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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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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迎来新业务,沪深交易所发布业务细则
证券时报· 2025-12-22 13:29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沪深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发布通知 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沪深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1] - 债券回购业务范围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 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业务范围未来可调整[3] - 境外机构投资者需委托具有沪深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参与人进行交易[1] - 参与不同回购业务需签署相应协议 参与三方回购前还需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3] - 交易参与人与结算参与人需加强交易行为与结算风险管理 发现违规或风险需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3] - 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将对相关行为进行监测 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情节严重的报中国证监会查处[4] 政策背景与市场影响 - 政策由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5年9月底联合推动[5] - 旨在满足境外投资者日益增长的流动性管理需求 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5][6] - 截至2025年8月末 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5] - 此举丰富了境外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工具 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投资组合波动 增强外资信心[2] - 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6] - 业务机制加强了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的衔接 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6] 业务机会与参与主体 - 境内证券公司将迎来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回购交易服务的新业务机会[2] -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广泛 包括境外央行 国际金融组织 主权财富基金 以及各类境外金融机构和中长期机构投资者[6][7] -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已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业务对外开放 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了“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5]
进一步开放!沪深交易所宣布: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搜狐财经· 2025-12-20 12:11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于12月19日联合发布通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1] - 该政策旨在深化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依据此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公告》 [1] - 符合《公告》要求及交易所债券现券交易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 [1] 业务范围与定义 - 通知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4] 参与流程与要求 - 通过QFII和RQFII渠道参与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其账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需按相关规则办理 [4] - 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需与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协议 [4] - 参与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和三方回购前,需签署相应的回购交易主协议等文件 [4] - 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还需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4] 风险管理与监管 - 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结算服务的结算参与人,需遵守中国结算规则,加强结算风险管理,并及时报告风险隐患 [4] - 交易所和中国结算将对相关交易、登记、结算行为进行监测,并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5]
沪深交易所,最新发布
券商中国· 2025-12-19 20:56
政策发布与内容 - 12月19日,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联合发布通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1] - 该通知是对9月份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的进一步落实 [2][3] - 符合公告要求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现券交易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开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 [3] 业务范围与操作规范 - 债券回购业务具体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3] - 通过QFII和RQFII渠道开展业务的,账户、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需按相关规则办理 [3] - 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需与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参与协议回购和三方回购前,需签署相应的回购交易主协议等文件 [4] - 参与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前,还需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4] - 结算参与人需加强风险管理,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结算风险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中国结算报告 [4] 市场背景与意义 -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通过债券回购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 [5]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 [5] -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能为其提供更灵活的资金调配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流动性风险 [5] - 此举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5] 市场数据与影响 - 截至2025年9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为3.8万亿元,占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比重为2.0% [6] - 债券回购业务的开放使境外机构投资者能更高效地利用持有的人民币债券资产,提升人民币债券的市场吸引力 [6] - 此举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流入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升中国债券在全球资本市场的地位 [6]
境外机构跨境配置中国债券的通道比较与投资行为分析
搜狐财经· 2025-11-12 11:13
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通道概述 - QFII制度是我国最早向境外机构开放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2002年启动,初期设有较高门槛,后逐步放宽,如2019年取消总额度限制,2020年整合QFII与RQFII制度[3] - RQFII制度设立于2011年,旨在配合人民币国际化,允许境外机构以人民币资金投资境内市场,汇兑更便捷,2019年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并扩大试点范围[4] - CIBM Direct机制于2016年启动,允许境外机构无需事前审批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无投资额度限制,券种覆盖面广,是外资持债主要通道之一[5] - "债券通"于2017年开通,通过香港金融基础设施接入中国银行间市场,优势在于开户简化、交易清晰、结算高效,2025年优化措施包括完善离岸回购和"互换通"机制[6] 境外机构投资行为比较 - 各通道投资者类型分布差异明显:QFII主要吸引国际大型金融机构;RQFII参与者以离岸人民币中心的银行和基金为主;CIBM Direct涵盖央行、主权基金等;"债券通"吸引大量中小型机构[7][8] - 截至2025年8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债券约3.83万亿元,中央结算公司托管量约2.77万亿元,其中CIBM Direct渠道托管量2.14万亿元(占比77.08%),"债券通"托管量6352亿元(占比22.92%)[9] - 2025年8月,"债券通"现券结算量5729亿元,CIBM Direct结算量2921亿元,反映"债券通"机构交易更活跃,CIBM Direct机构以配置为主[9] - 境外机构普遍偏好利率债,截至2025年8月末,国债持有量2.01万亿元(占比72.6%),政策性银行债持有量7200亿元(占比26.0%)[10] - 期限偏好呈策略驱动特征:QFII和RQFII机构灵活调整久期;CIBM Direct的长期投资者偏好中长期债券;"债券通"机构交易活跃于1年以内和7至10年期限债券[12] 影响境外机构投资的因素 - 政策法规因素直接影响境外机构参与深度,如QFII和RQFII早期高门槛限制广泛性,CIBM Direct和"债券通"通过制度优化增强便利性和透明度[14] - 市场环境因素包括中国经济长期增长预期、利率汇率联动机制等,例如通过外汇掉期交易对冲风险,提升人民币债券相对吸引力[15] - 投资者自身因素如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导致行为差异,主权类机构偏好利率债,商业机构更注重风险调整后收益[16] - 各通道存在共性问题,如托管结算分割、风险管理工具不足、税收政策模糊、债券跨境担保应用缺失等[18] - 通道特有局限包括QFII和RQFII审批复杂、"债券通"跨境回购限制等,制约境外机构流动性管理效率[19] 政策建议方向 - 做优资产:拓展固收及衍生品种,完善交易机制,如开放国债期货、推动信用评级国际接轨、支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21] - 畅通资金:建立统一跨境托管标准,促进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减少境外机构合规成本[22] - 搭好台子:推动税收流程标准化和信息披露透明化,明确税种适用场景,提升绿色债券等信息披露质量[22] - 优化生态:推动中国债券跨境担保运用,通过制度建设和规则对接提升债券再使用效率,降低持有成本[23]
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高飞抵沪履新 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30 09:54
人事任命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高飞已出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1]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一任党委书记霍颖励已到龄退休 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参事[1] - 交易中心现任领导班子包括党委书记高飞、总裁张漪、纪委书记任坚纲和四位副总裁[5] 债券市场开放政策与成效 - 2023年高飞提出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举措 包括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探索托管行模式、完善风险对冲工具等[3] - 2025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宣布债券通优化扩容措施 包括扩大南向通参与机构范围、拓宽离岸回购应用场景至多币种、优化互换通机制[3] - 2025年9月三部门联合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4] - 截至2025年8月末 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4]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职能与目标 - 交易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单位 是我国金融市场重要基础设施[4] - 交易中心以建设全球人民币及相关产品交易主平台和定价中心为目标[4] - 交易中心为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等提供发行、交易、交易后处理、信息、基准、数据等服务[4] - 交易中心承担市场交易日常监测 受权发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Shibor、DR、LPR等重要基准利率[5]
