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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 德林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2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需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1][3] - 信息披露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 [2][8]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及季度报告(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其中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12] - 临时报告涵盖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如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计提、股东权益为负值、股权激励等21类情形 [7][9] - 自愿披露信息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投资者 [3][4] 信息披露流程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职能部门提供基础资料→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披露 [13][15] - 临时公告流程: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披露,重大事项需先履行审议程序 [13] - 重大信息处理流程: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证券部起草文件→董事长审定/审批→披露 [14][15]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披露事务、监管媒体报道、保密工作及对接交易所 [19][2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络人及时报送重大信息 [21][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对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并提交董事会 [18][48] 保密与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涵盖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9类主体 [22][23] - 信息保密措施包括签署保密协议、限制知情范围、要求交易对手方签署保密协议等 [23][24]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关决议原件 [24][2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承担主要责任 [26][27]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监管部门处罚 [26][27] - 制度修订需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7]
德林海: 德林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9:09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提名胡明明、孙阳、马建华、许金键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 提名郭昱、王岩、季润芝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郭昱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两项议案均以7票同意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 [3] - 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董事胡明明、孙阳、马建华回避表决,两项议案均以4票同意通过 [3][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授予日、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办理归属手续等 [5][6] 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公司修订和制订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其中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7] - 取消监事会及相应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8][9] - 上述调整以7票同意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9]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9][11]
京源环保: 关于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18
可转债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28日至7月14日期间有11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2.727元/股)[1] - 2025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期间有4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调整后转股价格的130%(8.983元/股)[1] - 连续30个交易日中满足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触发"京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1][5] 公司决策与转股价格调整 - 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未来3个月内(至2025年10月18日)即使再次触发条款也不赎回[1][5] - 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后因股权激励和权益分派多次调整至9.79元/股[2][3][4]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转股价格进一步调整为8.983元/股[4] 可转债发行与条款细节 - 2022年8月发行332.5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总额3.325亿元[2] - 赎回条款包含到期赎回和触发式赎回两类后者需满足30交易日中15日收盘价≥转股价130%[5] - 若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利息赎回[5]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在触发赎回条件前6个月内未交易可转债且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6]
京源环保: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17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张津生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为5.51%,变动后持股比例降至4.98% [1][2] - 权益变动方向为比例减少,但属于被动稀释,非主动减持 [1][2] - 本次变动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也不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1] 权益变动原因 - 公司可转债"京源转债"在2025年1月1日至7月7日累计转股13,533,588股,总股本由152,364,400股增至165,897,988股,导致张津生持股比例由5.51%被动稀释至5.06% [1]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进一步增至231,341,568股,张津生持股数量同比例增加至11,760,000股,但持股比例维持5.06%不变 [1] - 最终总股本增至236,037,460股,张津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98% [2] 权益变动数据 - 张津生变动前持股数量为840万股(5.51%),变动后持股数量增至1,176万股(4.98%) [3] - 权益变动方式为可转债转股所致,时间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7月17日 [3] - "变动前比例"以2025年1月1日总股本152,364,400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比例"以2025年7月17日总股本236,037,460股为基数计算 [4] 其他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京源环保: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京源转债”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18:08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3.325亿元[1] - 债券简称"京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16",自2023年2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3.93元/股[2] - 转股价格经历三次调整:2022年9月因股权激励从13.93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2023年6月因权益分派调整为9.82元/股;2024年2月因股权激励进一步调整为9.79元/股[2][3]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3] - 2025年6月28日至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130%(即12.727元/股)的条件,触发赎回条款[5] 不提前赎回决策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8日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议案,决定不行使赎回权,且未来三个月内(至2025年10月18日)均不行使该权利[5] - 决策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当前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5] 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关键主体在赎回条件触发前6个月内未交易"京源转债",且未收到未来6个月内减持计划[6] - 若相关主体拟减持,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操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赎回决策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约定[6][7]
艾可蓝: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8 17:16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董事、 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部分股东、董事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股东 ZHU QING 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票 500,000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64%。 公司于近日收到 ZHU QING 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 1%整数 倍的告知函》,ZHU QING 先生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触及 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ZHU QING | | | --- | --- | --- | | 住所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6月29日-2025年7月17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1、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7日,ZHU | QING先生通过集中 | | | ...
