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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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驫腾万里贺新春丨2026春节休市安排(内附假期闲钱理财攻略)
2026年春节假期市场安排 - 2026年春节期间A股市场自2月15日(星期日)至2月23日(星期一)休市,2月24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7] - 港股通服务在2月15日(星期日)至2月23日(星期一)期间暂停,2月24日(星期二)起照常开通 [7] - 2月14日(星期六)和2月2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7] 2026年春节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攻略 - 为应对春节长假,公司提供了详细的债券质押式回购操作攻略,列明了不同操作日期下各期限品种的计息天数 [9][10] - 例如,在2月4日(星期三)操作14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天数为20天 [10] - 在2月6日(星期五)操作7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13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4日,计息天数为15天 [10] - 在2月13日(星期五)操作,计息时不享受假期收益 [10] 2026年春节宝利鑫/宝利源攻略 - 宝利鑫/宝利源是深交所报价回购业务,由申万宏源证券及其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质押融资,并向投资者报价融入资金,到期返还本息 [12][14] - 公司提供了该产品的春节操作攻略,列明了不同操作日期下各期限品种的资金可取日和计息天数 [12][13] - 例如,在2月4日(星期三)操作14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天数为20天 [13] - 在2月10日(星期二)操作3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4日,计息天数为13天 [13] - 投资者可通过申万宏源证券APP的“理财”首页进入“报价回购”专区参与该业务 [15]
驫腾万里贺新春丨2026春节休市安排(内附假期闲钱理财攻略)
2026年春节休市安排 - A股市场将于2026年2月15日(星期日)至2月23日(星期一)休市,2月24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7] - 港股通服务将于2026年2月15日(星期日)至2月23日(星期一)暂停,2月24日(星期二)起照常开通 [7] - 2026年2月14日(星期六)和2月28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7] 2026年春节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攻略 - **2月4日(星期三)**:操作14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天数为20天 [10] - **2月5日(星期四)**:操作14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天数为19天 [10] - **2月6日(星期五)**:操作7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13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4日,计息15天;操作14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16天 [10] - **2月9日(星期一)**:操作4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13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4日,计息14天;操作7天或14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15天 [10] - **2月10日(星期二)**:操作3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13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4日,计息13天;操作4天或7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14天 [10] - **2月11日(星期三)**:操作2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13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4日,计息12天;操作3天、4天或7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13天 [10] - **2月12日(星期四)**:操作1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13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4日,计息11天;操作2天、3天、4天或7天期品种,到期日为2月24日,资金可用日为2月25日,计息12天 [10] - **2月13日(星期五)**:当日操作计息时不享受假期收益 [10] 2026年春节宝利鑫/宝利源攻略 - **产品简介**:宝利鑫/宝利源实质是深交所报价回购业务,由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以符合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物,通过报价方式向投资者融入资金,到期后返还资金并支付收益 [14] - **参与路径**:投资者可通过登录申万宏源证券APP,在【理财】首页上方的【报价回购】专区参与 [15] - **操作攻略 - 2月4日(星期三)**:操作14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20天 [13] - **操作攻略 - 2月5日(星期四)**:操作14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19天 [13] - **操作攻略 - 2月6日(星期五)**:操作7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4日,计息15天;操作14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16天 [13] - **操作攻略 - 2月9日(星期一)**:操作7天或14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15天 [13] - **操作攻略 - 2月10日(星期二)**:操作3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4日,计息13天;操作7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14天 [13] - **操作攻略 - 2月11日(星期三)**:操作2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4日,计息12天;操作3天或7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13天 [13] - **操作攻略 - 2月12日(星期四)**:操作1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4日,计息11天;操作2天、3天或7天期品种,资金可取日为2月25日,计息12天 [13] - **操作攻略 - 2月13日(星期五)**:当日操作计息时不享受假期收益 [13]
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业务
经济网· 2025-12-25 10:12
事件概述 - 中信证券于12月22日协助境外机构投资者以逆回购方身份,在深交所完成全市场首单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志着境外机构参与中国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实现零的突破 [1] 市场吸引力与参与度 - 中国债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人民币资产具备相对稳定收益和风险分散价值,是吸引境外资本的核心优势 [2] - 截至2025年11月末,共有1187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中620家通过结算代理渠道入市,839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 [2] - 2025年11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新增9家境外机构主体,显示出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积极性与参与度 [2] 制度型开放进程 - 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深化,从2002年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落地,到200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首家境外机构,再到2022年允许境外机构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 [2] - 202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3] - 2025年12月,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发布通知,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3] - 监管层通过放宽业务准入、优化交易结算机制,为境外机构参与提供了清晰的制度遵循,扫清了政策障碍 [3] 业务模式与机制 -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逆回购方是指融出资金的交易方 [1] - 通用质押模式采用匹配成交方式,交易环节标准化,期限种类固定,质押券由中国结算统一管理 [3] - 该模式提升了质押券源的灵活性与交易撮合效率,并通过标准化管理降低了券种选择与估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 [3] 市场影响与意义 - 境外机构作为增量资金来源参与债券回购,能拓宽市场资金供需渠道,增加交易对手方数量,促进一二级市场良性循环 [4] - 该业务落地精准回应了债券市场流动性问题,流动性是市场活力核心体现,关乎定价效率和融资成本 [4] - 业务模式推广预计将吸引更多境外机构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优化投资者结构并推动市场国际化进程 [4] - 境外机构逆回购业务从制度破冰到落地,提升了市场流动性和中国债券市场吸引力,是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体现 [4]
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业务 债市新活力来啦
新浪财经· 2025-12-24 07:02