前9月境外机构在广东办理跨境债券交易近4000亿元
中国新闻网· 2025-10-27 20:17
债券市场总体规模与结构 - 中国债券市场存量规模超过190万亿元 已形成债券品类丰富 投资者结构多元的市场体系[1] - 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直接入市 债券通 QFII/RQFII 互换通等多种方式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投资 也可发行熊猫债进行直接融资[1] 广东省债券市场表现 - 前9个月广东省内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8732亿元 发行规模居全国第三[1] - 其中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合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484亿元 发行规模居全国第二[1] - 前9个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总额达141万亿元 居全国第一 回购交易总额达441万亿元 居全国第三[2] 跨境债券交易与对外开放 - 前9个月辖区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直接入市 债券通等项下跨境债券交易近4000亿元 同比增长84%[1][2] - 推动柜台债券市场稳步扩容和业务创新 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柜台渠道开展债券交易已超2024年全年交易额 并积极开展柜台债券借贷 质押式回购等创新业务[2] - 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为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 参与中国债券投资交易提供承销 资金跨境汇划等优质服务 支持机构赴境外发债融资[2]
9月债市新增11家境外机构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4 07:41
境外机构持仓概况 - 截至2025年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78万亿元,约占市场总托管量的2.2% [1] - 从券种看,持有国债2.00万亿元、占比52.9%,同业存单0.86万亿元、占比22.8%,政策性金融债0.77万亿元、占比20.4% [1] - 2025年三季度,境外机构持有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规模基本持平,但持有同业存单明显下降,从7月的0.98万亿元降至9月的0.86万亿元 [3] 境外机构市场参与动态 - 2025年9月新增11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使三季度新增机构总数达15家,其中9月新增数量占比73.33% [1][3] - 截至9月末,共有1176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其中612家通过结算代理渠道入市,837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 [1] - 境外机构9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约为0.96万亿元,日均交易量约为417亿元 [1] 银行间市场机构行为比较 - 2025年9月,境外机构现券交易规模约为0.83万亿元,较8月的0.87万亿元小幅下降 [3] - 商业银行9月现券交易规模为24.46万亿元,较8月小幅增长0.24万亿元,参与度保持稳定 [3] - 证券公司9月现券交易规模为14.98万亿元,较8月的15.52万亿元下降0.54万亿元,参与度有所回落 [3] 债券回购业务新规及影响 - 2025年9月26日,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4] - 新业务采用国际市场通行的"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提升交易便利性,并通过多项措施保障安全 [6] - 新规允许境外机构在不减持现券的情况下获取短期资金,减少被动抛售行为,间接增强现券持有意愿 [7] 新规落地初期市场响应 - 政策出台后,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作为首批跨境回购做市商,于9月29日落地多笔首日交易 [5] - 9月29日,新机制下18家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多家银行及券商达成"债券通"北向通买断式回购交易共计44笔、39.5亿元 [5] - 参与主体类型全面扩围,涵盖各类金融机构及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无论通过直接入市或"债券通"渠道均可参与 [6] 新规对市场的预期影响 - 业界预计新规将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流动性改善,并推动参与主体多元化,增强市场韧性和价格发现效率 [6] - 新规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流入国内现券市场,推动交易规模扩大,提升人民币债券资产的使用效率 [7] - 参与主体多元化将带来更多交易策略,如回购业务与利率互换结合,催生更多组合策略以对冲利率风险 [7]
9月债市新增11家境外机构主体 境外回购新政落地积极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23 16:33
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概况 - 截至2025年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78万亿元,约占市场总托管量的2.2% [1] - 从券种看,境外机构持有国债2.00万亿元、占比52.9%,同业存单0.86万亿元、占比22.8%,政策性金融债0.77万亿元、占比20.4% [1] - 2025年9月新增11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9月末共有1176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 [1] 境外机构投资动态与交易活跃度 - 2025年三季度新增15家境外机构主体中,有11家集中于9月入场,占比73.33% [1] - 境外机构9月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约为0.96万亿元,日均交易量约为417亿元 [1] - 境外机构持有同业存单规模从7月的0.98万亿元、8月的0.91万亿元下降至9月的0.86万亿元 [2] 银行间市场各类机构参与情况 - 商业银行在9月的现券交易规模为24.46万亿元,较8月小幅增长0.24万亿元 [2] - 信用社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规模由8月的0.36万亿元升至9月的0.47万亿元 [2] - 证券公司9月现券交易规模为14.98万亿元,较8月的15.52万亿元下降0.54万亿元 [2] 债券回购业务与市场格局 - 非法人产品9月质押式回购规模为55.95万亿元,较8月的57.08万亿元下降1.13万亿元 [2] - 商业银行9月买断式回购规模为0.93万亿元,较8月增长0.10万亿元 [2] - 市场整体维持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多元化机构共同参与的格局 [3]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新政 - 