首创环保: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1
股东会召开程序 - 首创环保集团董事会于2025年7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明确股东会时间、地点、议案及投票方式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在2212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当日9:15-15:00进行 [3]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3,404,159,043股(占总股本46.3745%),网络投票股东631名,代表股份69,213,937股(占总股本0.9429%)[3][4]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法律顾问,高管列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 议案审议与表决 - 会议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未出现修改或新增提案情形 [4][6]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方式,监票验票程序合规,当场公布结果 [6] - 董事候选人谷金山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以上同意当选,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统计 [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认定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7]
首创环保: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10
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总则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属于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1]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需支持配合其工作,若履职受阻可直接向上交所报告 [1] 任职资格要求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知识及工作经验,通过上交所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且无《公司法》禁止担任高管的情形 [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三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通报批评、被认定为不适合任职且禁入期未满等 [6] 主要职责及工作规程 - 组织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并保管文件,参与决策咨询并提出建议,推动内控制度建设及避免同业竞争 [7]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包括与监管机构沟通、制定披露制度、督促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管理内幕信息保密及媒体舆情应对 [8] - 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投诉建议、维护投资者名册及公共关系 [9] - 管理股票事务包括股东持股资料保管、限售股事项办理及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股份买卖规定 [10] 履职权限与义务 - 董事会秘书有权查阅公司财务经营资料、列席重大会议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支持 [16][17] - 需持续履行保密义务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18] -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交所后续培训,若被通报批评需参加最近一期培训 [19] 聘任与解聘程序 - 董事会聘任秘书需提交推荐书、简历、聘任书等文件至上交所备案,解聘时需说明原因并公告 [20][21] - 可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代表需持资格证书且聘任流程同董事会秘书 [22] - 秘书出现重大履职过失、违反规定或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时应在一个月内终止聘任 [23] - 空缺期间需在3个月内补聘,董事长需在超期时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26] 考核与制度实施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参加监管培训并提交履职报告,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确定 [27][28] - 本办法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替代原制度 [29][30]
进门难、走过场、缺监督 股东会欺“小”现象当休矣
上海证券报· 2025-07-17 08:21
小股东参会障碍 - 东江环保中小股东因"邮箱故障"无法完成参会登记,公司解释为网络故障但投资者质疑通信渠道可靠性[2] - 奥特迅以未提前登记为由拒绝携带证件的小股东入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2] - 部分公司将登记要求变为"隐形关卡",实际操作中拒绝未登记但身份核实无误的股东入场[2] 中小股东参会现状 - 国联水产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无中小股东出席[3] - 中金岭南、精艺股份等公司仅1名中小股东现场参会[3] - 国星光电、宝莱特等公司仅有2名中小股东现场出席[3] 股东大会程序问题 - 东江环保9名董事仅2人出席股东大会,但会后董事会全员到场[4] - 部分公司仅由1名独立董事代表述职,未体现个人履职情况[5][6] - 贵州茅台、格力电器等公司主动交流,但部分上市公司回避设置现场交流环节[6] 表决结果披露违规 -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现场宣布表决结果,但东江环保等公司仅告知股东查询后续公告[7] - 部分公司上午召开股东大会导致现场结束早于网络投票截止时间,违反规则[8] - 中小股东数量稀少导致难以推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多由律师代为执行[8] 改进建议 - 上市公司应清理参会障碍,优化流程确保交流环节实效[9] - 监管机构需对参会率过低公司问询,处罚严重违规行为[9] - 鼓励中小股东主动行权,中证投服中心发挥示范作用[10] - 建议股东大会对媒体开放形成监督氛围[10]
丛麟科技: 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8:15
回购方案概述 -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1] - 回购价格上限为19.09元/股 不超过2024年度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3]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1][4] 触发条件与审议程序 -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2日至6月19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9.09元/股的每股净资产 达到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3] - 董事会于2025年6月26日全票通过回购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14日批准方案 [3][4] 回购实施细节 - 预计回购1,047,669至2,095,337股 占总股本0.76%至1.53% 回购后无限售流通股比例将从31.91%降至30.85%-31.38% [4][7] - 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需在实施完毕后10日内完成减资程序 [5][6][11] 财务影响分析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总资产31.87亿元 净资产26.76亿元 回购资金上限占净资产1.49% 对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9] - 资产负债率为16.23% 使用自有资金及专项贷款回购不会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9] 股东与账户信息 - 董事、监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回购专用账户已开立(账号B887470920) [10][13] - 回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已分别于7月3日、10日披露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