事件概述 - 2025年12月22日,中信证券成功协助境外机构投资者以逆回购方身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了全市场首单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 [1][5] - 此举标志着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交易所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实现零的突破,为境外资本参与境内资本市场开辟了全新实操路径 [1][5] 事件背景与驱动因素 - **中国债券市场的核心吸引力**:中国债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信用体系持续完善,人民币资产具备相对稳定的收益和风险分散价值,是吸引境外资本长期布局的根本前提 [2][5] - **境外机构参与度数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25年11月末,共有1187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中620家通过结算代理渠道入市,839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72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11月当月新增9家主体 [2][6] - **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深化**:从2002年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落地,到200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首家境外机构,再到2022年允许境外机构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制度开放持续深化 [2][6] - **2025年最新政策支持**:202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同年12月,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发布通知,明确境外机构可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3][6] - **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模式优势**:该模式采用匹配成交、交易标准化、期限固定、质押券由中国结算统一管理,提升了质押券灵活性和交易效率,降低了券种选择与估值波动风险 [3][7] 市场影响与意义 - **提升市场流动性**:境外机构作为增量资金参与回购业务,能拓宽资金供需渠道,增加交易对手方数量,促进一二级市场良性循环,有助于提升定价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 [4][7] - **优化投资者结构与推动国际化**:该业务模式的推广预计将吸引更多境外机构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从而优化市场投资者结构,并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4][7] - **标志性意义**:此次业务落地是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具体体现,从制度破冰到实践落地,有助于提升中国债券市场的整体吸引力 [4][8]
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债市新活力来啦
证券日报· 2025-12-24 00:09
事件概述 - 中信证券于12月22日协助境外机构投资者以逆回购方身份在深交所完成全市场首单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1] 市场背景与吸引力 - 中国债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人民币资产具备相对稳定的收益属性与风险分散价值,是吸引境外资本的核心优势[1] - 截至2025年11月末,共有1187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中通过结算代理渠道入市620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839家,272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2] 制度开放进程 - 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持续深化,2002年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落地,2005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首家境外机构投资者,2022年境外机构获准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2] - 202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 - 2025年12月,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发布通知,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2] 业务模式与影响 -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采用匹配成交方式,交易标准化,期限固定,质押券由中国结算统一管理,提升了灵活性与撮合效率,降低了潜在风险[3] - 境外机构作为增量资金参与债券回购,能拓宽资金供需渠道,增加交易对手方数量,促进一二级市场良性循环[3] - 该业务模式预计将吸引更多境外机构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优化投资者结构并推动市场国际化进程[3] - 此次业务落地精准回应了债券市场流动性问题,市场流动性是市场活力核心体现及提升定价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的关键[3]
进一步开放!沪深交易所宣布: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搜狐财经· 2025-12-20 12:11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于12月19日联合发布通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1] - 该政策旨在深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依据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公告》 [1] - 符合《公告》要求及交易所债券现券交易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 [1] 业务范围与定义 - 通知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4] 参与流程与要求 - 通过QFII和RQFII渠道参与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其账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需按相关规则办理 [4] - 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需与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协议 [4] - 参与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和三方回购前,需签署相应的回购交易主协议等文件 [4] - 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还需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4] 风险管理与监管 - 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参与人,需遵守中国结算规则,加强结算风险管理,并及时报告风险隐患 [4] - 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将对相关交易、登记、结算行为进行监测,并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5]
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2-19 20:56
政策发布与内容 - 12月19日,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联合发布通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1] - 该通知是对9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的进一步落实 [2][3] - 符合公告要求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现券交易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 [3] 业务范围与操作规范 - 债券回购业务具体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3] - 通过QFII和RQFII渠道开展业务的,账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需按相关规则办理 [3] - 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需与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参与协议回购和三方回购前,需签署相应的回购交易主协议等文件 [4] - 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还需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4] - 结算参与人需加强风险管理,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结算风险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中国结算报告 [4] 市场背景与意义 -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通过债券回购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 [5]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 [5] -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能为其提供更灵活的资金调配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流动性风险 [5] - 此举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5] 市场数据与影响 - 截至2025年9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为3.8万亿元,占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比重为2.0% [6] - 债券回购业务的开放使境外机构投资者能更高效地利用持有的人民币债券资产,提升人民币债券的市场吸引力 [6] - 此举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流入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升中国债券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地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