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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管局声明:表达意向或提交稳定币牌照申请不代表获牌 公众应保持谨慎
北京商报· 2025-08-14 22:56
稳定币市场波动 - 香港金管局及香港证监会联合声明指出近期稳定币概念相关市场波动源于牌照申请或计划相关的公告、新闻及市场揣测 [1] - 部分市场波动涉及声称与香港金融监管当局接触的机构 [1] 监管立场与牌照申请 - 香港金管局强调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将采取稳健审慎方式并设立较高门槛 [1] - 表达意向或提交申请仅代表申请过程 最终发牌结果取决于是否符合条件 [1] 市场风险与投资者行为 - 市场情绪或投机驱动的波动突显狂热时期需保持警惕 [1] - 股价剧烈波动可能导致非理性决策 增加投资者风险 [1] - 监管机构呼吁公众谨慎分析资讯 避免基于市场炒作或价格势头决策 [1] 市场参与者责任 - 市场参与者应避免发表误导投资者或制造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 [1]
香港金管局声明:表达意向或提交稳定币牌照申请不代表获牌,公众应保持谨慎
北京商报· 2025-08-14 21:48
香港金融监管机构就稳定币市场波动发表联合声明 - 香港金管局与证监会联合声明 指出近期市场波动与稳定币概念相关 波动源于拟在香港申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从事相关活动或探讨此类计划可行性等相关的公告、新闻、社交媒体帖文或市场揣测 [1] - 部分市场揣测声称提及近期曾与香港金融监管当局接触 [1] 监管机构对稳定币牌照申请的立场与程序 - 香港金管局重申 在考虑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时将采取稳健及审慎方式 并设立较高的门槛 [1] - 表达意向或提交稳定币牌照申请 以及金管局与相关机构的沟通 只是申请牌照的过程 最终获发牌照与否将视乎申请是否符合发牌条件 [1] - 鉴于这些计划或申请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 对市场参与者的风险警示与行为呼吁 - 由市场情绪或投机驱动的波动突显了在市场狂热时保持警惕的必要性 [1] - 股价剧烈波动可能导致非理性决策 使投资者面临不必要的风险 [1] - 监管机构呼吁公众应保持谨慎 深入分析相关资讯 避免只基于市场炒作或价格势头作出非理性投资决策 [1] - 公众应谨记在波动环境中作出深思熟虑及有根据的决定 对于减低风险至为重要 [1] - 市场参与者在进行公众沟通时应负责任行事 避免发表可能误导投资者或造成不切实际期望的言论 [1]
事关稳定币,香港证监会及香港金管局联合声明
搜狐财经· 2025-08-14 20:54
8月14日,香港证监会及香港金管局就稳定币相关市场波动发表联合声明:香港证监会和香港金管局留意到近期出现与稳定币 概念相关的市场波动。这些波动看似源于拟在香港申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从事相关活动或探讨此类计划可行性等相关的公 告、新闻、社交媒体帖文或市场揣测。部分声称亦提及近期曾与香港金融监管当局接触。 香港金管局重申,在考虑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时将采取稳健及审慎方式,并设立较高的门槛。金管局强调,表达意向或提交 稳定币牌照申请,以及金管局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只是申请牌照的过程,最终获发牌照与否将视乎申请是否符合发牌条件。鉴 于这些计划或申请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由市场情绪或投机驱动的波动突显了在市场狂热时保持警惕的必要性。股价剧 烈波动可能导致非理性决策,使投资者面临不必要的风险。 香港证监会与香港金管局呼吁公众应保持谨慎,深入分析相关资讯,避免只基于市场炒作或价格势头作出非理性投资决策。公 众应谨记在波动环境中作出深思熟虑及有根据的决定,对于减低风险至为重要。 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官网 校对:冉燕青 责编:汪云鹏 ...
