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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国际(03311.HK):2月2日南向资金增持57万股
搜狐财经· 2026-02-03 03:27
南向资金持股变动 - 2月2日南向资金增持中国建筑国际57.0万股 [1] - 近5个交易日中有3天获南向资金减持,累计净减持283.6万股 [1] - 近20个交易日中有10天获南向资金减持,累计净减持469.85万股 [1] - 截至目前南向资金持有公司5.1亿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9.65% [1] 公司业务概况 -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建筑业务 [1] - 业务范围包括建筑业务、基建项目投资、经营收费道路、项目监理服务及外墙工程等 [1] - 其他业务涉及工业厂房改造、项目监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及投资物业租赁 [1]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03 03:14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2][4] - 本次分配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1,716,533,938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653,393.80元[4] - 本次权益分派仅为现金分红 不涉及派送红股和转增股本[6] 分配方案决策与实施安排 - 分配方案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月23日审议通过[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5] 不同股东类型的税务处理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 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 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 持股1个月以内(含)税负20% 持股1个月至1年(含)税负10%[8][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9] - 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 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10]
中国中铁: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2-02 22:09
公司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812,000股 [1]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67% [1]
国投中鲁:电子院在高科技工厂建造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
证券日报之声· 2026-02-02 21:08
公司核心技术 - 国投中鲁旗下电子院在高科技工厂建造领域积累多项核心技术,包括洁净技术和微振动控制技术等 [1] - 在洁净技术方面,电子院作为国内相关洁净标准的主要主编单位,已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洁净环境设计、安装及检测评定技术 [1] - 其技术可实现高洁净度等级、温湿度高控制精度及超大洁净室面积的工程应用 [1] 公司信息披露 - 关于电子院核心技术的更多详情,可查阅《国投中鲁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中国中铁截至1月底累计回购2881.2万股
智通财经· 2026-02-02 18:00
公司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81.2万股 [1] -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67% [1] - 回购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5.42元至5.75元 [1] - 回购成交总金额为1.60亿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1]
中国中铁(00390)截至1月底累计回购2881.2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6-02-02 17:59
公司股份回购执行情况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81.2万股 [1] -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67% [1] - 回购成交最高价为5.75元/股,成交最低价为5.42元/股 [1] - 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为1.6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1]
建筑业一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
第一财经· 2026-02-02 17:13
政策变更核心内容 - 中国建筑行业一项重要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被取消 自2026年1月1日起 “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特定工程服务将停止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3][4] - 此前政策允许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且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主要材料的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 [4] - 新政策执行后 上述情形将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适用9%的税率 但纳税人在2026年1月1日前已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可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4] 政策背景与目的 - 取消该政策的核心逻辑在于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回归增值税的中性原则 并契合当前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总体思路 [6] - “甲供材”简易计税方法是营改增初期的一种过渡性政策 当时考虑到施工方财务管理水平低、征管成本高以及税负上升“错觉” 为保障营改增顺利推进而保留 [5][6] - 经过多年发展 建筑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已基本成熟 随着《增值税法》实施 清理此类过渡性优惠、建立统一规范的增值税制度是必然趋势 [6] - 政策调整将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切断“伪甲供”套利空间 避免全包工程通过“筹划”适用3%征收率 与正常适用9%税率的一般计税项目形成不公平竞争 [6][7] 对行业各参与方的影响分析 - 对施工方而言 税负变化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适用税率从3%升至9% 但同时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实际税负取决于能获得多少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多则税负可能降低 反之则可能上升 [8] - 对建设方而言 新政策下可以取得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抵扣 事实上降低了其工程成本 [5][8] - 从整个产业链看 此次改革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 增值税流转更加顺畅 避免了“中间环节征收率低、下游抵扣少”的扭曲现象 不会造成产业链层面的税负上升 [7][8] - 政策调整对施工方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其需要更规范地管理进项税额以优化税负 [8]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
智通财经网· 2026-02-02 17:06
核心观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跨地区建筑服务、预收款建筑服务、预售房地产、跨地区不动产转让/出租及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服务等业务的增值税预缴规则、预征率及计算方式进行了统一和明确[1]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 -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3%[1] -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全部含税价款 - 支付的分包款)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预征率[5] - 扣除分包款后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期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5] - 纳税人需按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5] - 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5] 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 - 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3%[1][6] -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的,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后不再预缴[6] -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取得的预收款 - 支付的分包款)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预征率[7] - 扣除分包款后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期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7] - 应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7] 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项目 - 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8] - 预征率统一为3%[8] -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取得的预收款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3%[9] - 应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13] 转让或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 - 纳税人转让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一般纳税人预征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预征率为3%[1][10] - 转让非自建不动产时,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全部含税价款 - 不动产购置原价或取得时的作价)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预征率[10] - 转让自建不动产及个体工商户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时,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全部含税价款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预征率[11] - 一般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3%,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5%[11] -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预征率为3%[11] - 出租不动产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全部含税价款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预征率[12] - 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13] 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 - 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新疆地区预征率为5%,其他地区预征率为3%[1][14] - 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为:当期全部含税价款 ÷ (1 +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预征率[14] - 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15] 征收管理 - 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无需预缴税款[16] - 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17] - 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及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需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按项目登记相关明细,并在预缴时出示建筑合同、分包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等资料[17]
中国中铁:截至1月末累计回购1.60亿元A股股份用于减资
新浪财经· 2026-02-02 16:59
回购方案概述 -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起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至2026年6月19日 [1] - 预计回购总额为8至16亿元人民币的A股股份 [1] - 回购价格上限设定为每股8.50元人民币 [1] -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 回购实施进展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881.20万股 [1]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67% [1]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每股5.75元人民币 [1] - 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每股5.42元人民币 [1] - 累计回购成交总金额为1.60亿元人民币 [1]
重庆建工: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2 16:50
公司中标项目 - 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近日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 [1] - 公司联合体中标滨州奇沃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价为6.73亿元 [1] - 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体量约6.68亿元 [1] - 公司中标临沂罗庄美华中医医院工程项目,中标价为4.46亿元 [2] 项目详情 - 滨州奇沃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EPC由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上海徐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1] - 临沂罗庄美华中医医院工程项目由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