2025年9月26日,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3] - 新业务允许境外机构通过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进行人民币融资 [3] - 新机制下投资者类型全面扩围,涵盖各类金融机构及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4] 新政实施与市场响应 - 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作为首批跨境回购做市商于9月29日落地多笔首日交易 [4] - 9月29日,18家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多家银行及券商达成"债券通"北向通买断式回购交易共计44笔、39.5亿元 [4] - 新业务采用国际市场通行的"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方式,提升交易便利性 [4] 新规对市场的影响预期 - 允许境外机构在不减持现券的情况下获取短期资金,间接增强现券持有意愿 [5] - 境外机构通过回购再投资于现券,有助于吸引更多境外资金流入国内现券市场 [5] - 境外机构基于全球利率曲线定价,有助于提升国内债券市场定价效率 [5] 市场机制完善与长期发展 - 参与主体多元化将催生更多基于现券和回购的组合策略,对冲利率风险 [6] - 回购业务推动人民币债券作为全球抵押品的使用,增强人民币资产在离岸市场的流动性 [6] - 参与主体多元化将推动国内债券市场从规模扩张向机制成熟转型 [6]
多家银行落地首批跨境债券回购交易
上海证券报· 2025-10-13 01:14
业务启动与首日表现 - 跨境债券回购业务正式启动,首日成交规模达58亿元 [1][2] - 业务首日通过债券通“北向通”渠道达成44笔交易,规模为39.5亿元 [3] - 业务首日通过结算代理渠道达成12笔交易,规模为18.7亿元 [3] - 18家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通“北向通”与多家境内回购做市商达成交易 [3] - 12家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渠道与境内对手方达成交易 [3] 参与机构与市场角色 - 参与首批交易的境内银行及券商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中信证券、兴业银行和中金公司等 [3] - 相关结算代理行包括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等 [3] - 上海银行作为首家城商行跨境回购做市商,通过债券通与境外机构成交多笔挂钩利率债的买断式跨境回购交易 [3] - 银行在业务中扮演人民币流动性供给者,通过双向报价维持交易活跃度,将境内人民币资金提供至境外机构 [3] 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影响 - 新政策为持有人民币债券的境外投资者补充了流动性管理工具 [4] -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质押式或买断式回购灵活调配资金头寸,降低持债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4] - 业务拓展了境外投资者的投资策略,可放大投资收益并通过回购对冲市场波动 [4] - 境外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人民币债券作为抵押品进行融资,大幅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4] - 业务拓宽了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债市的交易渠道,有助于优化其全球资产配置结构 [4] 对境内银行的影响 - 债券回购业务的推出为境内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蓝海 [1] - 参与该业务拓宽了银行流动性管理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4] - 业务参与有助于提升银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4] 市场开放意义与前景 - 跨境债券回购业务是中国债市继债券通、互换通后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 [1][5] - 新政策支持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北向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回购业务,实现了投资者类型和交易渠道的“双扩容” [5] - 政策采用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在回购交易中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 [5] - 新政策衔接国际投资习惯,通过买断回购方式解决境外机构回购期间质押券冻结的习惯壁垒 [5] - 业务标志着中国债市开放从“管道式”开放迈向更深层次的“规则与制度”型开放 [1][5] - 市场机构对跨境人民币回购市场抱有积极预期,预计未来活跃度将持续提升 [1][5] - 业务使人民币债券从优质配置资产升级为高流动性的融资工具,有望吸引更多追求资产效率和灵活性的长期资本进入中国市场 [6]
多家银行 落地首批跨境债券回购交易
上海证券报· 2025-10-13 01:05
业务启动与首日交易规模 - 跨境债券回购业务正式启动,首日成交规模达58亿元 [1][2] - 通过债券通“北向通”渠道达成44笔交易,规模为39.5亿元 [3] - 通过结算代理渠道达成12笔交易,规模为18.7亿元 [3] -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18家银行及券商作为回购做市商参与首日交易 [3] 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利好 - 为持有人民币债券的境外投资者补充了流动性管理工具 [4] - 境外投资者可通过质押式或买断式回购灵活调配资金头寸,降低流动性风险 [4] - 新业务有助于境外投资者拓展投资策略,放大投资收益并对冲市场波动 [4] - 境外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人民币债券作为抵押品进行融资,大幅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4] - 新政策衔接国际投资习惯,通过买断回购解决质押券冻结的习惯壁垒 [6] 对境内银行的利好与发展机遇 - 业务为境内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蓝海 [1] - 银行作为做市商,在业务中扮演人民币流动性供给者,通过双向报价维持交易活跃度 [3] - 参与该业务拓宽了银行流动性管理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4] - 业务提升了银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4] 市场开放意义与未来展望 - 该业务是继债券通、互换通后,中国债市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 [1][6] - 新政策支持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北向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实现了投资者类型和交易渠道的“双扩容” [6] - 标志着中国债市开放从“管道式”开放迈向更深层次的“规则与制度”型开放 [1][6] - 市场机构对跨境人民币回购市场抱有非常积极的预期,预计未来活跃度将持续提升 [5][6] - 业务使人民币债券从优质配置资产升级为高流动性的融资工具,有望吸引更多长期资本 [7]