硼永磁材料[3] 项目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包括注塑工序及表面处理厂房和公辅设施[3] - 将购置注塑机、粉末成型压机、机械手、热烘道、充磁机等生产设备[3] - 将配置磷化、环氧、发蓝与倒角等相关生产线及纯水污水处理和环保废气处理系统[3] 项目影响分析 - 项目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4] -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4] - 采用谨慎稳健的投资方式实施项目[4] - 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正常开展[4] - 短期内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4] 项目状态说明 - 项目目前处于前期备案阶段[2][5] - 最终投资总额、建设规模等事项需经董事会等有权机关决策[2][5] - 政府相关审批手续尚在办理中[2][5] - 项目投资额度和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2][5]
金力永磁: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14:23
公司债券发行计划 -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金力永磁绿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175亿美元有担保的可转换为公司H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 - 债券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1] - 发行目的是为长期稳定发展,增强资金实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1] 债券发行具体方案 - 债券种类为2030年到期的可转换为公司H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2] - 债券发行人为金力永磁绿色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2] - 公司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担保 [2] - 发行规模不超过1.175亿美元 [2] - 发行对象为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专业投资者 [2] - 标的股份为公司香港联交所发行的H股股票 [2] - 债券以记名形式发行,每份面额20万美元起售 [2] - 债券到期日为2030年8月4日 [2] - 债券利率不超过1.75%/年 [2] 债券转换与赎回条款 - 债券持有人可在发行后第41天至到期日前第十个工作日行使转换权 [2] - 若未提前赎回或转换,发行人将在到期日按本金金额加应计利息赎回 [3] - 公司可在2028年8月25日后选择赎回债券 [3] - 当未偿债券本金低于初始发行总额10%时也可选择赎回 [3]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回购H股股份、一般运营资金及支付营运开支 [3] 上市安排与授权事项 - 债券及转换后的H股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3] - 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处理发行相关事宜 [3] - 授权包括确定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法律文件等 [3] - 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4] 董事会表决结果 - 董事会全票通过债券发行方案 [5] -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
中钢天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7 18:1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普通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元(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2,925,420元(约10.93亿元)[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为110,000万元(11亿元) 调整后投资总额为92,925.42万元(约9.29亿元)[2] - 涉及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项目包括"年产15,000吨高性能软磁铁氧体材料及器件建设项目"和"高性能永磁铁氧体绿色制造生产建设项目"[2] 重新论证延期原因 - 公司基于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战略发展布局及下游客户情况的深入调研 决定对项目重新论证工作延期并继续暂缓实施[3] - 重新论证工作预计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3]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重新论证延期并暂缓实施的议案[4] - 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该决定符合监管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4]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程序合规性无异议 将持续关注重新论证进展及信息披露[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本次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3] - 长期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并促进长远发展[3]
龙磁科技: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6
龙磁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情况 核心事件 - 2025年7月8日将解除限售437,458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65%,涉及86名激励对象 [1] - 本次解除限售为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的安排,限售期自2023年6月30日授予登记完成起24个月 [5][6]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达11.70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母净利润1.11亿元,完成净利润考核目标的73.03% [8]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业绩完成度取营业收入与净利润考核的孰高值,实际解除比例为80% [8] - 86名在职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最高等级"S",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达100% [10] 激励计划调整历史 - 初始授予91人187.57万股,后因3人离职及首期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76.71万股 [4][12] - 本次因2人离职及二期业绩未完全达标,需回购注销12.44万股(含离职人员1.5万股+业绩未达标部分10.94万股) [12] - 授予价格经2022-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由17.67元/股降至16.97元/股 [11][14] 股本结构影响 -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维持1.19亿股不变,无限售流通股占比提升至100% [14] -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68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46% [14] 法律程序履行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审议通过解除限售议案,国浩律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12] - 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 [3][4]
天和磁材: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1
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审计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评价的工作,涵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等多维度 [2] - 审计目标包括核实财务信息真实性、纠正违规行为、提出改进建议、提升运作效率及防范经营风险 [3] 审计机构与人员配置 -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由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 [4][5] - 审计人员需具备会计审计专业知识,通过持续教育保持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6][7] - 审计人员享有法律保护权,禁止参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以确保独立性 [8][9] 审计职责范围 - 审计机构需评估公司及关联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及真实性 [11]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问题,年度提交工作报告 [11] -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并提供必要支持 [13][14] 审计工作程序 - 年度审计计划需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前需提前三日送达通知书(突击审计除外) [16][17] - 审计方法包括检查、询问、盘点等,需编制工作底稿并通过证据分析形成结论 [19][20] - 审计报告需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争议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协调处理 [20] 质量控制与后续监督 - 审计机构需建立质量控制程序,实行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并定期抽查质量 [25] - 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管理漏洞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后续整改情况 [26][27] - 主要审计项目需进行后续监督,追究未落实审计决定造成的损失责任 [27] 违规处理措施 - 对拒绝提供资料、篡改会计资料等行为可提出警告或经济处罚建议,构成犯罪则移交司法 [28][9] - 审计人员若存在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将按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29][9] 制度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规范性文件为准 [30] - 制度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