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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
证券时报· 2025-06-20 22:10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政策修订背景与意义 - 现行《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于2005年,修订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优化服务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3] - 国内现有6家货币经纪公司,服务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持续增加,在提升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方面作用显著 [3] 业务范围调整 - 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3] - 明确衍生品经纪业务范围,不包括权益类和商品类衍生品 [3] - 新增数据服务权限,可依法利用经纪业务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 [3] 准入与资本要求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2000万元人民币提高至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4] - 出资人资质条件优化:要求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禁止委托资金或债务资金入股 [4] - 出资比例限制: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 [4] 监管强化措施 - 修订合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6] - 新增"经纪人管理"专章:要求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可疑交易、通讯工具、业务场所及档案管理 [6] - 明确禁止性事项以防止损害客户权益或扰乱市场秩序 [6] - 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在准入、业务管理和风险处置方面协作 [6] 实施时间 - 修订后的《办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原试点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1]
提高资本注册要求、延展经营范围,《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迎修订
搜狐财经· 2025-06-20 19:01
行业监管政策修订 - 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优化服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 - 现行《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于2005年,目前国内共有6家货币经纪公司 [2] 注册资本与准入条件 - 适度提高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1] - 优化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 [1] 业务范围扩展 - 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1] - 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依法合规利用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1] 业务经营规则细化 - 明确经纪业务品种准入要求及经纪服务对象范围 [1] - 强化业务全流程管理,包括尽职调查、交易确认、匿名撮合、留痕管理等环节 [1] - 规范服务收费管理,确保收费质价相符 [1] 风险监管强化 - 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信息披露等要求 [1] - 明确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数据安全管理、外包管理等监管要求 [1] 经纪人员行为监管 - 增加"经纪人管理"专章,加强对经纪人员行为规范的管理 [2] - 要求建立合规培训、激励约束、廉洁从业和监督问责等管理机制 [2] - 防范经纪人道德风险,加强对可疑交易、通讯工具、业务场所等的规范管理 [2] 跨部门监管协作 - 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加强监管协作 [3] - 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货币经纪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等市场的经纪行为进行监管和检查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快讯· 2025-06-20 18:28
行政许可事项优化 - 适度提高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以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1] - 优化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 [1] - 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 [1] 经营业务范围扩展 - 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 [1] - 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汇集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1]
金融监管总局:适度提高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 优化出资人资质条件
快讯· 2025-06-20 18:25
金融监管政策修订 - 修订坚持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原则 适度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要求并优化出资人资质条件 [1] - 修订坚守功能定位原则 聚焦主责主业并优化经纪业务范围 [1] - 修订强化风险监管原则 完善合规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要求 [1] - 修订加强行为监管原则 强化经纪人行为规范管理并明确执业禁止事项 [1] - 修订注重监管协同原则 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的协同监管 [1]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 - 管理办法修订旨在从严把好准入关口 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1] - 修订内容细化完善经营规则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 - 监管更加注重数据安全管理 防范经纪人道德风险 [1]
五年来开放水平全面提升 北京“两区”建设制度型开放走向纵深
证券时报网· 2025-06-12 22:09
北京"两区"建设五年成效 - 北京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占全市比重从设立之初不到10%提升至超20% [2] - 五年来北京实际使用外资661.8亿美元,占全国的8.4%,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市比重超九成 [2] - 2022年至2024年北京进出口连续三年站上3.6万亿台阶,服务贸易规模保持全国前三,2021年以来年均增速达9.4% [2] - 累计落地投资额10亿元以上内资大项目近700个,涉及金额超3万亿元 [2] - 落地5000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近250个,涉及外资超630亿美元 [2] 金融领域开放成果 - 金融领域开放试点措施占比近40% [3] - 北京金融业2024年实现增加值8154.2亿元,同比增长7.6%,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 [3] - 2024年一季度金融业增长8%,占GDP比重17.9%,拉动全市经济增长1.4个百分点 [3] - 近200家中外资金融机构落地展业 [3] - 北京地区涉外收支规模从2020年到2024年增长67.4%,达到2.4万亿美元,占全国16.9% [3] - 跨境人民币收支占比从2020年的49.7%提升至2024年的65% [3] 贸易便利化措施 - 北京地区试点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超14万笔,规模超1600亿美元 [4] - 京津冀晋蒙"五地共建"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互认业务已联合发布互认优质企业近3000家 [5] - 北京地区银行便利化业务金额累计超2.2万亿元人民币 [5] - 北京地区对RCEP国家进出口累计突破2万亿元 [5] 未来发展规划 - 将实施"五大行动":制度型开放引领行动、园区开放能级提升行动、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深化行动、区域协同开放行动和国际化发展环境提升行动 [6] -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3.0方案报批工作,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 [6] - 推动四个综合保税区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6] - 提升科技、数字经济、金融、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开放水平 [6] - 深化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数字金融发展 [7] - 深化北交所改革,加强民营小微、乡村振兴等领域普惠金融服务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