香港金管局及香港证监会就稳定币相关市场波动发布联合声明
财联社· 2025-08-14 20:15
市场波动背景 - 香港金管局及香港证监会注意到近期出现与稳定币概念相关的市场波动 [1] - 市场波动源于拟在香港申请稳定币发行人牌照、从事相关活动或探讨此类计划可行性等相关的公告、新闻、社交媒体帖文或市场揣测 [1] - 部分声称提及近期曾与香港金融监管当局接触 [1] 监管立场与申请流程 - 金管局在考虑稳定币发行人牌照申请时将采取稳健及审慎方式并设立较高门槛 [2] - 表达意向或提交稳定币牌照申请以及金管局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只是申请牌照的过程 [2] - 最终获发牌照与否将视乎申请是否符合发牌条件 [2] 市场风险警示 - 稳定币相关计划或申请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 - 市场波动由市场情绪或投机驱动突显在市场狂热时保持警惕的必要性 [2] - 股价剧烈波动可能导致非理性决策使投资者面临不必要的风险 [2]
金融监管总局郭武平:配合财政部门适时对贷款经办机构贴息资金的申请、拨付、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快讯
华夏时报· 2025-08-13 11:53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 金融监管总局将配合财政部指导贷款经办机构强化主体责任、优化金融服务,确保政策实施涉及千家万户和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2] - 贷款经办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开展差异化授信,合理设置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自主决策发放条件[2] - 重点围绕消费重点场景和重点群体完善金融服务,包括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领域[2][3] 贷款管理要求 - 贷款经办机构需健全信息系统,识别符合条件的消费信息,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及5万元以上重点领域消费[3] - 机构需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和风险管控,防止资金挪用于非消费领域和套取贴息资金[3] - 完善贷款合同条款,严格借款人授信评审和贷后管理要求[2] 监督管理机制 - 督促贷款经办机构做好贴息资金测算、审核、申请工作,确保数据和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3] - 要求机构总部建立内部问题核查处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3] - 金融监管局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配合财政部门核查贴息资金申请、拨付、清算等情况[3]
金融监管部门将两项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
搜狐财经· 2025-08-13 11:31
金融监管政策执行 - 金融监管部门将贴息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金融监管范围 [1] - 财政部门配合金融监管部门督促贷款经办机构加强贷款管理 [1] - 贷款经办机构需基于借款人真实需求和信用状况进行授信 [1] 贷款机构行为规范 - 禁止借贴息政策诱导消费者进行借贷 [1] - 要求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1] - 确保政策执行不偏离既定方向 [1]
金融监管总局郭武平:贷款经办机构要防止个人消费贷款贴息被挪用于非消费领域
北京商报· 2025-08-13 11:29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介绍《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1] - 政策旨在提振消费和扩大内需,金融监管总局将配合财政部指导贷款经办机构落实政策[1] 信贷管理要求 - 贷款经办机构需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开展差异化授信[1] - 机构需合理设置消费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并自主决策贷款发放条件[1] - 需完善贷款合同条款,严格借款人授信评审和贷后管理要求[1] - 金融服务将围绕消费重点场景和重点群体展开[1] 贷款用途规定 - 贷款经办机构需健全信息系统,以识别符合条件的消费信息[2] - 符合条件的消费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的所有消费[2] - 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需属于指定重点领域,包括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2] - 机构需加强贷款资金用途管理和风险管控,防止资金挪用于非消费领域和套取贴息资金[2] 监督管理机制 - 金融监管总局将督促贷款经办机构做好贴息资金的测算、审核、申请工作[2] - 经办机构对贴息数据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2] - 金融监管总局将督促机构总部建立健全内部问题核查和处理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2] - 各金融监管局需将政策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并配合财政部门对贴息资金的申请、拨付、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2]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期货日报网· 2025-08-13 00:16
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 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召开第二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1] - 会议通报了2025年上半年金融消费投诉情况 [1] - 研究讨论了金融消费环境治理相关工作以及近期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安排 [1] 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重点 -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会商研判投诉形势 [1] - 对金融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重点领域问题开展协同治理 [1] - 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推动形成金融消费环境治理工作合力 [1] - 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强化风险提示和集中整治 [1] 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安排 - 集约、高效开展9月金融教育宣传活动 [1] - 采取有效的金融教育宣传方式方法 [1] - 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1] 协同工作机制 -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共治 [1] - 切实发挥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效 [1] - 推动金融消保和投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1]
三部门联手对金融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重点领域问题开展协同治理
北京商报· 2025-08-12 18:41
会议召开与参与机构 - 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召开第二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 [1] 会议内容与讨论事项 - 会议通报了2025年上半年金融消费投诉情况 [1] - 研究讨论了金融消费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 - 讨论了近期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安排 [1] 工作重点与协同治理 - 坚持问题导向并及时会商研判投诉形势 [1] - 对金融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重点领域问题开展协同治理 [1] - 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以形成金融消费环境治理工作合力 [1] - 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强化风险提示和集中整治 [1] 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安排 - 集约高效开展9月金融教育宣传活动 [1] - 采取有效的金融教育宣传方式方法 [1] - 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1] 信息共享与机制建设 -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共治 [1] - 切实发挥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效 [1] - 推动金融消保和投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1]
银保监会:继续严打非法集资
新华网· 2025-08-12 14:27
会议核心精神与工作总基调 - 2022年打非处非工作需提高政治站位,紧扣防反弹、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1] - 工作方针是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管控变量 [1] 当前风险形势与工作进展 - 当前非法集资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1] - 2021年以来,全国处非战线扎实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落地见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1] - 已初步建成全国监测预警“一张网”,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取得明显进展 [1] 重点打击领域与案件处置 - 继续对非法集资保持严打态势,形成有力震慑 [1] - 紧盯养老、投融资等重点领域,稳妥有序出清风险 [1] - 持续深入开展重点案件督办,按照“三统两分”原则处置跨省案件 [1] - 加大存量案件处置力度,力争早日扭转案件积压局面 [1] 追赃挽损与专项行动 - 将全力追赃挽损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提升挽损质效,尽可能减少群众损失 [2] - 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从严从实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2] 技术手段与法治建设 - 坚持科技防非、以网治网,全面实现国家监测平台与地方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加强风险源头管控 [2] - 持续深入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落实,提升依法打非处非能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